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财政 2022-11-03 17:21 发表于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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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保山市财政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低收入困难群众、孤寡老人、孤残儿童、生活困难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等特殊群体,优化财政资金支出结构,坚持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把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建立在经济和财力可持续增长的基础上,重点保障民生支出,及时发挥救助补助资金基础保障作用,将党中央对困难群众的关怀及时落到实处。
落实好救助补助政策不仅是社会关注的热点,也是财政资金保障的重点。保山市财政局按照直达资金管理要求,在收到上级资金后15个工作日内将资金及时下达到县级,加强日常监督和调度,督促县级及时发放救助补助资金。2022年市本级积极筹措资金,预算安排并下达困难群众救助资金1329万元。截至10月底,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累计发放4亿元。
供稿:李 梅
编辑:石庆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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