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市本级2021年
“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进政府预决算信息公开的决策部署和省、市政府工作安排,经保山市财政局汇总,市人民政府审定,现将保山市市级部门(包括市本级行政单位、事业单位以及其他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单位)2021年“三公”经费决算情况公开如下:
2021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汇总数为2406万元,完成预算数3545万元的67.87%,主要是受疫情影响因公出国(境)费和公务接待费大幅减少所致。较上年2050万元增加356万元,增长17.37%。
分项构成情况是:因公出国(境)费为零,完成预算数323万元的0%;较上年45万元减少45万元,下降100%;公务接待费为341万元,完成预算数11452万元的23.48%;较上年355万元减少14万元,下降3.94%,全年公务接待2412批次(含外事接待1批次),接待20475人次(含外事接待4人次);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065万元,完成预算数1770万元的116.67%,较上年1650万元增加415万元,增长25.1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849万元,完成预算数240万元的353.75%;较上年375万元增加474万元,增长126.4%,主要是保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购置408万元的移动核酸检测车一辆,市本级全年购置公务用车25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16万元,完成预算数1530万元的79.48%;较上年1275万元减少59万元,下降4.63%,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409辆。
保山市市本级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管理。硬化预算约束,切实从源头控制“三公”经费,细化“三公”经费预算管理;严格控制审批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强化公务用车总量控制,加强公务用车购置经费管理;严格落实各项公务接待制度,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费用。
附件:1.保山市市本级2021年“三公”经费同口径决算数对比情况表
2.保山市市本级2021年“三公”经费决算汇总表
3.保山市市本级“三公”经费口径说明
附件【保山市市本级2021年“三公”经费决算说明.docx】
附件【保山市市本级2021年“三公”经费同口径决算数对比情况表(附件1).xlsx】
附件【保山市市本级2021年“三公”经费决算汇总表(附件2).xlsx】
附件【保山市市本级“三公”经费口径说明(附件3).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