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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保山市2024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
2025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
——2025年1月7日在保山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上
保山市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保山市2024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提请会议审查,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4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推进“十四五”规划实施、全市“三年大攻坚”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也是推动保山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一年。在市委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全市各级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围绕“3815”战略发展目标,统筹推进组织收入、保障支出、服务发展、防范风险等各项工作,财政运行总体平稳有序。
(一)2024年全市及市本级预算收支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
2024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02,2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3%,比2023年减收93,029万元,下降13.4%。上级补助收入1,930,538万元、债务转贷收入239,304万元、上年结转收入555,215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5,325万元、调入资金65,790万元,收入总计3,408,39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38,4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比2023年增支71,628万元,增长2.9%。上解上级支出49,354万元、债务还本支出261,024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8,077万元、调出资金122,583万元、年终结转418,943万元,支出总计3,408,390万元。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2,39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2%,比2023年减收53,400万元,下降36.6%。上级补助收入1,930,538万元、债务转贷收入239,304万元、下级上解收入109,852万元、上年结转收入83,981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7,275万元、调入资金27,592万元,收入总计2,490,94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96,051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9.9%,比2023年增支82,805万元,增长26.4%。补助下级支出1,698,568万元、上解上级支出49,354万元、债务还本支出78,707万元、债务转贷支出166,878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3,450万元、年终结转73,957万元,支出总计2,490,940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
2024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02,3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8.3%,比2023年减收179,086万元,下降46.9%。上级补助收入103,364万元、债务转贷收入1,689,59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97,969万元、调入资金175,705万元,收入总计2,269,01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852,2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4.4%,比2023年减支136,325万元,下降13.8%。债务还本支出1,271,100万元、上解上级支出5,997万元、调出资金21,213万元、年终结转118,450万元,支出总计2,269,014万元。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66,46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7.7%,比2023年减收37,411万元,下降36%。上级补助收入103,364万元、债务转贷收入1,689,590万元、下级上解收入7,07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44,324万元、调入资金30,222万元,收入总计1,941,03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19,85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7.3%,比2023年减支37,668万元,下降23.9%。补助下级支出61,171万元、债务转贷支出1,148,391万元、债务还本支出550,584万元、上解上级支出5,997万元、年终结转55,039万元,支出总计1,941,032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24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5,0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4.5%,比2023年减收12,421万元,下降45.1%。上级补助收入48万元,收入总计15,139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6,9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5.9%,比2023年减支6,155万元,下降46.9%。调出资金8,158万元、年终结转10万元,支出总计15,139万元。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597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比2023年减收2,349万元,下降79.7%。上级补助收入48万元,收入总计645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5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较2023年增支25万元。补助下级支出48万元,调出资金572万元,支出总计645万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024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662,256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607,922万元。收支相抵,本年收支结余54,334万元,以前年度结余609,483万元,年末滚存结余663,817万元。
