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5515-3/20250122-0009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算
  • 发布日期
  • 2025-01-22
  • 文号
  • 浏览量
  • 主题词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腾冲分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监督索引号53050003200200300000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腾冲分局2025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腾冲分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腾冲分局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

三、部门支出预算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

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腾冲分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腾冲分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生态环保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负责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基本制度。会同有关单位拟订监管辖区内生态环境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单位编制并监督实施监管辖区内重点县域、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

2.负责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协调处理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和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解决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监管辖区内重点县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3.负责监督实施监管辖区内减排目标落实。监督实施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证制度,确定大气、水等纳污能力,负责督查、督办、核查各重点企业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总量减排考核工作。

4.拟订腾冲市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拟订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安排计划,按腾冲市人民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配合有关单位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5.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制定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单位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指导区域大气环境保护工作,建立完善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作机制。

6.监督管理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组织编制生态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监督各类自然保护地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7.负责核与辐射安全、放射性废物的监督管理。负责核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核设施和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核设施、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污染防治。对核材料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设施设计、制造、安装及无损检验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8.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对监管辖区内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按规定审批或审查重大开发建设县域、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订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9.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组织实施生态环境监测有关工作、执法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温室气体减排监测、应急监测对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预测预警。统一发布生态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生态环境信息。

10.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实施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规划和政策。

11.配合中央和省、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

12.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组织开展监管辖区内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和监督活动。查处生态环境违法问题。

13.组织负责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

14.负责生态环境对外合作交流,提出对外生态环境合作中有关问题的建议,组织协调或参与跨区域环境保护合作,参与有关生态环境国际条约的履约工作,参与处理涉外生态环境事务,参与对外生态环境治理相关工作。

15.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6.职能转变。保山市生态环境局腾冲分局受市局授权在监管辖区内行使生态和城乡各类污染排放监管与行政执法职责,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全面落实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全面禁止洋垃圾入境。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和环境质量底线。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局办公室、综合股、水生态环境股、大气环境股、土壤生态环境股、自然生态股、行政审批法宣股、基层党建办公室。

所属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

1.腾冲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保山市生态环境局腾冲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各项安排部署,重点抓好春夏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工作,注重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把各项要求落实到位,推进大气污染治理攻坚行动取得实效。积极谋划项目申报,争取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深挖减排项目,完成上级下达的生态环境约束性指标任务。二是加强对水源地水质变化情况的分析研判和跟踪,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整治措施,确保水质稳定达标。持续推进“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和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做好水源地污染防治项目申报实施,完成乡镇水源地“立”和“治”工作。三是做好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督促马站乡振荣矿产品加工厂依法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根据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整市推进第一批试点县工作要求,持续做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做好尾矿库汛期排查、地下水等例行性监测,筹划废渣堆存点整治“回头看”。加强重点监管单位管理,按照《责任书》要求,按期开展年度土壤监测工作。

2.坚决扛实问题整改。一是进一步压实行业主管部门、地方党委政府和企业责任,高标准抓好问题整改。二是按照整改方案明确的具体措施和时间节点,全力以赴推进整改落实工作,对需要长期整治的,集中力量攻坚克难,持续推进,确保每一个问题都不择不扣整改到位。同时,对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进行定期调度、督促指导,并强化跟踪督办验收工作。三是继续推进生态环境领域突出问题整改。对全市生态环境问题进行再排查、再梳理,分级分类有计划推进整改,达到控增量、减存量的目标。

3.坚决筑牢生物生态安全。进一步扛实监管责任,以问题为导向,积极推进整改工作,切实抓实各类保护地、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监督管理,确保问题整改到位。联合相关主管部门,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排查。积极向省、市汇报沟通,及时在省自然保护地监管平台上进行上传材料进行销号。二是严格按照《腾冲市高黎贡山生物生态安全风险防范和保护反馈问题整改方案》、《腾冲市高黎贡山地区“贴边开发、贴线开发”调查评估工作方案》,督促各牵头单位落实整改事项,按时报送问题整改进度。

4.强化环境执法监督。一是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能力建设,强化执法监督,加大联合执法,加强统筹协调,将生态环境监管责任体系落到实处。二是加强重点案件、特殊案件查处力度,增加利用非现场监管手段发现环境违法线索的运用方面的能力,维护群众环境权益,确保腾冲生态环境安全稳定。

5.抓好生态创建示范。持续推进“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复核评估工作及国家级生态文明示范区创建工作。

6.抓好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一是做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工作,把好环评审批准入关,进一步做好咨询服务工作,提升环评审批效率,服务好重点项目建设发展。二是根据《保山市生态环境局稳经济保增长优化营商环境十二条措施》等文件,持续开展好优化环评审批服务营商环境工作,不断优化环评审批服务工作,把好环评审批准入关,通过提前介入、积极协调、专人跟踪、全程服务等措施,做好环评审批服务工作,保障全市建设项目顺利推进。

