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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1525515-3/20250123-0005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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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预算
  • 发布日期
  • 2025-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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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社会保险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监督索引号53050000531600100000

保山市社会保险中心2025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社会保险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保山市社会保险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

三、部门支出预算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

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保山市社会保险中心2025年部门

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省、市关于建立独立于企业事业单位之外统一、规范、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的方针和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规定及政策;负责市直各类企业、私营个体户、灵活就业人员养老、工伤保险基金的筹集、拨付等事务;负责市直养老保险待遇计发工作;负责对市直企业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工作,以及市直参保离退休人员的生存认证工作;负责市直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的扩面工作;负责对市直参统单位、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险登记工作;负责市直参统离退休人员待遇领取资格一年一度的认证工作;负责市直参统人员个人权益记录单的邮寄工作;负责指导各县(区)基本养老、工伤、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业务工作,以及各项基金的监管;负责全市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各项基数核定工作;负责向市政府、上级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定期或不定期的报告全市养老、工伤、被征地农民养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开展情况;负责编制全市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的预算、决算编制及上报工作;负责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的具体业务经费经办,及对县、市、区政策业务指导。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中心共设置11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统计科、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科、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科、社会化服务科、工伤保险科、失业保险科、稽核科、信息档案管理科、职业年金管理科

所属单位0个。

)重点工作概述

1.强化党建引领,压紧压实责任。深入学习党的创新理论。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聚魂,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组织生活制度,推动理论武装走深走实,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和思想保证。抓好纪律作风建设。落实“清廉云南”“清廉人社”建设要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加强纪律教育,增强纪律规矩意识;持续纠治“四风”顽疾,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工作氛围。抓牢意识形态工作。坚持和加强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全面领导,压实扛牢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意识形态形势分析研判,定期开展风险排查和检查督导,强化阵地管理和建设,筑牢安全防线。

2.聚焦兜底保障,稳步提升社会保障水平。要以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安全规范、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为目标,以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可持续发展为主题,以系统集成、协同高效为重要要求,不断增强社会保障可持续性、可及性、安全性、便捷性、规范性,为广大群众提供更加充分、更加可靠、更加公平的社会保障。一是深入实施社保扩面提质增效专项行动,统筹推进养老、失业、工伤“三险”参保。锚定2035年与全国全省同步基本实现现代化、促进共同富裕的战略目标,常态化机制化开展社保服务“康乃馨”行动,充分发挥社保服务先锋队作用,持续推进社会保险参保扩面,改善参保结构,统筹推进社会保险扩面增效,努力达到应保尽保,提高层次保障。通过数据找人、政策找人、服务找人等,进一步优化政策宣传口径和扩面策略,广泛动员未参保市场主体、平台从业人员、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被征地农民、农村劳动力等重点群体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不断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二是确保社会保险各项待遇按时足额发放。充分发挥社会保险兜底线、保基本、促稳定的功能作用,进一步增强“保发放”的政治责任担当,确保各类社保待遇按时足额发放。按照国家统一部署,落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确定与基础养老金、工伤保险定期待遇正常调整机制,及时调整兑现到位。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决策部署,根据省市人社系统工作安排,周密部署,扎实做好改革实施工作,确保改革任务平稳推进、见到实效。三是持续推进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延续执行失业保险助企稳就业政策。落实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制度,稳步推进失业保险经办业务归口社保经办管理,完善失业保险经办规程、工伤保险业务经办规程,规范执行工伤保险浮动费率政策。继续加大稳岗返还、阶段性降费率等惠企政策宣传,优化企业申请流程,完善信息系统设置,及时、准确、高效为参保单位提供经办服务,深入企业送政策、送服务,确保惠企政策应享尽享。

