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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1525515-3/20250122-0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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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保山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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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预算
  • 发布日期
  • 2025-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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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监督索引号53050000750500000

保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保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保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保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保山市人民政府直属的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和运营。主要职责是:

1.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2.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3.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4.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5.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6.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7.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5个派出机构,包括:办公室、稽核执法科、计划财务科、业务管理科、信息技术科5个科室;下辖隆阳、腾冲、龙陵县、昌宁县、施甸县5个管理部。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着力抓实政治责任,引领保障高质量发展。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聚焦“两个维护”,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持续抓好党的创新理论学习,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网络安全防护措施,坚决维护意识形态领域安全。持续深入抓基层党组织建设,深化模范机关创建,建强“四强”党支部,从严从实管理党员队伍。严格落实《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持续深化“两场革命”,深入践行“三法三化”。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持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扎实抓好审计、巡察、检查反馈问题整改。

2.着力加强意识形态建设,坚决守好意识形态主阵地。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加强对习近平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重要回信精神的学习宣传贯彻,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开创意识形态工作新局面。聚焦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加大对住房公积金惠民政策和制度扩面的宣传推介工作,持续提升新媒体舆论的传播力、影响力和公信力。进一步改进创新文明创建工作机制,推动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提质增效。牢牢守住意识形态安全底线红线,妥善回应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强化日常管理,坚决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3.着力扩大制度覆盖范围,惠及更广泛就业群体。紧紧围绕住房公积金“应建尽建、应缴尽缴、愿缴能缴、互惠互利”的扩面目标,进一步推动乡村医生、村(社区)工作者等群体纳入住房公积金保障范围,重点推进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住房保障,持续加大对非公企业和灵活就业人员政策宣传力度,不断增进社会对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认知与认同,联合受委托银行深挖客户资源,持续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受益面和覆盖面;加大催建催缴力度,多措并举促进非公企业依法缴存住房公积金,将政策宣传与催建催缴工作相结合,采取主动上门释法明理、讲解政策,利用窗口面对面宣传、微信群交流沟通等多种方式,通过以案普法、以案促缴,不断推进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4.着力发挥制度保障作用,更好解决缴存人基本住房问题。以安居为使命,持续发挥好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保障作用,大力支持缴存人购买保障性住房,加大支持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力度,坚持问题导向,查找群众身边的急难愁盼问题,储备出台更多促进“租购并举”的使用政策,着力提升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普惠性。强化政策储备,用好政策工具箱,因城施策,持续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积极释放政策利好,大力支持缴存职工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提振住房消费。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在支持住房需求多样化发展方面的制度优势,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促进房地产与温泉康养旅居产业深度融合,强化与住房市场和住房保障政策的同步协同,共同形成促进保山市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合力。

5.着力推动数据高效共享,构建数字化发展新模式。持续加强数据治理,通过摸清数据资源底数、落实源头管控措施、做好数据质量问题整改、实施常态化质量检核等举措,切实推动数据质量提升。坚持以提高政务服务效能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促进数据高效共享、有序利用,打通数据共享通道,持续汇聚多源数据。拓展更多智慧精准的数字化服务场景,积极构建便捷高效的住房公积金数字化服务新模式,着力为缴存单位及职工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服务体验。加大力度推进公积金业务智能化服务,优化风险审批模型建设,系统自动获取进行数据比对、核验,让业务办理更高效。继续强化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全面提升业务系统安全管理水平。

6.着力优化服务方式,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效能。聚焦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多层次多样化需求,推进线上线下服务深度融合、同步优化。加强渠道建设,充分利用新技术手段,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要件,提高网上业务大厅、微信小程序、12329 服务热线等线上渠道的服务能力,提升综合服务平台效能。全面推进各项“高效办成一件事”落地落实,扎实推进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一件事”线上高效办理。深化服务模式创新,进一步推进办事方式多样化、办事流程最优化、办事材料最简化、办事成本最小化,不断提升住房公积金智慧化、便捷化、个性化服务水平,持续擦亮“惠民公积金、服务暖人心”政务服务品牌。

7.着力推进管理规范化,全面提升风险管控能力。持续完善管理架构和内控制度,强化住房公积金贷款全链条监管,把牢楼盘准入关口,严格审查还款能力和征信报告,加强抵押权登记管理,做好贷后逾期催收处置。强化住房公积金网络和信息安全监管,推深做实网络安全日常监测和动态巡检,切实筑牢安全屏障。积极发挥住房公积金引导作用,做好“保交房”工作,严防风险外溢。建立健全住房公积金内部稽核、专项审计“回头看”、年度体检评估、巡察整改等制度安排,加大对违规提取和违规获取住房公积金贷款行为的治理力度。培养适应住房公积金事业发展需要的创新型、应用型、技能型人才,推动落实《住房公积金管理人员职业标准》,完善评价和激励机制,造就专业化、高水平人才队伍。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止2024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30人。在职实有30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30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7人。

车辆编制6辆,实有车辆6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17,530,7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17,530,700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上年结转结余0元。

部门财务总收入比上年预算增加95,911,896元,同比增长443.65%。主要原因是:2025年财政匹配住房公积金94,000,000元纳入本单位预算。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17,530,700元,其中:本年收入117,530,700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7,530,7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部门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预算增加95,911,896元,同比增长443.65%。主要原因是:2025年财政匹配住房公积金94,000,000元纳入本单位预算。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17,530,700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17,530,700元,其中:基本支出108,280,700元,比上年预算增加91,181,896元,同比增长533.26%,主要原因是:2025年财政匹配住房公积金94,000,000元纳入本单位预算。项目支出9,250,000元,比上年预算增加4,730,000元,同比增长104.65%,主要原因是:2024年信息化建设项目4,520,000元未完成付款,在2025年重新编制预算支付。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20805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4,200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13,000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机关养老保险缴费;

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76,000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

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109,900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

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0,900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大病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

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支出94,000,000元,主要用于: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在职职工财政匹配住房公积金;

2210302住房保障支出—城乡社区住宅—住房公积金管理支出22,816,700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公用经费、信息化建设项目经费。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2025年本部门不涉及此项预算公开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53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921,5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361,9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559,6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70,000元,较上年减少30,000元,下降15%,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保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与上年持平,无变化。预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增减变化情况:与上年持平,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保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0,000元,较上年减少30,000元,下降6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0次,共计接待200人次。

减少原因: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根据实际情况测算减少接待费预算。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保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50,000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0,000元,与上年持平。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

增减变化情况:与上年持平,无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1.2024年信息化建设经费,绩效目标:加快本单位数字化服务进程,通过数据高效聚合使用,持续简化办事流程,精简办事资料,重构业务流程,切实提高公积金中心服务便捷度,打造“网办速度快、服务质量优、惠企利民好”的住房公积金服务体系,为全市缴存职工提供一个安全、优质、高效、便捷的办事环境。

2.2025年信息化建设经费,绩效目标:高效办事,信息数据安全,部门正常运转。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接待经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4,464,000元,较上年减少1,929,009元,下降30.17%,主要原因是:按照“过紧日子”要求,压缩公用经费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保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资产总额27,966,466.13元,其中,流动资产70,360.16元,固定资产25,738,219.3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2,157,886.62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8,256,066.03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10,478.7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5年1月资产月报数。


附件: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监督索引号530500007505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