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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5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中共保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为中共保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的办事机构,承担中共保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日常工作。职能职责按照《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共保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保办字〔2020〕72号)执行。
1.贯彻执行有关机构编制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全市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和其他有关改革。统一管理市级党委各机关、人大、政府各部门、政协、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其他机构的机构编制工作。
2.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和重大决策部署,研究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体制机制问题,及时为党委、政府提供决策咨询意见和政策建议。
3.拟订全市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审核市级各部门和县(市、区)机构改革方案。指导和协调市以下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4.拟订全市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方案。审核、审批市级、市以下各级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方案。指导和协调市以下各级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
5.拟订全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方案,指导、监督全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负责关键环节、重点领域、园区管理体制等改革工作。
6.负责建立健全全市编制总量控制和动态调整机制。提出编制总额分配和调整建议。拟订县(市、区)编制总量分配和调整方案。负责县(市、区)副科级以上(含副科级)机构及其领导职数的设置与调整审核工作。负责县(市、区)科级职数总量管理工作。
7.综合协调市级各部门之间、市级各部门与县(市、区)之间、市与县(市、区)之间的职责关系。负责审核、审批市级党委各机关、人大、政府各部门、政协、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其他机构的主要职责、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等事项。
8.开展机关、群团、事业单位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的赋码换证等工作。负责市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县(市、区)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工作。依法保护核准登记的事业单位有关登记事项的合法权益。指导和实施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绩效评估工作。开展有关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社会服务。
9.负责全市机构编制基础数据库和信息化平台建设,负责机构编制统计工作和实名制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各类机关、事业单位和其他非营利性机构的“政务”“公益”中文域名管理和网站挂标等工作。
10.负责全市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机构编制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情况、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情况、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情况、机构编制管理情况的评估及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对市级各部门“三定”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和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查处机构编制管理违法违纪行为。
11.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科、政策法规科、体改科、机关科、事业科、监督检查科、登记管理科。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持续在深化改革上下功夫,力求健全理顺体制机制。严格按照中央的部署和省委、市委的要求,扎实做好机构改革“后半篇文章”。一是坚持问题导向,开展调研评估。结合机构改革验收评估工作,深入市直部门和县(市、区)开展“回头看”,跟踪了解职责调整、机构运行、“三定”执行等方面情况,持续推进解决职责交叉、权责不清、管理不顺、运行不畅等问题,推动机构改革由“物理整合”向“化学反应”转变。二是聚焦问题短板,理顺运行机制。持续推进疾控领域体制改革、检验检测机构整合和市级融媒体中心建设等工作,重点分析解决改革过程中存在的职责边界不清、管理体制混乱、运行机制不畅等方面问题,加快构建集约高效、运行顺畅的管理体制,确保改革工作取得实效。
2.持续在强化管理上下功夫,力求控住管好编制资源。全面贯彻落实过紧日子的工作要求,严管严控编内编外,持续提升机构编制使用效益。一是严格工作程序。按照《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规定,严格落实编委工作规则、编办工作细则,进一步规范机构编制动议论证、审议决定、组织实施的工作程序,依法依规办理机构编制请示事项,推动机构编制资源精准投放、科学配置、高效管理。二是严守工作底线。坚决守住机构限额、领导职数、编制总量“三个不突破”底线,持续加强与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的工作衔接,健全长效机制,防止消化超编“回弹返潮”,进一步规范编外人员管理,提高编外人员使用效益,合理控制总量规模,切实减轻财政供养负担。三是严肃工作纪律。持续树牢“编制就是法律”的理念,坚持原则,把住关口,严肃查处纠治超标超规核定领导职数、违规挤占挪用基层编制等突出问题,对不合理的增编、增机构、增职数诉求和各类“条条干预”行为,坚决挡住、坚决说不。
3.持续在服务发展上下功夫,力求高效助推转型升级。紧扣“3815”战略发展目标和保山经济社会发展高质量转型升级主题,持续强化机构编制保障。一是聚焦重点领域强保障。持续加强教育、医疗、“一老一小”等民生领域和强边固防、乡村振兴、“三大经济”等重点领域机构编制保障,严格落实《保山市市级各类编制动态调整办法(试行)》,着力解决编制紧缺与发展急需的“缺需矛盾”。二是理清权责边界促发展。全面落实为基层减负的工作要求,持续深化乡镇(街道)明责赋权扩能减负工作,及时启动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指导各县(市、区)同步做好乡镇(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编制工作,进一步理清权责边界,着力解决“小马拉大车”涉及的体制机制问题。三是围绕事业发展抓改革。学习借鉴各地试点经验做法,深入开展全市事业单位改革前期调研,全面摸清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编制配备、职能发挥、实有人员等基本情况,做好政策储备。并按照中央的部署和省、市委要求,超前谋划、深入研究、稳步推进,严格规范事业单位办企业行为,全面理清整顿规范事业单位登记设立。
