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财政 2023-04-04 15:46 发表于云南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深入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和全国、全省财会监督工作会议精神,推动《意见》在全市财政系统落实落地。2023年4月3日,保山市财政局召开全市财会监督工作专题会议暨《意见》宣讲会议。
提高政治站位
要准确领会加强财会监督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财会监督的重要论述精神、加强党对财会监督工作全面领导的具体行动。要准确把握新时代财会监督的职能定位,把党的全面领导贯穿到财会监督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以更加坚定的决心、更加有力的举措,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财会监督的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位。全市各级财政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领会财会监督工作重大意义,全面贯彻好落实好全国、全省财会监督工作会议精神,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强化责任落实
全市各级财政部门要把开展专项行动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牢抓实。要切实履行好工作主责,按照统筹协同、分级负责的要求,构建高效衔接、运转有序、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要把加强财会监督、预算执行监督与开展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一并结合起来,共同谋划、共同部署、共同推进,切实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贯彻落实。
注重工作实效
全市各级财政部门要迅速成立专职机构,在本级党委和政府领导下,结合地区实际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方案,加强市、县(区)联动,强化统筹协调,推动有关任务落细落实落地。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重点领域,以开展三个专项行动为契机,建立健全长效约束机制,不断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实现财经秩序根本性好转,奋力开创新时代财政工作崭新局面,为服务保障保山高质量发展贡献财政力量。
期间,市财政局财政监督科对《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进行了宣讲。
各县(市、区)财政部门在分会场以视频形式参加会议。
保山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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