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504,762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448,060万元。收支相抵,本年收支结余56,702万元,以前年度结余595,290万元,年末滚存结余651,992万元。
需要特别报告的事项:一是以上均为快报数,省财政厅批复我市2024年财政决算后,部分数据会有所变化,届时再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变化情况。二是政府债务情况。2024年全市地方政府债务余额7,668,657万元,其中:一般债务2,930,500万元,专项债务4,738,157万元,严格控制在政府债务限额内。2024年省级转贷我市用于项目建设的新增专项债券资金265,100万元,其中:市政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148,000万元、保障性安居工程35,100万元、医疗卫生47,000万元、能源基础设施建设35,000万元。省级转贷我市地方政府向外国政府借款额度11,971万元,2024年提款224万元,全部用于腾冲市大盈江流域生态保护和修复示范项目。三是市级预备费动用情况。2024年市级预备费安排4,300万元,年度执行中未动支。
(二)2024年主要财税政策落实和财政重点工作情况
全市各级财政部门按照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严格落实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决议,贯彻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要适度加力、提质增效”要求,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严格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要求,强化对重大战略、重要任务、重点改革的财力保障,为保山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狠抓增收节支,保障财政平稳运行。有效应对收支形势变化,多措并举抓好收支管理。收入方面。建立健全“政府主导、财税牵头、部门配合、信息共享”的协税护税工作机制,不断深挖光伏、房地产、存量资产资源等收入来源,寻求新的收入增长点。在各级各部门共同努力下,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降幅较上半年收窄20个百分点(从上半年下降33.4%收窄至全年下降13.4%)。支出方面。严格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要求,制定出台《进一步推动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切实硬化预算管理二十六条措施》,引导各级各部门落实落细过紧日子要求,采取优化支出结构、严控出台新增支出政策、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等方式,腾出财力保障各类重点支出,全年压减一般性、资本性支出5.1亿元。
坚持提升效能,支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加力提效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助力全市经济回升向好。全面落实各项税费支持政策。在支持科技创新和制造业发展的主要政策上,减税降费及退税超13亿元,对稳定市场主体预期、推动全市经济恢复发挥了重要作用。充分发挥财政金融协同效应。充分发挥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资金引导作用,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投放,支持重点群体就业创业。全市发放创业担保贷款5.77亿元,扶持创业2,393人。积极扩大有效投资。充分发挥政府投资拉动总需求效益,全年争取用于项目建设的新增专项债券资金26.51亿元,重点支持市政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医疗领域建设。争取增发国债及省级配套补助资金29.42亿元,超长期特别国债2.09亿元,重点支持水利工程、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城市排水防涝等项目。争取中央、省预算内基建投资12.08亿元,市级安排项目前期经费3,000万元,为推动老旧小区改造、教育基础设施建设等提供有力保障。全市政府投资重点领域中农业投资增长80%、水利投资增长53%、教育投资增长32%。大力优化营商环境。贯彻落实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有关要求,对政府采购领域反映突出的“四类”违法违规行为开展专项整治,着力消除政府采购领域隐性壁垒,全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份额(不含工程)占比达39.2%。
持续加大投入,增进民生福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持续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全年全市民生支出206.29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1.3%。支持办好人民满意教育。围绕“两个只增不减”目标,狠抓教育投入,全市教育支出达49.72亿元。落实就业优先战略。筹集就业补助资金1.2亿元,支持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妇女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三项”社会养老保险统筹层次不断提高,退休职工养老保险20连涨,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提高5元。下达城乡困难群众救助资金6.05亿元,惠及全市困难群众11.43万余名。支持应急管理和防灾救灾。筹措资金5.57亿元,支持应急救援救灾能力提升、地震恢复重建、地质灾害防治等工作。做好基础性住房保障。下达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及补助资金6.6亿元、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1,575套、城镇老旧小区130个。
坚持城乡融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持续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上台阶、乡村全面振兴见实效。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下达资金2.73亿元,保障耕地地力补贴、农机购置补贴等惠农直接补贴政策落实。下达资金5,207万元,支持12.6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保持过渡期内财政支持政策总体稳定,下达衔接资金9.28亿元,支持农业产业发展,促进脱贫群众持续增收。扎实推进农村综合改革。下达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资金3,514万元、农村厕所革命补助资金3,712万元,持续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通过“一卡通”发放惠民惠农补贴资金19.23亿元,惠及群众473.96万人次。
