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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保山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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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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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交通运输局(本级)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保山市交通运输局(本级)2025

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交通运输局(本级)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保山市交通运输局(本级)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

三、部门支出预算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

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保山市交通运输局(本级)2025

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推进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规划公路、铁路、水路、民航等行业发展,协助做好邮政管理有关工作,建立与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相适应的制度体制机制,优化交通运输主要通道和重要枢纽节点布局,促进各种交通运输方式融合。

2.组织拟订综合交通运输发展战略、行业规划、政策和标准。组织编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专项规划。拟订公路、铁路、水路、民航发展战略、政策和专项规划,统筹衔接邮政行业规划,指导综合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拟订有关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起草综合交通运输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组织拟订有关贯彻法律、法规的实施意见。负责拟订综合运输计划并组织实施。协调综合运输计划。负责拟订综合交通运输地方标准,协调衔接各种交通运输方式标准。承担市级综合交通运输体制改革工作,指导行业有关改革工作。

3.指导综合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组织制定综合运输有关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的实施意见并监督实施。配合协调开展通用机场运营管理。指导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指导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指导公共汽车、城市轨道交通的运营和汽车租赁。负责权限内汽车出入境运输、国际和国境河流运输及航道有关管理工作。

4.负责水路的行业管理。负责权限内的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有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水上消防、救助打捞、通信导航、航道管理养护、船舶与港口设施保安及危险品运输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船员管理有关工作。指导本市管理水域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有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工作。

5.指导协调国际、国内、省内航线开发。协调空域资源开发利用。依法对民用机场的机场净空、电磁环境、控制用地保护等工作实施监管。履行市政府规定和授权的机场行政管理。

6.负责提出公路、铁路、水路、民航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按照规定权限提出国家、省、市级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并监督实施。负责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公路、铁路、水路、民航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并监督实施。

7.负责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养护、市场的行业监管。组织拟订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管理、养护有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及实施细则、办法并监督实施。负责组织协调公路、地方铁路、水路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配合国家铁路项目建设工作。协调推进机场建设,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指导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承担有关重要设施的管理和维护。承担国家、省、市重点交通基本建设项目的绩效监督和管理工作。

8.指导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协调配合市内民航突发事件及大面积航班延误等处置工作。按照规定组织协调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

9.指导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承担综合交通运输统计工作,监测分析交通运输运行情况,发布有关信息。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科技、教育培训、环境保护、绿色交通和节能减排工作。

10.协调垂直管理的铁路、民航、邮政,委托管理的海事等涉及地方的有关工作,负责交通运输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

11.指导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和队伍建设工作,负责行政执法监督。负责法律、法规明确要求由市级承担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职责。制定行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

12.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单位共设置12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和行政审批科、综合规划科、综合运输科、综合建设科、安全监督科、资财审计科、公路管理科、地方铁路建设科、海事航务科、地方民航发展科、组织人事科。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全面提速重点项目建设。公路方面,加快实施县域高速“能通全通”和“互联互通”工程,力争老营至板桥段改线工程年底建成,施勐、链子桥至勐糯、瑞孟、永昌高速等高速全面推进;协调加快推进G219泸腾土地报批工作、力争黄勐公路年底建成通车;争取并实施完成农村公路新改建400公里和10座危桥改造。绿美交通方面,统筹协调做好绿美交通建设工作,争取标杆典型项目奖补支持,谋划好2025—2027年度建设计划。铁路方面,配合做好在建大瑞铁路保瑞段建设,协调大瑞指挥部及施工单位加快推进重点控制性工程及车站建设;统筹做好保瑞段地方配套建设,协调项目单位做好蒲缥铁路专用线及公铁联运物流园运营,并推进大瑞铁路蒲缥成品油铁路运输专用线前期工作。民航方面,持续向上争取债券及其它投资性金融等资金、政策支持,努力筹措后续征迁兑付配套资金,力争实现保山机场跑道延长项目复工建设;力争年底完成腾冲机场跑道延长项目全部设计量2,400万方土石方填筑,争取2025年上半年建成使用;协调推进腾冲机场T1航站楼改造工程收尾验收工作,配合做好国际航线网络规划编制以及腾冲口岸机场临开申报等有关工作。水运方面,全力推进11个便民交通码头建设项目及怒江航道项目建设的前期工作,力争年内项目开工建设。