3.聚焦营商环境,持续提升社保服务质效。一是持续增强社会保险公共服务能力。聚焦企业群众关切,主动服务企业,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精简证明材料,压缩办事时限,确保所有服务事项一次性告知,实现办理各项业务“最多跑一趟”“一件事一次办”。深入推进社保多元合作服务模式,深化综合柜员制经办模式转型,以《社会保险经办条例》为牵引,真正实现社保业务办理“只进一门”“只到一窗”。强化政策精准宣传,综合运用移动终端APP、人工服务窗口、“康乃馨”服务队员上门等多种方式开展宣传,主动走进企业,送政策送服务上门,做好“一对一”精准服务,实现社保助企纾困政策宣传全覆盖、精准到户的要求,推动社保惠民惠企政策应知尽知、应享尽享,增强社保宣传的吸引力、感染力、影响力。持续加强行风建设,强化《社会保险经办条例》《云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政务服务窗口管理办法(试行)》等政策制度的学习和落实,健全社保服务规范承诺制,提高社保服务事项“跨省通办”效率,深入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开展社保服务“好差评”,推进社保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二是全面推进社保经办数字化转型。以“智享”“智联”“智惠”为主线,按照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具体化的要求,推进经办数字化转型工作。优化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深化拓展部门间数据共享应用,推广“静默认证为主、自主认证为辅”的待遇资格认证模式,推动实现免打扰无感认证。加强电子档案管理和应用,着力推进社保档案一体化、数字化、智能化建设,深化社保档案管理转型升级。健全数据共享比对机制,完善跨部门数据共享比对机制,全面开展与公安、民政、医保、卫健、市监、司法等部门的数据比对,准确掌握身份信息存疑数据,及时停发疑似死亡人员待遇,提高数据交换比对质效。三是抓牢抓实社保干部队伍建设。常态化开展岗位练兵活动,打造一支政策通、业务精、作风硬的高素质专业队伍。推广用好杨善洲精神示范评比等载体,在各县(市、区)选树推广一批优秀经办服务人员形象和事迹,强化典型激励,秉承“用心做服务、用情暖民心”的工作理念,提升工作效能,持续推动各项社保经办工作高质量发展。

4.聚焦基金安全,全方位加强风险防控。持续筑牢政策、经办、信息、监督“四位一体”的基金监管防控体系,完善要情报送、监督约谈、问责追责、举报管理、警示教育等制度,以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欺诈骗保、套保或挪用贪占各类社会保障资金的违法行为,守护好人民群众的每一分“养老钱”“保命钱”。夯实业务管控和稽核风控体系建设。进一步提升风险防控技术手段,运用好云南省智慧化风险决策分析系统,实现各险种风险预警、业务管控、触发规则业务精准定位,核查处置全程实时跟踪监测,优化岗位权限设置和系统功能,用“算力”释放人力。健全风险防控分析研判工作机制,适时开展内控管理办法、违规领待追回流程和信用惩戒等制度性政策的修订完善工作;全面落实社保经办内部控制制度,优化完善各险种事中业务管控和事后稽核风控规则,以业务经办规范、系统操作标准、风险防控有力、基金管理安全为目标,加强基金管理风险防控。加强社保基金运行管理。强化基金预算约束,规范基金收支管理,开展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探索评价结果应用,提升资金管理绩效;完善财务风险防控手段,指导督促内部审计、财会监督发现问题的整改,促进财务内控体系建设;加强基金运行情况分析,定期研判基金收支形势,及时发现、防范、化解基金收支风险。强化日常管控和监督检查。充分发挥数据稽核作用,常态化开展对下业务规范检查和数据稽核,做细做实疑点数据核查;持续开展跨县(市、区)交叉检查,做好清单化反馈问题整改;开展重大要情、往期疑点数据、职业年金基金管理和风险防控“回头看”行动。持续开展能力提升培训和警示教育。常态化开展稽核人员业务培训,提升整体队伍能力水平;完善要情分析研判机制,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社保基金安全警示教育,开展社保基金安全管理巩固提升行动整治阶段的警示教育月活动,着力提升“人防、制防、技防、群防”四防协同管控能力,增强风险防控措施的影响力震慑力。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部门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1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4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事业编制30人。在职实有28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28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5,其中:离休0人,退休15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07,083,5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05,802,700,政府性基金0,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上级补助收入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其他收入1,280,800元,上年结转结余0

