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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1525515-3/20260209-00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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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保山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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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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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生态环境局腾冲分局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腾冲分局2026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腾冲分局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腾冲分局2026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

三、部门支出预算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

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腾冲分局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腾冲分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生态环保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负责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基本制度。会同有关单位拟订监管辖区内生态环境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单位编制并监督实施监管辖区内重点县域、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

2.负责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协调处理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和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解决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监管辖区内重点县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3.负责监督实施监管辖区内减排目标落实。监督实施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证制度,确定大气、水等纳污能力,负责督查、督办、核查各重点企业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总量减排考核工作。

4.拟订腾冲市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拟订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安排计划,按腾冲市人民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配合有关单位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5.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制定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单位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指导区域大气环境保护工作,建立完善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作机制。

6.监督管理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组织编制生态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监督各类自然保护地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7.负责核与辐射安全、放射性废物的监督管理。负责核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核设施和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核设施、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污染防治。对核材料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设施设计、制造、安装及无损检验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8.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对监管辖区内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按规定审批或审查重大开发建设县域、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订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9.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组织实施生态环境监测有关工作、执法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温室气体减排监测、应急监测对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预测预警。统一发布生态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生态环境信息。

10.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实施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规划和政策。

11.配合中央和省、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

12.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组织开展监管辖区内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和监督活动。查处生态环境违法问题。

13.组织负责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

14.负责生态环境对外合作交流,提出对外生态环境合作中有关问题的建议,组织协调或参与跨区域环境保护合作,参与有关生态环境国际条约的履约工作,参与处理涉外生态环境事务,参与对外生态环境治理相关工作。

15.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6.职能转变。保山市生态环境局腾冲分局受市局授权在监管辖区内行使生态和城乡各类污染排放监管与行政执法职责,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全面落实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全面禁止洋垃圾入境。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和环境质量底线。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局办公室、综合股、水生态环境股、大气环境股、土壤生态环境股、自然生态股、行政审批法宣股、基层党建办公室。

所属单位2个,分别是:

1.腾冲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保山市生态环境局腾冲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

)重点工作概述

1.以规划编制为引领,构建“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蓝图。以科学规划引领高质量发展,编制《腾冲市“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推动生态保护全面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围绕“美丽河湖、美丽蓝天、美丽乡村、美丽城市”建设要求,聚焦空气清新、水体洁净、土壤安全、生态良好、人居整洁等核心目标,实现从“污染防治为主”向“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协同推进”的战略转型。以规划为抓手,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绿色转型取得明显成效,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显著提升,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平有效提高,环境风险防控能力持续加强,西南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显著提高。

2.以督察整改为契机,持续深化污染防治攻坚。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为牵引,持续深化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推动生态环境质量再上新台阶。建立“问题整改—回头看—群众满意度测评”全流程闭环机制,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开展“回头看”,严防问题反弹;对未完成的17个问题,严格按照时序进度推进,确保按时限、高质量完成整改。集中攻坚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O₃)“双控双减”,加大餐饮油烟、恶臭异味扰民问题整治力度,确保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完成上级下达指标;强化扬尘管控,严格渣土运输、建筑工地管理,推进VOCs(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持续提升空气质量优良率。聚焦大盈江、龙川江流域,开展水环境、水资源、水生态“三水共治”,实施流域生态修复、入河排污口整治、水源地保护等工程,确保国控、省控地表水断面水质稳定达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保持100%达标。加强矿产资源开发集中区、固废堆存场所、尾矿库等重点区域土壤污染治理,切断重金属进入农田途径,保障粮食安全;加大耕地保护力度,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持续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推动农村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3.以“两山”转化为核心,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持续巩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创建成果,推动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争当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结合腾冲生态资源禀赋,探索林业碳汇、生态旅游、绿色农业等生态产品价值变现方式,持续巩固“两山”实践创新基地成果,让“绿水青山”真正成为“金山银山”。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推进排污权、用能权、用水权、碳排放权市场化交易,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激发市场主体参与生态保护的积极性。围绕“2030年碳达峰、2060年碳中和”目标,推进工业、建筑、交通等重点行业绿色化改造,实行能源和水资源消耗、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双控,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4.以项目谋划实施为载体,提升生态环境治理硬实力。坚持“项目为王、储备为要”,围绕污染防治、生态修复、能力提升等重点领域,谋划实施一批重大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对照党中央、省、市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部署要求,以水、气、土污染防治、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生态环境能力提升为重点,高质量谋划“十五五”重大生态环保项目,建立项目储备库,实行动态管理。“十五五”期间,重点推进高黎贡山(腾冲段)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生物经济产业融合发展(EOD)项目(总投资19.45亿元),同步实施腾冲市乡镇级以下水源地污染防治工程、入河排污口整治项目、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项目、历史遗留污染源整治项目、境内流域源头保护工程、龙川江流域水生态修复与治理项目等,通过项目实施提升生态保护硬实力。

5.以生物安全为底线,筑牢高黎贡山生态安全屏障。以高黎贡山生物生态安全保护为核心,统筹自然保护地管理、生物安全防控,筑牢我国西南生物生态安全第一道屏障。跟踪落实《腾冲市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腾冲市进一步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方案》,全面提升高黎贡山生物生态安全防范与保护水平。严格动物疫源疫病防控、外来物种管控、森林防火等工作,健全生物生态安全风险监测预警机制,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常态化排查,及时消除风险隐患。积极配合开展高黎贡山国家公园创建工作,健全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生物安全管理、遗传资源保护,推动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生物经济融合发展。

