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5515-3-04_A/2017-1114012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 发布日期
  • 2017-11-14
  • 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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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财政局关于对政协保山市四届一次会议第195号提案的答复

蒋好武委员:

   您在政协保山市四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给予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赧亢管护房附属工程建设项目资金补助的建议》,已交由我们研究办理,答复如下:

2017年市政协办已建议在2017度政协提案专项资金中分配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赧亢管护房附属工程建设项目补助资金10万元(保协办函〔201718号),资金将于我局审核报请市政府批准后下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