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5515-3-04_A/2017-080803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人大建议办理结果
  • 发布日期
  • 2017-08-08
  • 文号
  • 浏览量
  • 44
  • 主题词
保山市财政局关于对人大保山市四届一次会议第57号建议的答复

保山市财政局关于对人大保山市四届一次会议第57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查金仁代表:

    您在人大保山市四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帮助解决太平镇兴华自然村文化活动建设项目缺口资金的建议》,已交由我们研究办理,答复如下:

2017年市人大办已建议在2017年人大代表建议专项资金中分配太平镇兴华自然村文化活动建设项目缺口资金10万元(保人办〔2017〕22号),资金将于我局审核报请市政府批准后下达。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