• 索引号
  • 01525515-3-/2022-0119003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工作动态
  • 发布日期
  • 2022-01-19
  • 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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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构建市内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助推水环境治理

保山市构建市内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助推水环境治理

  近年来,我市流域水质指标总体呈下降趋势,保山坝区东河流域水质下降尤为明显,已从2015年的Ⅲ类水质下降到Ⅴ类水质,在中央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把东河水污染问题作为典型案例曝光后,全市面临的水环境治理任务十分艰巨。为有效遏制水质下降趋势,协调流域内各县(市、区)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提升保山境内流域水质质量,保山市采取“建制度、实调研、强保障、促落实”四项举措,积极探索建立市内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助推水环境治理。

01建制度

市财政局会同市生态环境局、发改委、水务局联合建立我市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联席会议制度,研究解决全市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立和运行中的重大问题,积极争取中央、省级资金支持,完成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实施方案编制审核,抓好引导五县(市、区)跨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建立等工作。

02实调研

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各县(市、区)财政局、生态环境分局对相关流域断面开展实地调研,召开调研座谈会,讨论考核断面的设置及补偿标准等相关事宜,确保补偿机制建立的科学性、合理性。

03强保障

市财政局筹措资金100万元,委托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编制保山市流域生态补偿实施方案,在广泛听取各县(市、区)及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修改完善。于2021年12月10日,由保山市人民政府印发执行,以方案保障流域生态补偿机制顺利推进。

 

04促落实

为确保流域补偿机制顺利落地,按照“谁保护谁受益、谁超标谁赔付”的原则,以“市级统筹、县级实施”模式,由市级组织各县(市、区)签订补偿协议,明确出资比例及金额,奠定流域补偿机制运行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