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财政 2023-04-17 11:52 发表于云南
为有效遏制跨县流域水质下降趋势,协调流域内各县(市、区)发展与保护矛盾,提升境内流域水质,保山市积极探索建立跨县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印发了《保山市流域生态补偿实施方案(试行)》。流域生态补偿实施1年来,6个考核断面流域水质指标总体稳定,流域水环境持续改善,各地生态环境保护投入力度和参与度持续增强,生态流域一体化格局建设跨出坚实一步,“齐抓共管、携手护水”的工作局面正在形成。
一是建制度,横向生态补偿机制探路。
由保山市财政部门牵头,建立保山市跨县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联席会议制度,研究解决全市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立和运行中的重大问题,积极争取中央、省级资金支持,完成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实施方案编制审核,抓好引导五县(市、区)跨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建立等工作。对相关流域断面开展实地调研,深入县(市、区)共同研究考核断面的设置及补偿标准等相关事宜,确保补偿机制建立的科学性、合理性。
二是强保障,建立上级补助+跨县补偿机制。
为确保流域补偿机制顺利落地,按照“谁保护谁受益、谁超标谁赔付”的原则,采用“市级统筹、县级实施”模式,以各县(市、区)重点生态功能区资金的15%为基数,由市级组织各县(市、区)签订补偿协议,明确出资比例及金额,奠定流域补偿机制运行基础。市级财政筹措资金100万元,委托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编制保山市流域生态补偿实施方案并于每年安排预算资金,聘请第三方开展断面水质监测。
三是促落实,强化结果运用发挥风向标作用。
以断面水质考核指标作为地方流域水环境底线、以监测结果作为地方生态环境保护风向标,委托第三方监测机构每月监测。监测结果显示,2022年6个考核断面水质年均值均达标;月度指标中,有3个流域断面未完成考核目标。市财政局根据监测结果对相应断面涉及资金以断面水质年均值和月均值达标情况进行清算,经测算,有3个县(市)扣减资金74.53万元,有1个县获得补偿资金31.2万元,市财政局按照资金清算结果及时扣减、划转工作。通过以资金为纽带,倒逼地方扛实扛牢水环境治理责任。
我市将围绕流域内主要生态环境问题,以生态环境部门的各级项目储备库为抓手,围绕关键断面水质保护特点和需求,谋划实施一批切实有效的生态保护修复和环境治理项目,深入推进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提升流域水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合力共建生态流域一体化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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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李 凡
编辑:石庆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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