2.抓好项目规划储备工作。梳理“十五五”综合交通规划项目清单,督促县区适时开展路线方案研究,确保做深做实项目前期工作,为后续规划、资金等政策争取做好充分准备。梳理“十五五”国防交通规划储备清单,加强与辖区驻地部队沟通对接,结合军地双方实际需求,加强国防交通项目规划谋划,及时取得军方意见,确保谋划项目顺利落地。

3.全面协调做好要素保障。聚焦土地、林地、环评、水保等要素,列出项目前期工作推进责任清单,建立定期调度和协调督促机制,确保项目依法合规加快实施;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用好投融资政策,撬动社会资本投资,有效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最大限度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专项债、中央投资省级资金及贷款支持;协调抓好投资统计入库,坚持做到应统尽统、应统必统。继续加强与各级发改及属地人民政府沟通对接,按“持续加快项目前期,多方协调项目资金,适时申请提级论证”原则全力推动昌链、弥昌相关工作。

4.全力提升交通运输优质服务。以“运输服务优质提升年”行动为主线,培育道路、铁路、民航、水路、城市交通、邮政物流六大板块的“优质服务”体系,打造保山综合交通运输优质服务品牌。道路运输方面,推进完成公家都市创建验收整改工作,加快推进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创建工作。巩固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成果,整合城乡农客线路、公共交通、运输站场等综合交通运输资源,完善优化运输网络,促进一站多能、多业态融合发展,促进农产品进城和农资、消费品下乡双向流通。铁路运输方面,服务保障好大瑞铁路大保段运营,认真落实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双段长”制,服务保障好大保铁路运营过程中各项涉及地方的工作。民航运输方面,持续加强与各航空公司的交流协调,积极推进两机场航空航线开发和恢复,进一步持续优化保山省内外航线网络格局,重点协调争取北、上、广、深等重点、热点城市省外直飞航线。水路运输方面,认真开展船舶登记和检验工作,进一步规范船舶证书管理和发放工作,强化船舶的动态监管。做好航道、码头(渡口)的养护及应急保通工作,确保船舶正常航行和渡运,积极向上争取航道养护和应急抢通资金。

5.加强行业治理全力确保行业安全。一是坚决扛牢安全生产责任。严格执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二是突出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强化“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认真抓好道路运输、工程建设、公路管养、水上交通、民航铁路等重点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全力确保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三是扎实开展治本攻坚行动。按照“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目标任务,常态化查大风险、除大隐患、防大事故,切实提升交通运输行业本质安全能力水平。四是切实提升应急保障效能。修订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加强应急保障队伍建设和物资储备,强化应急处置实战演练,全力保障行业安全稳定。五是持续推进超限超载治理,强化综合交通执法,全力维护行业秩序。

6.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一是强化责任落实。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加强对党忠诚教育,切实引导党员领导干部把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体现在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的行动上,体现在履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的实效上,体现在党员干部的日常言行上。二是抓好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落实。把全会精神作为干部理论学习和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将全会部署要求融入交通投资、项目建设、安全生产、提质增效等各项工作中,凝聚起推动交通运输行业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强大精神力量。三是抓牢队伍建设,强化标准落实。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入手,坚持“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廉政警示教育等方式强化警醒提醒,抓好党员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工作,严格机关党员干部“八小时外”监督管理。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4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9人,其中:行政编制29人,工勤人员编制0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29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29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7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3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8,968,024,其中:一般公共预算7,904,000,政府性基金1,046,100,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上级补助收入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其他收入17,924元,上年结转结余0

部门财务总收入比上年预算减少12,808,824.69元,同比下降58.82%。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较上年均减少政府还本付息项目资金预算的下达,都由市财政局科室预留资金进行安排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8,950,100元,其中:本年收入8,950,100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904,0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1,046,1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部门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预算减少12,788,200元,同比下降58.83%。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较上年均减少政府还本付息项目资金预算的下达,都由市财政局科室预留资金进行安排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8,968,024。财政拨款安排支出8,950,100,其中:基本支出5,266,000比上年预算减少212,700同比下降3.88%,主要原因是:1.人员晋级晋档工资调整2.实有在职人员减少导致工资福利费减少。项目支出3,684,100比上年预算减少12,575,500元同比下降77.34%,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较上年均减少政府还本付息项目资金预算的下达,都由市财政局科室预留资金进行安排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10,200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18,300元,主要用于:单位养老保险缴费;

