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8月1日下午18时20分左右,隆阳区瓦马乡小河村小河组发生泥石流灾害,造成2人遇难、6户房屋受损。灾情发生后,隆阳区立即启动Ⅲ级应急预案并组织开展救援,市财政局第一时间拨付预备费30万元,支持灾区做好抢险救灾工作。
按照《预算法》相关规定,对预算执行中发生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开支及其他难以预计的开支,经市政府同意可动支预备费。灾情发生后,市财政局第一时间向市政府呈报关于动支预备费的请示。经市政府同意后,从预备费中拨付隆阳区瓦马乡小河村救灾资金30万元。
在市、区、乡各级财政部门的协调配合下,救灾资金在灾情发生后24小时内下达受灾乡镇,统筹用于应急抢险和受灾群众救助。下一步,市财政局将积极向上争取资金,支持做好灾区次生灾害防范、道路通讯抢修、转移安置等工作,确保受灾群众尽快恢复生产生活。
供稿:金钰涵
编辑:石庆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