6.以监管服务升级为驱动,构建现代化环境治理体系。以能力建设为核心,推动监管方式创新、服务效能提升,构建“精准监管、优质服务、多元共治”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加强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强化执法监督与统筹协调,将生态环境监管责任体系落到实处;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重点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案件;推广非现场监管手段,提升执法精准度与效率,确保生态环境安全稳定。坚持“提前介入、积极协调、专人跟踪、全程服务”,优化环评审批流程,严把环评审批准入关,确保环评审批质量;针对重点项目开通“绿色通道”,保障项目顺利推进,助力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7.以能力建设为基础,夯实生态环境监测支撑。加强县域环境质量和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严格落实监测数据质量管理要求,确保监测数据真实、完整、准确。持续开展龙川江五合段、大坡水库等重点区域专项监测,每月、每季度分析研判监测数据,形成书面报告,及时发布监测信息,为污染防治提供科学依据。对自行监测进展较慢的企业开展上门服务,解决技术难题,监督企业按要求完成自行监测,力争企业自行监测达标率提升至90%以上。

8.以宣传教育为抓手,营造全民共治良好氛围。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牢把握“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围绕“美丽中国建设”主线,结合重要生态环保节点,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利用短视频、直播、公益广告等新媒体形式,提升宣传感染力与覆盖面。推动生态环保知识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引导公众养成绿色消费、低碳出行的生活习惯,提升公众生态环境意识与参与度。健全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公众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保护体系,鼓励环保志愿者、社会组织参与生态监督、宣传教育等工作,凝聚共建美丽腾冲的强大合力。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编制2026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5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1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30人。在职实有43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43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0,其中:离休0人,退休10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7,857,7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7,857,700,政府性基金0,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上级补助收入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其他收入0元,上年结转结余0

部门财务总收入比上年预算增加15,240,965.44元,同比增长120.8%。主要原因是根据项目实施进度,腾冲市15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污染防治项目拨款收入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7,857,700元,其中:本年收入27,857,700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7,857,7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部门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预算增加15,240,965.44元,同比增长120.8%。主要原因是:根据项目实施进度,腾冲市15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污染防治项目拨款收入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7,857,700。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7,857,700,其中:基本支出7,057,700比上年预算增加518,300同比增长7.93%,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2人,导致配套经费增加;项目支出20,800,000比上年预算增加14,722,665.44同比增长242.26%,主要原因是:根据项目实施进度,腾冲市15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污染防治项目支出增加,项目拨款支出同比增加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4,800元,主要用于行政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20805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1,200元,主要用于事业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支出719,700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在职人员养老保险。

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支出208,900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基本医保与大病医保。

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03,900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基本医保与大病医保。

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193,800元。主要用于在职公务员与退休公务员的医疗补助。

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7,400元,主要用于生育保险缴费。

2110101节能环保支出—环境保护管理事务—行政运行支出4,050,400元。主要用于局机关、执法大队人员及公用经费支出。

2110302节能环保支出—污染防治—水体支出20,000,000元。主要用于腾冲市15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污染防治项目经费。

2110499节能环保支出—自然生态保护—其他自然生态保护支出506,000元。主要用于临聘人员及综合执法成本补助经费支出。

2111101节能环保支出—污染减排—生态环境监测与信息支出2,051,600元。主要用于监测站人员及公用经费、监测运行项目支出。

五、市对下项转移支付情况

2026年本单位不涉及此项预算公开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7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24,4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5,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09,4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腾冲分局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40,000与上年持平,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腾冲分局2026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与上年持平预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增减变化情况:与上年持平,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腾冲分局2026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30,000与上年持平,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75次,共计接待375人次。

增减变化情况:与上年持平,无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腾冲分局202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110,000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0,000元,与上年持平。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增减变化情况:与上年持平,无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1.综合执法成本补助经费,绩效目标:开展全年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开展信访调处和省市专项行动,开展“蓝天碧水净土”专项检查、随机企业数检查,市县交叉执法检查、辖区内工业污染专项检查、执法大练兵等系列环保专项检查行动。

2.监测运行经费,绩效目标:完成辖区内年国控、省控、市控、县控水功能区水质断面(点位)地表水监测;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农村“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声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指令性监测。

3.保山市腾冲市15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污染防治项目资金,绩效目标:实施荷花镇老洋河水源地、团田乡慕乐大龙潭水源地及芒棒镇甘露寺水库水源地保护区内原住居民生活污水收集与处理工程。

、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接待经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腾冲分局2026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739,500,较上年增加28,800元,增长4.05%,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配套资金相应增加

委托业务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腾冲分局2026年委托业务费安排80,000元,较上年减少4,392,534.56元,下降98.21%,主要原因是:环评文件技术评估第三方委托项目由市级统筹安排腾冲市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项目已完成验收,经费安排减少

国有资产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保山市生态环境局腾冲分局资产总额20,230,275.96,其中,流动资产1,041,250.82固定资产7,353,439.14,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在建工程11,638,086,无形资产197,500,其他资产0。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0,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资产使用收入0,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鉴于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5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5年12月资产月报数。



附件:2026年部门预算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