部门财务总收入比上年预算增加3,237,300元,同比增长3.12%。主要原因是:2025年企业、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数增加,同时每年都进行退休待遇调整,统筹外退休工资增加1,992,000元;退休人数增加1人,退休人员经费增加600元,且残疾人就业保障金48,000元并入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计入公用经费,工会经费增加600元,公用经费同比增加49,200元;增加其他收入包括工伤预防费1,280,000元和税务返还个人所得税手续费800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05,802,700元,其中:本年收入105,802,700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5,802,7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部门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预算增加1,956,500元,同比增长1.88%。主要原因是:2025年企业、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数增加,同时每年都进行退休待遇调整,统筹外退休工资增加1,992,000元;退休人数增加1人,退休人员经费增加600元,且残疾人就业保障金48,000元并入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计入公用经费,工会经费增加600元,公用经费同比增加49,200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07,083,500。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05,802,700,其中:基本支出105,542,700比上年预算增加2,026,500元同比增长1.96%,主要原因是:2025年企业、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数增加,同时每年都进行退休待遇调整,统筹外退休工资增加1,992,000元;退休人数增加1人,退休人员经费增加600元,且残疾人就业保障金48,000元并入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计入公用经费,工会经费增加600元,公用经费同比增加49,200元;项目支出260,000比上年预算减少70,000元同比下降21.21%,主要原因是:今年同比去年减少社会保险个人权益告知经费项目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208010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出4,084,200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险中心行政人员工资支出和行政公用经费支出。

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9,000元,主要用于离休费支出和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

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73,700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20805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100,872,000元,主要用于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统筹外退休工资发放。

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支出204,200元,主要用于缴纳行政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

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149,100元,主要用于缴纳公务员医疗保险。

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1,300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工伤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险。

五、市对下项转移支付情况

2025年本单位不涉及此项预算公开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5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316,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6,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28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社会保险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9,000与上年持平,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保山市社会保险中心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与上年持平预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增减变化情况:与上年持平,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保山市社会保险中心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9,000与上年持平,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6次,共计接待24人次。

增减变化情况:与上年持平,无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保山市社会保险中心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与上年持平。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增减变化情况:与上年持平,无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1.个人所得税手续费项目资金,绩效目标:每年税务返回个人所得税手续费纳入预算管理,放入单位实有资金账户。

2.工伤预防宣传培训经费,绩效目标:工伤预防费的使用比例原则上不得超过统筹地区上年度工伤保险基金征缴收入的2.1%。保山市2025年预计使用工伤预防费1,280,000元,其中:宣传费用260,000元,培训费用1,020,000元。

3.社会保险财务审计项目经费,绩效目标:经办机构每年应当对至少20%的下一级经办机构各项社会保险基金开展一次审计,五年内实现全覆盖;每两年应当对本级经办机构各项社会保险基金开展一次内部审计。预计2025年社会保险财务审计项目经费60,000元。

4.社会保险系统运行及维护经费,绩效目标:维护社会保险系统,正常办理各项保险业务,保障各项社会保险系统的顺利进行及日常维护。

、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接待经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社会保险中心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507,900,较上年增加49,200元,增长10.73%,主要原因是:退休人数增加1人,退休人员经费增加600元,且残疾人就业保障金48,000元并入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计入公用经费,工会经费增加600元

(三)国有资产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保山市社会保险中心资产总额458,338.8,其中,流动资产8,885.89固定资产440,670.47,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在建工程0,无形资产8,782.44,其他资产0。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77,097.65,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6,980。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资产使用收入0,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鉴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5年1月资产月报数。

附件: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0500005316001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