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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财政局2025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财政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保山市财政局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保山市财政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方针政策,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拟订财政中长期规划以及改革方案,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宏观经济政策措施,提出加强财源建设和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市与县(市、区)以及政府与企业的分配政策措施,完善鼓励公共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措施。
2.起草财政、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承担财税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预算管理有关监督工作。
3.承担各项财政收支管理职责。编制年度全市和市本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代编全市预决算草案。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全市和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决算等情况。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组织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负责指导和监督全市预决算公开。拟订地方财政体制政策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有关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
4.按分工负责地方税收和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拟订税制改革方案,提出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建议。提出地方税收优惠政策调整建议。组织起草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措施。贯彻财政票据管理法规制度,负责非税收入收缴和财政票据管理,根据彩票管理政策和有关办法,监管彩票市场,按照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5.拟订国库收付、预算执行、库款、政府财务报告、决算核算、财政专户管理职责。承担财政数据库建设和财政网络运维、网络安全职责。
6.拟订和执行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承担地方政府性债务的日常管理职责,提出全市政府性债务规模控制和债务结构调整建议,指导和监督县(市、区)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对政府性债务风险进行分析、研判、预警,积极稳妥防范化解政府性债务领域风险。
7.负责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研究拟订相关政策措施、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完善预算绩效管理责任和激励约束机制,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管理体系。
8、按规定拟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牵头编制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根据市人民政府授权,集中统一履行市级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拟订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制度。
9.参与拟订实际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措施。负责对市本级财政承受能力进行论证。负责对政府投资项目的财政性资金进行监督管理。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
10.承担国际多边和双边财经合作有关工作,按规定管理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和外国政府的贷(赠)款。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
11.负责会计管理工作。拟订会计管理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贯彻落实会计管理制度,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依法管理资产评估有关工作。
12.负责财政信息网络数据传输和存储安全。承担预算管理一体化运行维护和改革,推进预算信息互联互享。汇总收集财政预算编制和执行信息,建立预算数据的集中管理和大数据分析机制并实施。
13.负责对地方金融组织及其相关活动实施监管。牵头落实相关金融风险处置的地方政府属地责任。协调、指导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展风险处置相关工作。负责对全市地方中小金融机构、农村金融机构、地方金融组织的风险防范处置。落实中央金融管理部门牵头组织实施的金融机构风险处置中相关协调配合职责。落实相关责任部门对非金融企业涉及金融风险处置工作的配合职责。
14.统筹协调全市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防范和处置工作。组织协调、督促指导有关部门和县(市、区)人民政府依法开展非法金融活动防范和处置工作。组织开展地方金融组织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配合中央金融管理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开展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15.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局共设置27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研究科、综合科、法规税政科、预算科、债务管理科、绩效管理科、国库科、经济建设科、行政政法科、科教文化科、社会保障科、资源环境科、农业农村科、资产管理科、对外合作科、政府采购管理科、会计科、财政监督科、非税收入管理科、人事教育科、金融监管科、金融稳定科、金融服务科、科技科、债务监管中心、国库支付中心。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5年,市财政局将紧扣省委提出的“3815”战略,按照市委全会和全市两会确定的各项目标,在转方式、调结构、提质量、增效益上积极进取,全力培财源、促发展、强保障、防风险、推改革,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把握发展大势,保持战略定力,提振发展信心,推动我市财政事业再上新台阶,取得新进步,重点抓好以下四个方面工作。
1.抓开源。一是积极组织收入。二是抓实土地出让。三是推进资产盘活。
2.促节流。一是严格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的有关要求。二是坚持保“三保”支出在预算安排和财政支出的优先地位,切实兜牢兜稳“三保”底线。三是用足风险缓释政策,节约资金成本。
3.防风险。一是将盘活资产作为偿债重要来源,加快落实要素保障,重点在创新开发模式激活土地市场、加大耕地指标整治、盘活水利及林业资源,努力扩展盘活资产资源成效。二是以防“爆雷”为首要目标,统筹好“保障必要支出”和“偿还政府债务本息”之间的关系,处理好“风险缓释”和“完成隐性债务化债目标”之间的关系,努力完成化债目标。
4.强监管。严格贯彻落实关于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要求,围绕违规借用村集体资金、“一卡通”问题专项整治“回头看”“清源行动”等重点领域推进财政监督工作。统筹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人大财经委、市委督查室及市政府督查室等部门,切实加大监督力度,扎实开展整治工作,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强化财会监督的结果运用,不断推动财会监督和“清源行动”走深走实。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4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66人,其中:行政编制61人,事业编制5人。在职实有69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69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36人,其中:离休 0人,退休 36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3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5,497,923.22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5,231,500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133,211.61元,年结转结余133,211.61元。