20808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支出18,000元,主要用于:无固定收入已故离休干部配偶生活补助经费

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支出223,500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在职人员及离退休人员基本医保和大病医疗保险;

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167,600元,主要用于:在职和退休人员医疗补助;

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2,000元,主要用于:在职干部职工大病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

2120899城乡社区支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1,046,100元,主要用于:绕城高速国开基金3.72亿还本付息补助经费;

2140101交通运输支出—公路水路运输—行政运行支出4,349,400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2140102交通运输支出—公路水路运输—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505,000元,主要用于:网络运行维护经费、综合交通补助经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印制经费、法律顾问服务费资金、办公用房维修维护经费

2140106交通运输支出—公路水路运输—公路养护支出100,000元,主要用于:高速公路技术状况抽检经费;

2149901交通运输支出—其他交通运输支出—公共交通运营补助支出2,000,000元,主要用于:购买中心城市公共交通补助资金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2025年本单位不涉及此项预算公开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5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09,08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08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99,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交通运输局(本级)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12,300与上年持平。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保山市交通运输局(本级)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与上年持平预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增减变化情况:与上年持平,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保山市交通运输局(本级)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7,300与上年持平,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8次,共计接待63人次。

增减变化情况:与上年持平,无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保山市交通运输局(本级)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05,000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5,000元,与上年持平。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增减变化情况:与上年持平,无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1.市交通运输局无固定收入已故离休干部配偶生活补助经费,绩效目标:按规定落实离休干部遗属生活补助。

2.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印制经费,绩效目标:道路运输业是综合运输体系中服务范围最广、承担运量最大、从业人员最多、包容性和衔接性最强的一种运输方式,是市场最为开放、社会参与度最高、利益关系最复杂的服务型行业,在保障社会经济运行、应对突发事件中发挥着难以替代的基础性作用,又承担着服务群众基本出行、维护行业安全。维护道路运输市场安全有序发展的监管。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进行相关培训,并按照要求印制相关许可证件有利于维护道路运输市场安全有序发展。

3.高速公路技术状况抽检经费,绩效目标:抽检东绕城高速3.7公里,保施高速3.3公里。

4.综合交通补助经费,绩效目标:保障单位办公、出差等正常开支,确保部门正常运转,促进交通运输业发展。

5.代扣代缴征收个税返还手续经费,绩效目标:“三代”单位所取得的手续费收入应单独核算,计入本单位收入,用于与“三代”业务直接相关的办公设备、人员成本、信息化建设、耗材、交通费等管理支出。

6.购买中心城市公共交通补助资金,绩效目标:为保障2025年中心城市公交运营。依据保山中心城市公交运营体制改革有关事项专题会议纪要(2016年第12期)部署,给予市公交公司200万元购买中心城市公共交通补助资金。计划用于日常运营支出,拓展常规线路、专线及定制公交,提供快捷的公众出行服务,提高群众满意度,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提升政府公众服务能力。

7.法律顾问服务费资金,绩效目标:为我局的公务活动提供法律帮助,在我局发布重要文件、作出重大决策、实施法律行为前进行法律风险评估和合法性审查,并协助处理日常法律事务,成为我局依法行政的参谋助手,推进法治交通建设。

8.办公用房维修维护经费,绩效目标:对我单位办公用房进行维修维护,保障单位办公场所正常运行及安全,及时对顶楼防水和六楼资料室的墙面、地板进行维修维护。

9.网络运行维护经费,绩效目标:单位办公平台文件传输,公众号信息发布,邮件收发,公文传输系统、视频会议系统、服务监督电话、电子政务网络、行业专网、信息安全和系统运行维护主要保障单位设备的正常运行及全安,统计分析和投资计划管理等系统的接入,是交通运输行业提高工作效率、降低行政成本的有效手段。

10.绕城高速国开基金3.72亿还本付息补助经费,绩效目标:偿还2025年绕城高速国开基金3.72亿元还本付息市本级承担部分104.61万元。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接待经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交通运输局(本级)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691,300,较上年增加29,000元,增长4.38%,在职人员晋级晋档工资调整,机关运行经费随之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保山市交通运输局(本级)资产总额658,926,774.74,其中,流动资产654,525,807.44固定资产4,322,252.86,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在建工程0,无形资产78,714.44,其他资产0。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219,912.58,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013,798.23。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报废报损资产24项,账面原值84,580,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资产使用收入0,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鉴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5年1月资产月报数。


附件: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