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5515-3-/2022-0510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工作动态
  • 发布日期
  • 2022-05-10
  • 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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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财政局开展行政处罚法培训,增强推进财政法治建设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保山市财政局开展行政处罚法培训,增强推进财政法治建设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目前,保山市财政局持有行政执法证人员已达58人,为规范执法行为,正确行使行政处罚权,增强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近日,市财政局邀请法律顾问开展《行政处罚法》培训,李辉律师以案释法,从行政处罚的基本理论、行政处罚的基本原则、行政处罚的时效和行政处罚的相关程序性问题四个方面进行了生动的辅导,全局干部职工参加了学习。培训结束,在领誓人带领下,参会人员重温宪法宣誓誓词,进行宪法宣誓。

 

     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首次明确行政处罚的概念,进一步完善行政处罚的种类,细化过罚相当原则。强化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大力推行“柔性执法”,避免“暗中执法”,严禁逐利执法。行政处罚法增加了综合行政执法制度的规定,赋予乡镇、街办一定程度上行政处罚权。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纳入到行政处罚法中,确立“三项制度”的法律地位。

   财政部门是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之一,涉及财务监督检查处罚、政府采购及非税收入违法处罚等多项行政处罚事项,必须严格规范财政行政执法,全面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项制度”,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有效实施行政管理,为持续深入推进财政法治建设,建立现代财政制度不懈努力。

 

   贯彻实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是财政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市财政局通过请进来、走出去相结合的普法形式,使全局财政干部筑牢“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意识,进一步建立法治思维,强化使命担当,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能力,着力打造“发展财政、民生财政、效能财政、安全财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