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教育体育局(本级)2026年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保山市教育体育局(本级)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保山市教育体育局(本级)2026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保山市教育体育局(本级)2026年部门预算
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教育体育局(本级)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保办字〔2024〕32号)精神,保山市教育体育局(本级)(以下简称市教育体育局)是保山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中共保山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设在市教育体育局。部门主要职责包括: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体育方针、教育体育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教育体育改革与发展规划,拟订地方性教育体育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2.负责各级各类学校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按照学校设置标准提出学校设置建议,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教育体育事业基本信息统计、分析和发布。
3.负责推进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指导普通高中、初中、小学、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组织审定中等、初等和学前教育地方教材。
4.指导教育督导工作,拟订教育督导的规章制度和指导性文件,综合督导评估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办学(园)水平,推进优质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负责组织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指导全市基础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的监测工作。
5.负责组织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发展与改革工作,负责全市职业教育的统筹与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拟订地方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指导性文件,指导中等职业教育改革、教材建设和职业指导。
6.负责本部门教育体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筹措教育体育经费、教育体育拨款、教育体育基建专款的分配、管理办法,监测全市教育体育经费的使用情况。统筹指导少数民族教育体育工作,协调对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体育援助和支持。
7.指导除高校以外的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劳动教育工作。指导全市青少年校外教育和体育工作。
8.主管教师教育工作,组织全市各类学校教师开展继续教育和全面实施教师资格制度,统筹规划教育体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9.组织实施各类高等、中等学历教育招生、考试和普通高中、职业高中(中专)、普通中等职业教育的学籍学历管理工作。拟订中职学校、中等专业学校和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承办学校的设立、调整及其发展规模、学制、专业的审查报批工作。指导和发展民办教育。
10.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学校(单位)干部队伍建设。按照干管权限,进行领导干部人选的考察、推荐、任免。指导学校做好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做好党员的管理教育,做好工、青、妇及统战工作。
11.负责执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国家制定的语言文字规范和标准并协调监督检查。负责国际、国内教育援助项目的立项和管理工作。
12.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勤工俭学和贫困生资助工作,负责教育体育系统治安环境综合治理和学生法制教育、学校安全稳定教育,处置突发事件。
13.统筹规划全市群众体育发展,负责推行《全民健身条例》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负责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市社会体育团体指导和管理。
14.统筹规划全市竞技体育发展,管理体育竞赛和业余训练工作,设置竞技运动项目,指导运动队伍建设,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组织参加和举办全省、全市性综合运动会和单项体育赛事。
15.研究拟订全市体育产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
16.组织开展体育领域的科技研究、技术攻关和成果推广。
17.负责全市教育体育对外交流合作事务。
18.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3个内设机构,包括:市委教育体育工委办公室、办公室、德育与健康工作科、基础教育科、劳动教育与美育工作科、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组织人事与师资工作科、发展规划与基建科、计划财务科、安全稳定科、群众体育与体育产业科、竞赛管理与青少年体育科、教育督导科。
所属单位11个,分别是:
1.云南省保山中等专业学校;
2.云南省保山第一中学;
3.保山市关爱学校;
4.保山市幼儿园;
5.保山市青少年业余体校;
6.保山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未独立编制预算);
7.保山市社会体育指导和棋牌管理中心;
8.保山市智源小学;
9.保山市智源初级中学;
10.保山市招生考试办公室(未独立编制预算);
11.保山教育研究院。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6年,部门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聚焦“教育高质量发展新高地、教育综合改革先行区、面向南亚东南亚优质教育区域中心”三大定位,全力推进“保有优教”落地见效,打造保山教育“金字招牌”。