部门预算总收入比上年预算减少313,993.5元,同比减少1.99%,主要原因分析是:在职人员减少5人,与人员相关的工资和公用经费收入相应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5,231,500元,其中:本年收入15,231,500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5,231,5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部门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预算减少529,800元,同比下降3.36%。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5人,与人员相关的工资和公用经费收入相应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5,364,711.61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5,231,500元,其中:基本支出11,742,100元,比上年预算减少892,900元,同比减少7.07%,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5人,与人员相关的工资和公用经费收入相应减少;项目支出3,489,400元,比上年预算增加363,100元,同比增加11.61%,主要原因是:网络运维经费和财政提质增效经费增加。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20106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财政事务—行政运行支出9,614,700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工资津补贴奖金以及退休人员的慰问和补助;
201060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财政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200000元,主要用于会计类考试及代理记账人员培训支出;
201065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财政事务—事业运行支出533,300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工资津补贴奖补支出;
201060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财政事务—信息化建设支出 2,569,400元,主要用于市级财政电子化综合管理软件系统运维服务支出;
201060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财政事务—财政委托业务支出200,000元,主要用于财政委托咨询和服务经费;
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21,600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
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175,800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20808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支出40,000元,主要用于已故干部的家属补助;
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支出4712,00元,主要用于缴纳行政人员基本医疗保险;
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4,600元,主要用于缴纳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
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342,800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保及退休公务员医保支出;
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8,100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2025年本单位不涉及此项预算公开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1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28,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8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8,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财政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29,890元,较上年减少10元,下降0.01%,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保山市财政局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无变化,预计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增减变化情况:与上年持平,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保山市财政局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4,890元,较上年减少10元,下降0.04%,国内公务接待批次约25次,共计接待约220人次。
增减变化情况:落实过紧日子有关要求,严格按公务接待标准开展接待工作。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保山市财政局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05,000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5,000元,与上年持平。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增减变化情况:与上年持平,无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网络运维经费。促进全市财政系统以及预算单位财务相关系统,含会计核算、政府采购、预决算、票据管理等系统的有序高效运转,促进市直预算单位各项财政工作的正常良性开展,保证预资产管理、票据管理与财政部、省财政厅的无缝链接。其中:2025年,除了原有的系统升级、维修(护)外,将落实国库电子支付人行端维护,开展财政身份认证与授权管理系统国产密码算法升级工作等。
(二)委托咨询和服务经费。为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拟聘请中介机构进行相关工作,以解决人员不足、工作新、经验少等难题。通过聘请中介咨询服务,助推财政工作再上新台阶,同时也给予各项工作公开公正的评价。2025年,拟聘请中介机构开展扶贫资金专项检查,预决算公开监督和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绩效评价工作等,同时,为了加强内部风险防范,最大限度地预防法律纠纷,确保财政各项工作合法合规开展,更好地实现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继续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协助开展法律咨询、法治宣传、法律服务工作;同时,为了减少金融风险,处置非法集资,保护老百姓的资金资产安全,计划集中开展好5月集中宣传月的宣传工作,并开展1次非法集资工作专项排查。
(三)会计类资格考试及代理记账人员培训补助资金。保证全国会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中级专业资格考试、注册会计师考试顺利进行,提高考场的现代化水平,增强考试的公平公正。2025年组织好一次全国会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一次中级专业资格考试,协助做好一次注册会计师考试。做好一次较大规模的代理记账机构的培训。
(四)注册会计师考试补助资金。项目的绩效目标是确保注册会计师考试顺利开展,给考生提供稳定有序的考试环境和需要的服务
(五)财政质量提质增效经费。该项目的绩效目标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中心内容,使广大干部党性教育更加扎实,理想信念、党性观念、宗旨意识进一步强化,专业能力更强,广大干部适应新时代、实现新目标、落实新部署的能力明显提高。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接待经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财政局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410,300元,较上年增加47,100元,增长3.46%,主要原因是:办公环境需要修缮改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保山市财政局资产总额4,554,936.1元,其中,流动资产445,290.02元,固定资产3,525,382.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584,263.18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939,127.17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992,137.1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5年1月资产月报数。
附件: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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