统筹发展安全,防范化解财政风险。切实兜牢“三保”底线。始终坚持“三保”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全市落实“三保”支出141.29亿元,未出现“三保”风险舆情事件。竭力化解债务风险。将政府债务还本付息资金足额纳入预算管理,全年共偿还政府法定债务本息78.15亿元(含再融资债券51.96亿元),无逾期情况发生。积极争取化债政策支持,争取置换债券资金114.4亿元,有效置换“临期、高成本、高风险”隐性债务。规范财政资金支付。将转移支付监控规则嵌入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实现全过程管控。稳妥推进存量暂付款处置,全市消化暂付款4.26亿元。加强防范非法集资宣传。组织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740场次,维护地方金融秩序稳定。
深化管理改革,提升财政治理效能。完善预算管理制度。印发《保山市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等四个办法,进一步规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强化预算编审管理。加强非财政拨款资金统筹,做到“大钱大方、小钱小气”,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硬化预算刚性约束。坚持先有预算、再有指标、后有支出,严控预算调剂,调剂事项原则上不超过年初预算的5%。深化财政“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进“线上缴费+电子票据”管理改革,稳步推进预算单位无纸化报销,统一规范公务差旅、公务接待审批和报销。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将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范围覆盖至非同级预算单位和企业,切实做到改革不留“盲区”。
严肃财经法纪,提升财会监督成效。完善财政监督机制。建立财会监督联席会议制度,系统谋划、统筹推进多层面、多领域专项检查。加大财政资金监管力度。按照“统筹整合、点面结合、突出重点、强化监督”的思路,推进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结合巡视巡察、审计监督等发现问题,持续加强财政资金监管力度。扎实抓好集中整治。做好基层政府违规借用村集体资金专项整治和“一卡通”问题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加强学生营养餐监管,将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落到实处。
过去一年成绩的取得,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指导的结果,是全市上下团结奋斗和社会各界帮助支持的结果,是全市各级共同努力、辛勤付出的结果。在此,对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感谢!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预算执行和财政工作中还面临着一些问题和困难。主要是:财政收入规模较小、结构不优,可持续财源基础不稳固;“三保”、债务还本付息等刚性支出压力较大,市县财政收支矛盾突出;绩效管理及结果运用还需深化,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有待提高等。对这些问题,我们将认真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基层干部群众的意见建议,采取有力措施逐步加以解决。
二、2025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
2025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保山“3815”发展战略“三年大攻坚”的决胜之年,科学谋划好财政改革和发展,高质量做好2025年预算编制和各项财政工作意义深远、责任重大。
(一)2025年财政收支形势分析
虽然经济总体回升为财政收入增长提供了基本支撑,但全市经济稳定增长仍然面临不确定性,财政收支形势依然严峻。从收入端来看,税收方面,硅产业税收受市场波动影响较大,通威、隆基在2025年将有不同程度的停产,无法形成有效税源。非税方面,近年来为确保财政收支平衡,全市各级加大资产盘活力度,形成的一次性收入不可持续,非税收入增收潜力有限。政府性基金收入方面,房地产市场持续低迷,土地出让收入不确定性大。从支出端来看,筑牢兜实基层“三保”底线,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等刚性支出不断增加,各级财政支出压力与日俱增,财政“紧平衡”“硬平衡”特征进一步凸显。
(二)2025年预算编制及财政工作的总体要求及原则
2025年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贯彻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围绕市委的重点工作安排,锚定“3815”战略发展目标,把规范管理、财政可持续运行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着力从加强财政资源统筹、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防范化解财政风险等方面持续发力,全力做好“健康财政、安全财政、发展财政、民生财政、质效财政”5篇文章。
2025年预算编制的原则:一是统筹好“发展”和“安全”的关系。一方面,集中资金资源保障各项重点工作要求落实落地。另一方面,坚决防范化解财政运行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二是统筹好“需要”与“可能”的关系。加强财政承受能力评估论证,严禁盲目铺摊子上项目,提高预算安排与财力状况的匹配程度。三是统筹好“存量”和“增量”的关系。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深入推进零基预算改革,不得超越发展阶段和财力可能盲目出台政策、随意扩大政策范围、过度提高支出标准。四是统筹好“要钱”与“花钱”的关系。建立以绩效为导向的决策体系和预算分配体系,严把项目审核关、科学确定项目、精准安排资金。
(三)2025年全市及市本级收支预算
1.一般公共预算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完成544,405万元,比2024年减收57,813万元,下降9.6%,收入下降的主要原因:一是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预计进一步减少。二是2024年各县(市、区)加大历年欠缴税费催缴力度实现一次性收入,2025年一次性收入减少。三是硅企业税收在2024年大幅减收的基础上进一步减少。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计完成2,538,410万元,与2024年持平。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44,405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712,242万元,债务转贷收入279,823万元,上年结转418,943万元,调入资金258,008万元,收入总计3,213,42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38,41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311,818万元,上解上级支出48,000万元,结转下年支出315,193万元,支出总计3,213,421万元。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完成86,766万元,比2024年减收5,632万元,下降6.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计完成357,331万元,比2024年减支38,720万元,下降9.8%。