7.抓好项目谋划申报。一是继续从环境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重金属土壤修复治理、主要污染物减排等方面加强项目谋划和储备,积极向上争取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支持。二是对项目谋划、申报、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问题,特别是资金管理使用、规划审核入库、提级论证等问题,积极向上汇报请示,确保项目管理合法、合规、高效。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4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1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工勤人员编制0事业编制30人。在职实有41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41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0,其中:离休0人,退休10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26,167,34.56,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26,167,34.56,政府性基金0,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上级补助收入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其他收入0元,上年结转结余0

部门财务总收入比上年预算减少582,765.44元,同比下降4.42%。主要原因是:根据项目实施进度,腾冲市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项目、马站乡和睦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投资减少,项目拨款收入同比降低。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26,167,34.56元,其中:本年收入126,167,34.56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26,167,34.56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部门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预算增加减少582,765.44元,同比下降4.42%。主要原因是:根据项目实施进度,腾冲市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项目、马站乡和睦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投资减少,项目拨款收入同比降低。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26,167,34.56。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26,167,34.56,其中:基本支出6,539,400比上年预算减少68,300元同比下降1.06%,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导致配套经费减少;项目支出6,077,334.56比上年预算减少514,465.44元同比下降7.8%,主要原因是:根据项目实施进度,腾冲市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项目、马站乡和睦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投资减少,项目拨款支出同比降低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4,200元,主要用于行政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20805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1,200元,主要用于事业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支出660,100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在职人员养老保险。

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89,000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基本医保与大病医保。

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支出95,400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基本医保与大病医保。

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174,200元。主要用于在职公务员与退休公务员的医疗补助。

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6,400元,主要用于生育保险缴费。

2110101节能环保支出—环境保护管理事务—行政运行支出3,750,800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执法大队行政人员经费支出3,089,100元,公用经费支出661,700元。

2110203节能环保支出—环境监测与监察—建设项目环评审查与监督支出500,000元。主要用于建设项目环评委托业务支出。

2110307节能环保支出—污染防治—土壤支出3,922,534.56元。主要用于腾冲市马站乡和睦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经费。

2110402节能环保支出—自然生态保护—农村环境保护支出754,800元。主要用于临聘人员经费211,300元,综合执法成本补助经费600,000元。

2110499节能环保支出—自然生态保护—其他自然生态保护支出811,300元。主要用于临聘人员经费211,300元,综合执法成本补助经费600,000元。

2111101节能环保支出—污染减排—生态环境监测与信息支出1,736,800元。主要用于监测站人员经费1,393,200元,公用经费43,600元,监测运行项目支出300,000元。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2025年本单位不涉及此项预算公开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9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207,884.56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6,35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191,534.56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腾冲分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40,000较上年减少13,600,增下降8.85%,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腾冲分局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与上年持平预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增减变化情况:与上年持平,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腾冲分局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30,000较上年减少13,600,下降31.19%,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75次,共计接待375人次。

减少原因:根据各级文件精神,压缩公务接待规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腾冲分局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10,000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0,000与上年持平。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增减变化情况:与上年持平,无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1.综合执法成本补助经费,绩效目标:开展全年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开展信访调处和省市专项行动,开展“蓝天碧水净土”专项检查、随机企业数检查,市县交叉执法检查、辖区内工业污染专项检查、执法大练兵等系列环保专项检查行动。

2.监测运行经费,绩效目标:完成辖区内2025年国控、省控、市控、县控水功能区水质断面(点位)地表水监测;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农村“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声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指令性监测。

3.云南省保山市腾冲市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项目经费,绩效目标:完成长期监测点位当年样品采集及检测分析;对已采取污染源途径防控措施的,开展再调查再监测,评估防控成效及成因排查的准确性;编制《腾冲市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研究报告》,提交项目成果。

4.马站乡和睦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经费,绩效目标:新建农村生活污水收集管网,主管约1.5公里,支管约2.1公里,户管约1.2公里,户用污水收集槽81个,检查井15座,分散式污水收集池3座,日处理污水40方氧化塘(二级)1座。

5.环评文件技术评估第三方委托经费,绩效目标:委托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开展2025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技术审查评估,并抓好项目环评选址、技术评估审查、项目环评验收等相关工作。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接待经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腾冲分局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631,700,较上年减少96,600元,下降13.26%,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配套资金相应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保山市生态环境局腾冲分局资产总额11,068,994.56,其中,流动资产1,077,815.36固定资产8,214,479.2,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在建工程1,573,200,无形资产203,500,其他资产0。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359,952.73,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910,763.27。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报废报损资产27项,账面原值204,240,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资产使用收入0,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鉴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5年1月资产月报数。


附件: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0500032002003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