4.持续在整改落实上下功夫,力求精简规范改出质效。坚持将机构编制督查整改与省委巡视整改工作结合起来,全面推进整改工作。一是持续加大消化超编力度。严控机构编制总量,抓实督查问题整改,研究制定《保山市机构改革精减编制后消化超编工作方案》和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制职数申请使用办法,强化日常审核把关,确保2028年底前全面完成机构改革精减编制后消化超编任务。二是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健全完善机构编制有关事项审批调整、组织实施、检查核实、督促整改等工作机制,全面抓实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持续完善“三定”规定执行、编制使用效益、核心职能履行等评估机制,强化结果运用,形成工作闭环。同时,加强机构编制数据管理,定期开展数据抽查核对,提升实名制管理质效。三是持续加大法规宣传力度。扎实抓好机构编制相关法规政策的宣传宣讲,将机构编制相关法规制度纳入各级领导干部学习培训“必修课”,多层次开展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预防教育,加大典型案例通报力度,切实维护机构编制纪律权威性、严肃性。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4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7人,其中:行政编制19人,工勤人员编制2人,事业编制6人。在职实有25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25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4,202,3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202,300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上年结转结余0元。
部门财务总收入比上年预算增加730,600元,同比增长21.04%。主要原因是:2025年我单位调入4人,新招录2人。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4,202,300元,其中:本年收入4,202,300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202,3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部门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预算增加730,600元,同比增长21.04%。主要原因是:2025年我单位调入4人,新招录2人。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4,202,300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4,202,300元,其中:基本支出3,962,300元,比上年预算增加741,100元,同比增长23.01%,主要原因是:2025年我单位调入4人,新招录2人;项目支出240,000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0,000元,同比下降4%,主要原因是:党政机构改革项目结束。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20131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支出3,028,000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及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公用支出;
201310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专项业务支出240,000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改革及全面建立乡镇(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相关差旅费、会议费、印刷费及委托业务费等;
201315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事业运行支出265,900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工资支出;
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600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98,000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51,400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8,100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90,400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9,900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工伤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险。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2025年本部门不涉及此项预算公开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7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0,4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2,4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8,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51,000元,与上年持平,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与上年持平,预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增减变化情况:与上年持平,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6,000元,与上年持平,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0次,共计接待130人次。
增减变化情况:与上年持平,无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5,000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000元,与上年持平。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增减变化情况:与上年持平,无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事业单位改革及全面建立乡镇(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经费,绩效目标:一是推进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提高履职服务能力水平和政法机构改革、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乡镇机构改革、园区机构改革等各项改革;二是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统计、中文域名注册及网站名称管理完成信息化建设。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接待经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474,900元,较上年增加107,000元,增长29.08%,主要原因是:2025年我单位调入4人,新招录2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资产总额447,298.8元,其中,流动资产18,767.17元,固定资产400,275.3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28,256.24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83,792.2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01,294.81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30项,账面原值43,201.8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229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5年1月资产月报数。
附件: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监督索引号53050000165600111
附件【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20250121113707224.doc】
附件【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20250121113714494.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