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6,766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712,242万元,下级上解收入59,427万元,调入资金170,070万元,上年结转73,957万元,债务转贷收入279,823万元,收入总计2,382,28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57,331万元,补助下级支出1,613,662万元,上解上级支出48,000万元,债务转贷支出229,873万元,债务还本支出55,505万元,结转下年支出77,914万元,支出总计2,382,285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计完成462,610万元,比2024年增收260,22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计完成473,881万元,比2024年减支378,373万元。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是: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62,61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99,130万元,上年结转118,450万元,调入资金91,687万元,债务转贷收入192,420万元,收入总计964,29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73,881万元,债务还本支出213,800万元,调出资金211,706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5,750万元,结转下年支出49,160万元,支出总计964,297万元。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计完成304,372万元,比2024年增收237,91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计完成217,295万元,比2024年增支97,445万元。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是: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04,372万元,上级补助收入99,130万元,上年结转55,039万元,调入资金53,339万元,下级上解收入5,365万元,债务转贷收入192,420万元,收入总计709,66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17,295万元,补助下级支出57,300万元,调出资金162,026万元,债务转贷支出58,23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49,100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5,750万元,结转下年支出49,964万元,支出总计709,665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计完成33,562万元,比2024年增收18,471万元,增长122.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计完成6,683万元,比2024年减支288万元,下降4.1%。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是: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33,562万元,上级补助收入48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0万元,收入总计33,62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6,683万元,调出资金26,937万元,支出总计33,620万元。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计完成680万元,比2024年增收83万元,增长13.9%;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计完成25万元。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是: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68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48万元,收入总计728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5万元,补助下级支出48万元,调出资金655万元,支出总计728万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预计完成714,787万元,比2024年增收52,531万元,同比增长7.9%;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预计完成642,650万元,比2024年增支34,728万元,同比增长5.7%。本年收支结余72,137万元,年末滚存结余735,954万元。
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预计完成541,914万元,比2024年增收37,152万元,同比增长7.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预计完成466,753万元,比2024年增支18,693万元,同比增长4.2%。本年收支结余75,161万元,年末滚存结余727,153万元。
按照预算法规定,在市人代会批准2025年预算之前,为保障市本级正常运转,市级财政已将上年度结转的支出以及必须支付的基本支出提前下达各部门。
三、2025年财政工作重点
2025年,我们将按照市委工作要求,围绕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各项任务,增强财政资源和预算统筹,多措并举抓收入,精准施策促发展,倾心尽力保民生,守正创新强管理,未雨绸缪防风险,促进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更好发力见效,更加奋发有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着力加强财政资源统筹,提升财政保障能力。深化“四本”预算统筹,把依托行政权力、政府信用、国有资产资源获取的收入全部纳入政府预算管理。加强政策研判,创造条件积极向上争取。强化非财政拨款统筹,将各项非财政拨款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完善非税收入管理,坚持非税收入与征收单位支出“收支两条线”。强化部门资金“全归集”使用,加大存量资金、结转结余资金和预算安排统筹力度。
(二)着力落实各项增量政策,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强化重大战略任务财力保障,市级财力安排增发国债配套资金1.2亿元,土地收储开发成本补助资金8,000万元,项目前期费3,800万元,支持项目储备和前期工作,最大力度争取上级转移支付、政府债券、超长期特别国债等倾斜支持。持续推动绿色能源、现代物流业等产业提质增效,支持发展“三大经济”,优化财源税源结构。坚决贯彻落实各项减税降费和各类助企发展政策措施,持续加强财金联动,更好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服务实体经济发展。
(三)着力优化支出结构,更大力度保障和改善民生。勤俭节约办一切事业,切实把有限的财政资金花在刀刃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把民生作为财政保障的优先选项,保持民生资金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在75%以上,有效支持扩大国内需求政策。积极实施就业优先政策、完善医疗卫生保障制度、健全社会保障体系,集中力量抓好办成一批群众可感可及的民生实事。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加强财政承受能力评估,确保民生有保障、财政可持续。
(四)着力推进财政改革,提升财政管理水平。持续深化零基预算改革,打破“基数+增长”编制方式,科学做好财政预算管理。密切关注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进展情况,进一步理顺市县财政关系,激发县级发展产业、涵养税源内生动力,提高基层财政保障能力。持续深化政府会计核算管理改革,逐步实现部门决算编制、对账工作与预算单位会计核算、财政总会计、预算执行等模块数据互联互通。
