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践行为民服务宗旨,破解道路救助基金管理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切实发挥道路救助基金扶危济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积极作用。2023年7月27日,市财政局、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联合组织召开了全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工作专题会议。市财政局王一升副局长主持会议,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保山监管分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农业农村局、市民政局、人保财险保山市分公司,五县(市、区)相关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王一升副局长结合《云南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云财规〔2022〕25号文件)要求,对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的使用范围、业务相关流程等内容进行了培训,通报了自2014年以来我市开展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基本情况,并作相关要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和救助基金管理机构进行了交流发言。
会议要求:一要提高站位。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是一项重要的民生政策,务必全力抓好推进落实。二要规范实施。各单位要对照《细则》要求,在8月5日前组织开展学习培训,做好业务指导,确保严格规范使用救助基金,切实保障救助基金健康高效运行。三要加强宣传。各单位要做好救助基金有关政策宣传工作,要把宣传落实到“田间地头”,最大限度发挥救助基金救急救助效能。四要严肃纪律。严格按照《细则》规定流程办理,规范审核程序、支出范围及追偿职责,把好政策关、廉洁关、作风关。五要抓实整改。完善追偿工作机制,要在8月15日之前启动第一阶段追偿流程,切实保证救助资金回流,确保救助基金平稳有序推进实施。
此次会议的召开夯实了我市道路交通救助基金高质量发展基础,有效健全了规范运作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