1.铸牢思政之魂,夯实立德树人根本之基。一是强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持续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校园、进课堂、进头脑,将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作为全年教师培训、校长研修的首要内容,确保学习覆盖率达100%;打造“善洲育心”党建品牌,成立“书记工作室”,培育2个省级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品牌项目。二是升级思政教育品牌载体。深化“五环思政”模式,做优“张桂梅思政大讲堂保山分课堂”,开展“校长书记同讲一堂思政课”活动,打造一批“思政精品课”“德育特色课堂”。遴选一批“善洲小星”“海潮少年”“思奇少年”等学生榜样,扎实推进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三是健全五育融合育人体系。把体育作为学校的C位课程,办好体育特色学校、体育精品社团,实施“墩苗计划”。毫不松懈抓好学校传染病防控,加强近视、肥胖等常见病防控。减少日常考试频次,提升日常考试质量,减轻学生过重学业负担。深化“艺润永昌”美育品牌建设,深入挖掘特色资源优势,评出高水平艺术社团各10个,开展市级艺术展演9场次以上。组织好2026年度劳动教育周系列活动,拓展劳动实践场所,丰富劳动教育形式,总结推广“教育+消费”融合经验。健全家校社协同育人机制,将资源投放到高黎贡云平台惠及10万家庭。
2.激活改革之力,释放教体发展核心动能。一是推进基础教育综合改革。落实改革实验区建设方案,制定年度改革任务清单,召开实验区启动会暨培训会。深化“1+7+20+N”学科中心教研网络,优化“1211”联系学校制度,市级组织学科活动不少于100场。新增“强校带弱校”“城校带乡校”教研共同体20个,组织“教研帮扶团”深入薄弱学校开展示范课、讲座不少于500节(场)。二是深化中考改革落地见效。按照“省级方案、保山制定、保山先行”要求,聚焦考试制度改革、试题命制优化、多元录取改进,减轻学生负担、拓宽升学通道,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保山经验与方案。三是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实施县域普通高中振兴行动计划,重点培育5所科技特色高中、1所人文特色高中、5所艺体特色高中和5所综合高中。推进“融创・未来”综合高中融合行动,完善5个综合高中联合体课程互选、学分互认机制。四是深化职业教育体制改革。实体化运行永昌、高黎贡2个职业教育集团,深入推进保山职业学院与保山中等专业学校(保山技师学院)一体化办学进程,实现人财物统一管理。加快旅居康养、珠宝玉石、石斛等特色产业学院建设步伐,深化校企合作育人模式改革。办好职业教育活动周暨技能大赛,高标准承办好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实施兜底招生工作,降低直接进入社会学生比例。
3.建强师资铁军,锻造专业过硬育人队伍。一是优化教师均衡配置。高标准完成教师招聘工作,选优选强全市紧缺学科教师,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深化“县管校聘”,实现县级以上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全覆盖。二是提升教师专业素养。实施教师培训“小学期”制度,全年培训10万人次以上。升级“三线五级”培养体系,组织各类培训15项以上,覆盖率达99%以上。加大名师评选培育力度,开展教师赌酒、赌博专项整治,对师德违规、学术不端“零容忍”。三是保障教师权益待遇。加大教师培训经费投入力度,保障教师课后服务工作合理待遇。大力减轻教师负担,统筹规范社会事务进校园;厚植尊师重教文化,维护教师职业尊严和合法权益。
4.优化资源配置,夯实教育发展民生保障。一是全力推进新优质学校建设。引导学校转向“全人发展”“尊重差异”“终身学习力培养”,构建“五育”并举课程体系和多元评价体系,改造新型功能空间。二是促进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编制“十五五”专项发展规划,加快推进学区制管理、集团化办学,提升寄宿制学校管理水平;加快“国门学校”建设,形成“1+5”全方位指导体系。三是教育数字化转型融合提速。推进数字校园建设,班级多媒体设备完好率达100%,标准数字教室覆盖率达50%;融合“三平台”应用,市域特色数字资源突破5万份;培育10所人工智能教育实验校、20个典型案例。
5.深化体教融合,构建全民健康服务体系。一是夯实群众体育基础。推进体育设施建设,构建城市社区“15分钟健身圈”;公共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接待健身群众90万人次以上;举办群众性赛事不少于20场,“三大球”联赛参赛单位不少于135家。二是提升竞技体育实力。备战省第十七届运动会,举办青少年比赛10场次以上,输送优秀后备人才至少5人;承办省级及以上赛事不少于3项,力争奖牌新突破。三是构建现代体育产业体系。精心组织并举办好“滇超”保山赛区赛事、“永子杯”围棋大师赛等品牌赛事,创新举办好保山市城市足球联赛(保超),开展好跟着足球项目化学习、跟着足球去研学,做好“箐训计划”。
6.擦亮保山品牌,打造开放合作教体标杆。一是提高合作交流水平。开展与南亚东南亚国家和地区的交流合作,共建职业教育联盟和“鲁班工坊”;依托“腾冲科学家论坛”,建设“校长之家”“教师之家”,申报省级教师培训基地。二是扩大“保有优教”品牌影响力。承担国家和省级重大改革及课题研究,发布改革案例10个以上;组织各类研讨会,分享保山经验;构建全媒体宣传矩阵,力争闯出一条具有保山特点、符合保山实际、师生认可度较高的教育高质量发展新路子。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6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5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5人,其中:行政编制35人,工勤人员编制3人(不计入单位编制总数),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43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43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44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43人。
车辆编制4辆,实有车辆4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2,760,492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1,490,492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150,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720,000元,上年结转结余400,000元。
