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财政局文件
保财外金〔2019〕124号
保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第二笔
农业保险保险费补贴的通知
各县区财政局: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第二笔农业保险保险费补贴资金的通知》(云财金〔2019〕132号),现下达2019年中央第二笔农业保险保险费补贴资金670万元,其中:隆阳区470万元,施甸县60万元,龙陵县70万元,昌宁县70万元。该项指标收入列2019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52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入“2130803农林水支出-普惠金融发展支出-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府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513转移性支出”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切实加强监督管理,确保资金专项使用。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县区承担的配套资金要及时足额到位。
附件: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险费补贴整体绩效目标申报表
保山市财政局
2019年11月29日
抄送: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和草原局,本局预算局、国库科。
保山市财政局 2019年11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