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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1525515-3/20230404-00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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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作动态
  • 发布日期
  • 2023-0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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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财政信息第17期:保山市稳妥推进政府采购全流程

近年来,保山市不断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政府采购市场体系。2022年下半年,市财政局印发通知部署开展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和合同融资及电子保函交纳保证金试点工作,并就常态化公开征集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入驻“保山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等有关事项作出安排,先后召开了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业务部署工作会、银行和保险机构业务对接座谈会,开展了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中标(成交)供应商、金融保险机构业务操作培训。

改革后,各级预算单位实施政府采购,列入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品目,或者集中采购目录以外达到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上、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下的项目,均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采购单位委托代理采购业务,须委托入驻“政采云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的代理机构;实行电子化交易的政府采购项目,其交易规则、监管规则按《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细则执行,不再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场交易”,由代理机构通过“政采云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完成采购流程。

改革试点半年多来,市域内注册登记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已入驻电子交易平台14户,其中3户首批入驻的代理机构开展了全流程电子化交易业务,共代理采购项目25项,采购预算总额2462.96万元,成交17项,成交金额1721.47万元。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的项目,实现了智慧化电子招标(邀约)、电子投标(响应)、电子开标(磋商、谈判)、电子评标(评审)、电子定标(自动成交),促进了采购活动程序规范、效率提升、信息透明、公平公正。政府采购供应商在线电子投标(响应)、远程参与开标(磋商、谈判),节约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成本,提升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便利度。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和企业信用记录,通过金融服务平台向金融机构融资,缓解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问题。同时,推广使用银行、保险机构保函(保单)等保证金缴纳收取方式,电子保函(保单)替换政府采购投标(响应)、履约保证金,可释放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资金占用,提升中小企业资金使用效率,减轻中小企业现金流紧张负担。

存在问题:实施“放管服”改革后,代理机构注册实行登记制度,部分代理机构专业人员配备不齐,设施和场地简陋,业务投资能力不足,不具备入驻平台开展电子化交易的条件,只能按照市场法则被淘汰,面临生存危机的代理机构对电子化交易改革反应强烈。同时,在“政采贷”方面,由于保山市财政规模小,财政偿债压力大,政府采购预算小,通过“政采云电子化交易系统”完成采购的项目少、金额小,可供金融机构开展“政采贷”及信用担保的项目有限,银行、保险机构和供应商积极性不高。

(政府采购管理科 杨冰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