部门财务总收入比上年预算增加390,829.75元,同比增长1.75%。主要原因是:2026年按照调整提高后行政事业人员基本工资标准编制预算,同时,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不再独立编制预算,纳入市教育体育局机关统一编制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1,490,492元,其中:本年收入21,490,492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1,490,492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部门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预算减少726,570.25元,同比下降3.27%。主要原因是:2026年部门重点教育体育工作任务调整,财政拨款实施的项目支出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2,760,492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1,490,492元,其中:基本支出8,285,900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4111,300元,同比增长20.53%,主要原因是:2026年按照调整提高后行政事业人员基本工资标准编制预算,同时,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不再独立编制预算,纳入市教育体育局机关统一编制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增加;项目支出13,204,592元,比上年预算减少2,137,870.25元,同比下降13.93%,主要原因是:2026年部门重点教育体育工作任务调整,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减少。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2050101教育支出—教育管理事务—行政运行支出5,875,800元,主要用于市教育体育局职工工资福利支出、机关日常运行公用支出;
2050102教育支出—教育管理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500,000元,主要用于市教育体育局组织2026年度教师节系列活动支出;
2050199教育支出—教育管理事务—其他教育管理事务支出4,958,300元,主要用于市教育体育局组织招生考试、职称评审、PPP项目绩效评价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支出,学生资助中心职工工资福利支出及开展学生资助等业务工作支出;
2059999教育支出—其他教育支出—其他教育支出1,150,000元,主要用于保山市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市级分担经费项目支出;
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193,100元,主要用于市教育体育局离休人员离休费及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
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75,100元,主要用于市教育体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0808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支出31,392元,主要用于市教育体育局职工遗属生活补助和已故离休干部无固定收入配偶生活补助支出;
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支出379,300元,主要用于市教育体育局职工基本医保、大病医保、退休大病医疗和离休医疗支出;
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0,300元,主要用于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职工基本医保、大病医保、退休大病医疗支出;
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326,000元,主要用于市教育体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职工公务员医保及退休公务员医保支出;
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8,000元,主要用于市教育体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职工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
2300245转移性支出—一般性转移支付—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支出7,253,200元,主要用于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支出,包括市级分担城乡义教公用经费、义教生活补助,学前、普通高中和中职业教育学生资助,义教薄改能力提升项目和校舍维修改造长机制项目,地方公费师范生及优师培养计划,“美丽中国”项目教师生活费补助,乡村学校从教20年以上优秀教师奖励等支出。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2300245转移性支出—一般性转移支付—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支出7,253,200元,主要用于配套分担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资助、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补助、义务教育家庭困难学生生活补助、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高中免学费、高中脱贫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中职学校国家助学金、中职免学费、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校舍维修改造长机制项目、地方公费师范生及优师培养计划、“美丽中国”项目教师生活费补助、保山市乡村学校从教20年以上优秀教师奖励及国家计划县县城学校营养改善计划膳食经费市级分担资金等支出。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7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08,2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3,7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04,5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教育体育局(本级)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60,000元,较上年减少9,000元,下降5.33%,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保山市教育体育局(本级)2026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与上年持平,预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增减变化情况:与上年持平,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保山市教育体育局(本级)2026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0,000元,较上年减少9,000元,下降31.03%,预计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0次,共计接待190人次。
