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5515-3-/2022-0531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工作动态
  • 发布日期
  • 2022-05-31
  • 文号
  • 浏览量
  • 主题词
保山市财政局三举措开展财政涉农补助资金管理专项核查工作

保山市财政局三举措开展财政涉农补助资金管理专项核查工作

 

 

保山市财政局按照财经秩序专项整治要求,深入了解财政涉农资金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情况,整治防范中介机构违规收取项目费用现象,“三举措”开展财政涉农补助资金管理专项核查工作。

01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制。

市财政局主动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制定了《保山市财政涉农补助资金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以整治防范中介机构违规提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项目费用为切口,联合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供销社下发了《关于开展整治防范中介机构违规提取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项目费用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目标任务、工作步骤、任务分工、工作要求,确保各阶段工作开展有条不紊。

02二是加强分类指导,注重经验总结。

市级财政通过以会代训、以干代训、边做边训的方式,指导各县(市、区)认真开展自检自查,重点排查中介机构违规提取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项目费用,梳理2019年以来财政资金投入产业发展情况,尤其关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申报和实施产业项目资金中遇到的问题,挖掘和总结财政资金助力产业发展的典型经验。

03三是加强问题导向,注重整改实效。

市财政局联合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供销社组成重点核查组,按照核查县不低于40%的比例,抽取了隆阳区、施甸县开展重点核查。核查组深入部门和企业,通过召开座谈会、听取汇报及翻看资料台账多种方式进行督导检查,检查中未发现中介机构违规提取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项目费用情况,对查出的其他问题要求县级有关部门立行立改、即知即改,及时健全和完善相关台账和档案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