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4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2024年度决算草案
编制相关问题的整改情况
根据审计整改的有关要求,现将2024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相关问题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预算执行方面
(一)关于“非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5834.24万元未纳入预算管理”问题。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市财政局召开内部审计整改专题会议,通报市本级部门非财政拨款资金预算编制情况,并提出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要求。下一步,市财政局将加强部门和单位年初预算编制管理,在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时,以单位实有资金账户余额为参考,加强对非财政拨款收入预算编制的审核,依法依规将非财政拨款收入全额纳入部门预算。
(二)关于“转移支付结转资金使用进度缓慢,涉及资金3.71亿元”问题。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2024年度转移支付资金指标结转2025年7.37亿元,截至目前,实际下达结转指标6.27亿元(本级4.68亿元、下级1.59亿元),未下达结转指标1.1亿元;下达本级的指标已支出2.61亿元,未支出2.06亿元,支出进度55.87%;含未下达指标合计未支出3.16亿元,按功能科目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93.14万元、公共安全支出3936.56万元、教育支出6020.35万元、科学技术支出268.72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032.6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7.8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805.49万元、节能环保支出3801.05万元、农林水支出9606.06万元、交通运输支出79.73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81.26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026.18万元、金融支出0.1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39.06万元、转移性支出662万元。下一步,市财政局将加强与项目实施单位的沟通对接,督促单位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并按项目进度需求及时支付资金,提高转移支付结转资金使用进度。
(三)关于“财政监督不到位,2家预算单位未完成年度绩效目标”问题。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一是根据实际资金到位情况,为避免新增债务,保山市第三人民医院决定终止异地新建项目。财政部门已督促医院切实加强绩效管理工作,及时调整更新项目,重新申报“保山市精神病医院住院综合楼建设项目”和“保山市第三人民医院(精神病医院)病房改造升级项目”绩效目标,目前相关工作正在按计划推进。二是高黎贡山生态功能提升可持续发展技术研究与示范项目,年初制定的发表2篇核心论文,目前已进入审稿阶段,计划年内发表;计划培训科技人员100人,目前已依托培训班、外出交流考察学习等形式完成培训80人次,预计年底可以完成绩效目标。
(四)关于“审计查出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涉及问题23个,已完成问题整改3个。下一步,保山市将严格按照“条条要整改、事事有回应、件件有着落”的要求,进一步扛起整改责任,加强指导、协调和保障,统筹推进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针对不同的问题类型采取不同的措施,稳步推进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二、决算草案方面
(一)关于“未及时清理社保基金往来款项”问题。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截至2025年9月,整改3107.09万元,其中:其他暂付款挂账2046.15万元、其他暂收款挂账1060.94万元。社保基金未清算费用挂账7506.3万元未作清理,具体是:(1)其他暂付款挂账7414.29万元,其中:2021年职工医保垫付新冠疫苗及接种费用7411.15万元、垫付异地就医费用8.22万元、县区暂付款2.9万元、垫付市外大病医疗费用74.07万元、县区暂付医疗费0.24万元、财政错拨资金1122.30万元。(2)其他暂收款挂账92.01万元,其中:县区暂收款88.98万元、暂收退回医保费12.06万元、转账失败银行退款1.67万元、暂收居民退费-12.91万元、暂收以前年度应付未付医保基金1.35万元、暂收市级多拨付上级补助收入780.45万元、暂收保险费0.009万元。因垫付新冠疫苗及接种费用要等接省医保中心清算文件后方能列支,下一步,市财政局将积极督促医保中心与省级进行对接,待文件下达后及时进行列支。对于其他暂付款及暂收款挂账,市财政局、医保中心将加大清理力度,采取工作提醒、电话等方式督促各县(市、区)尽快退回市本级垫付资金,对长期挂账的往来款项梳理挂账对象、金额及原因,通过官网进行公示,按照流程核销;年末加强对账,减少新增往来款项。
(二)关于“财政对非税收入征管不到位,未及时发现和纠正13家预算单位应缴未缴非税收入414.9万元,影响当年财政收入完整性”问题。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保山市本级13家预算单位应缴未缴非税收入414.9万元(含2024年4季度利息2.19万元),影响财政收入的完整性。截至2025年5月31日,上述非税收入缴入国库413.53万元,未缴入国库1.37万元。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市妇幼保健院已于7月22日将未缴纳资金1.37万元缴纳入库。下一步,市财政局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非税收入管理,依法加强征管,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征收。
保山市财政局
2025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