减少原因:单位继续贯彻落实上级厉行节约等规定,认真执行公务接待申报审批制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批次、人次,全年预计减少接待10人次,确保持续有效压缩控制公务接待费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保山市教育体育局(本级)202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40,000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0,000元,与上年持平。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
增减变化情况:与上年持平,无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1.市局机关教育发展事务支出项目补助经费,绩效目标:按照教育部“各级招生考试经费,应由各级财政在教育事业经费中列支”以及国家教育考试实行“以考养考”的精神,我局主要工作事项之一为承办各项国家教育考试,相关考试收费成本收入返还我局使用,2026年预计考试收费成本收入3,690,000元,国开行补助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经费300,000元,其中:3,760,000元统筹用于重点保障各项国家教育考试组织管理、考点建设及弥补办公经费不足,开展教育督导评估;230,000元用于临聘人员经费。
2.市局机关教师节系列活动补助经费,绩效目标:根据《中共保山市委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保山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保发〔2021〕14号)精神及中央、省市关于年度教师节庆祝活动的相关要求,拟于2026年第42个教师节之际召开一次覆盖400人次的教育工作大会,总结年度工作、分析存在困难、安排部署工作任务,形成重视教育、关心教育、支持教育的良好格局。举办一次教师节庆祝大会,围绕教师节主题,系统展示教育战线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取得的进展成效,集中展示广大教师爱党爱国、仁爱奉献的精神风貌,激励广大教师争做大先生,做学生为学、为事、为人的示范,开展对学校、教职工慰问工作。实施通过打造“张桂梅思政大讲堂—保山分课堂”,开展“开学第一课”活动、讲座活动,坚持把初心践行在立德树人上,把分课堂开在红色沃土上,不断创新分课堂建设模式,打造出具有边疆、民族、山区特色的保山思政教育品牌。
3.市局机关毕业季艺术展演活动补助经费,绩效目标:2026年继续组织开展初中和高中毕业生才艺展演活动3次以上,期间穿插举办科技艺术节暨艺术实践活动,逐步完善校外展演体系,加强全市美育工作。
4.市局机关保山一中青阳初级中学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绩效评价服务经费,绩效目标:2026年度计划开展1次以上(PPP)项目绩效评价,完成绩效评价报告1份以上。保障项目实施机构可按不高于PPP合同约定政府付费金额测算数60%的比例预拨给项目公司,待次年绩效考核工作完成后,根据绩效考核结果进行付费清算。确保(PPP)有序运行。
5.市局机关职称评审业务补助经费,绩效目标:根据《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取消免征一批云南省地方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云财非税〔2017〕16号),取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费后,市直中小学一级教师和全市高级教师评审及中专讲师评审所需工作经费须由本级财政保障,2026年预算200,000元,弥补职称评审工作经费缺口,保障开展1300人以上教职工中级职称评审,评审通过率85%以上。
6.市局机关保山市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市级分担经费,绩效目标:2026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比例按当年贷款发生额的5%确定,考入本省地方高校学生,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由中央与地方各负担50%。地方负担部分,省、州(市)、县(市、区)、高校按4:2:2:2比例分担。市级分担10%。通过按时保障市级风险补偿金1,150,000元,确保2026年办理高校学生生源地(不含腾冲)贷款人数18400人,发放贷款248,000,000元;其中省内高校学生申请办理15700人,发放贷款230,000,000元。确保90%以上群众知晓明白政策,贫困大学生实现100%应贷尽贷。
7.各县区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市级分担补助经费,绩效目标:免除义务教育在校生学费,按小学720元/生·年;初中940元/生·年;特教7000元/生·年;寄宿学生再增加300元/生·年的标准补助学校公用经费,所需资金由中央和省级分担承担的方式筹集,根据《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市以下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保政办发〔2020〕28号)精神,省级承担资金自2019年开始由省市县三级共同分担,其中市级分担0.6%。补助资金按照《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5〕68号)的规定用于保障学校2026年度日常运转公用支出,促进义务教育实施发展。
8.各县区义务教育保障资金家庭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市级分担经费,绩效目标:按寄宿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建档立卡等四类学生)按小学1250元/生·学年,初中1500元/生·学年的标准补助;非寄宿制建档立卡等四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小学625元/生·学年,初中750元/生·学年的标准补助学校,用于以银行卡或饭卡的形式发放给受资助学生,2026年预计资助困难学生约105797人。
9.各县区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市级分担经费,绩效目标:按2300元/生·年的标准测算安排资金,市级承担0.6%配套实施中职学生国家助学金资助。通过国家助学金资助的实施,有效提升普通高中在校学生学习积极性,极大促进了普通高中阶段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2026年预计资助普通高中困难学生约9195人。
10.各县区普通高中困难学生免学杂费市级分担经费,绩效目标:免除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四类学生学杂费,中央按1100元/生·年的标准补助学校公用经费,市级需按0.6%分担实施。通过国家助学金资助的实施,有效提升普通高中在校学生学习积极性,极大促进了普通高中阶段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2026年预计免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原建档立卡等困难学生)学杂费6881人。
11.各县区普通高中脱贫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原建档立卡)生活费补助市级分担经费,绩效目标:按2500元/生·年的标准补助困难学生生活费,2020年起市级按照3%配套实施。通过生活费补助的实施,有效提升普通高中在校学生学习积极性,极大促进了普通高中阶段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2026年预计资助普通高中脱贫家庭困难学生(原建档立卡学生)约860人。