(五)着力防范化解风险,守住财政安全底线。坚持“三保”优先,强化动态可用财力和库款监测预警,深入研判潜在风险,切实兜牢“三保”底线。积极稳妥化解政府债务风险,通过压减一般性支出、盘活存量资产资源等方式拓宽化债资金来源,用好用足化债政策,加大存量债务化解力度。严格财经纪律底线,强化重点领域财会监督,实现精准发力、查深查透,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提供坚实屏障。
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做好今年财政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市委决策部署,自觉接受市人大的监督,虚心听取市政协的意见和建议,坚定信心、保持定力,主动担当、团结奋进,努力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不断开创财政工作新局面,为扎实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保山实践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以上报告,请予审查。
名词解释
政府预算:是指经法定程序由国家权力机关批准的政府年度财政收支计划。包含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政府预算中的调入资金、调出资金主要反映四本预算之间的平衡关系。
一般公共预算: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安全等方面。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通常所指的“地方财政收入”,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照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农林水支出等;按照其经济性质分类,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对企事业单位补助、资本性支出和其他支出。
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国家通过向社会征收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并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财政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国家以所有者身份对国有资本实行存量调整和增量分配而发生的各项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指国家为保证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权利而提供救助和补给,以便实现国家社会保障职能、建立社会保障制度而编制的收支预算。该预算封闭运行,其管理方式与其他三本预算不同。
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一般性转移支付是指以各级政府之间存在的财政能力差异为基础,以实现各地区之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目标的一种财政平衡机制。按现行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规定,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主要包括体制补助收入、结算补助、均衡性转移支付收入、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收入、边境地区转移支付收入、共同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等。
专项转移支付收入:是指政府间服务于特定政策目标,必须按规定用途使用的转移支付资金。
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一般公共预算按照预算法及国务院有关规定设置,用于弥补以后年度预算资金不足,实现跨年度平衡的资金。按照预算法规定,结余资金应转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零基预算:是指不考虑过去的预算项目和收支水平,在编制预算时,对所有的预算支出均以零点为基础,从实际需要与可能出发,逐项审核各项支出的必要性、合理性以及支出数额,在综合平衡的基础上科学编制预算的方法。
预算绩效管理: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在要求,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重要内容,是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提升公共服务质量的关键举措。其主要内容就是创新预算管理方式,更加注重结果导向、强调成本效益、硬化责任约束,通过建立绩效评估机制、强化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开展绩效评价和结果应用等,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
民生支出:民生支出是与民生有关的财政支出。主要包括:教育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农林水支出、交通运输支出、科普活动、地震事务、气象事务、住房保障支出等。
“三保”支出:是指保障基本民生、运转、工资方面的支出。保基本民生支出包括国家及省级核定并纳入基本民生政策的教育、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民政事务等领域事项支出。保工资支出包括国家出台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随工资计提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职业年金等。保运转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公用经费、离退休公用经费、公务用车经费、工会经费等。
“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
地方政府债务:指县级以上地方政府为公益性项目发展举借,需地方政府通过财政资金偿还的债务。
地方政府债券:指经国务院批准同意,以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政府为发行和偿还主体,由地方政府财政部门发行并办理还本付息和支付发行费的政府债券,分为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一般债券是指地方政府针对没有收益的公益性事业发展举债发行的债券,本金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偿还。专项债券是指地方政府针对土地储备、收费公路等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事业发展举债发行的债券,本金通过政府性基金或专项收入偿还。
增发国债:增发国债是由中央承担还本付息,通过转移支付方式安排给地方,用于支持灾后恢复重建和提升防灾减灾能力、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灌区建设改造、城市排水防涝能力提升、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领域的一次性补助资金。
财会监督:是依法依规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和个人的财政、财务、会计活动实施的监督。
监督索引号5305000250001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