12.各县区中职国家助学金市级分担经费,绩效目标:按2300元/生·年的标准测算安排资金,市级承担0.6%配套实施中职学生国家助学金资助。通过国家助学金资助的实施,有效提升中等职业教育在校学生学习积极性,极大促进了普通高中阶段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2026年计划资助中等职业学校困难学生约4801人。
13.各县区中职免学费补助市级分担经费,绩效目标:按2000元/生·年的标准测算安排资金,市级承担0.6%配套免除中职学生学费。通过免学费资助的实施,有效提升中等职业教育在校学生学习积极性,极大促进了普通高中阶段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2026年计划免除中职学生学费约4846人。
14.各县区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资助市级分担经费,绩效目标: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学前教育入园率,确保幼儿园保教工作顺利开展,促进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快速发展,按300元/生·年的标准,市级配套0.6%,对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实施资助,优先满足建档立卡贫困儿童。2026年计划资助学前教育困难儿童约17931人。
15.各县(区)国家计划县县城学校营养改善计划膳食经费市级分担资金,绩效目标:自2025年春季学期起,国家计划县县城学校纳入国家地方计划实施范围,地方落实国家基础标准并稳定供餐后,中央财政自次年起给予中央定额奖补(4元/生/天)。国家计划县的县城学校所需资金由省、市、县按照教育领域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比例承担,有效改善农村学生营养状况,促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2026年预计补助县城学校学生约25973人。
16.各县市区保山市乡村学校从教20年以上优秀教师奖励经费,绩效目标:从2019年起,每年在乡村学校从教20以上的在职教师中,遴选30名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教师,给予每人50,000元奖励”。2026年教师节前,在全市组织遴选30名在乡村学校从教20年以上优秀教师,进行奖励(已被省级表彰奖励的,不再重复奖励),鼓励优秀教师扎根乡村、终身从教,成长为人民教育家。合计需奖励性经费1,500,000元。
17.各县市区“美丽中国”项目支教教师市级分担生活补助经费,绩效目标:根据《“美丽中国”支教项目合作协议书(2021—2024)》和《“美丽中国”支教项目合作协议书(2024—2029)》,为美丽中国支教项目保山支教教师提供生活津贴与必要生活保障,使支教教师能够在保山安心开展支教工作,促进保山教育发展。2026年计划补助“美丽中国”支教项目教师60人生活费津贴市级资金432,000元。
18.各县区地方公费师范生及优师培养计划市级配套经费,绩效目标:按照《云南省公费师范生教育实施办法》(云教师〔2017〕4号)、《云南省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2020—2022年)》精神,进一步加大云南省乡村教师培养力度,优化乡村教师队伍结构。根据《云南省教育厅等九部门关于实施优秀教师定向培养计划的通知》,2021年开始实施地方优师专项师范生培养。
19.各县区义务教育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市级配套经费,绩效目标:通过维修、加固、重建、改扩建等多种形式,逐步使所有中小学校舍达到国家规定的建设标准、安全防范标准、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和国家综合防灾要求。同时,加强对校舍的日常管理和定期维护。2026年计划继续投入市级配套资金400,000元,用于补助中小学办学条件改善。
20.各县区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市级配套经费,绩效目标:《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2021—2025年)项目规划资金控制额度的通知》下达我市2021—2025年地方分担资金共19,720,000元,按照市级分担20%的比例测算,市级共需配套承担3,940,000元,截至2025年度,已配套分担2021—2024年资金3,176,400元,市级还需配套分担763,600元。根据《关于下达2025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中央补助资金的通知》(保财教〔2025〕164号),市级2025年应配套763,600元纳入2026年预算安排,用于配套改善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支出。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接待经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4.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5.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教育体育局(本级)2026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942,400元,较上年增加113,900元,增长13.75%,主要原因是:2026年起保山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不再独立编制预算,在职职工5人统一纳入局机关编制预算,机关运行经费相应增加。
(三)委托业务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教育体育局(本级)2026年委托业务费安排1,234,600元,较上年增加351,000元,增长39.72%,主要原因是:年度工作任务调整增加委托业务支出351,000元,其中新增保山一中青阳初级中学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绩效评价服务经费180,000元,教师节系列活动项目增加130,000元,职称评审业务项目增加41,000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保山市教育体育局(本级)资产总额41,414,310.27元,其中,流动资产3,055,653.48元,固定资产8,322,531.7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30,000,000元,无形资产28,125元,其他资产8,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07,420,941.53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8,512,729.9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59.5平方米,账面原值108,152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5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5年12月资产月报数。
附件:2026年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