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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1525515-3/20260210-0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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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保山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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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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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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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人民医院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保山市人民医院2026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人民医院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保山市人民医院2026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

三、部门支出预算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

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保山市人民医院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保山市人民医院始建于1937年,历经87年建设发展,现已成为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和保健为一体的三级甲等综合医院。是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昆明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的联盟医院,大理大学非直属第五附属医院,昆明医科大学教学医院,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国家临床药师培训基地。

医院有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1个(普通外科),云南省临床重点专科10个(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妇产科、重症医学科、神经外科、心血管内科、护理专业、胸外科、疼痛科、医学检验科、急诊科),云南省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项目1个(神经疾病),云南省临床医学分中心5个(普外科、神经外科、康复医学科、心血管内科、感染性疾病科),有救治中心5个(国家级高级卒中中心、胸痛中心,省级创伤中心、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省内外专家工作站61个。拥有直线加速器、3.0T核磁共振(MRI)、PET—CT、双源CT、数字减影血管造影(DSA)、高压氧治疗中心等先进医疗设备。医院坚持“无假日医院”服务,畅通“急诊急救绿色通道”,对急、危、重症患者实行“先救治,后办手续”服务,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了高效、便捷的急救医疗服务。多年来,医院始终坚持公益性、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求生存,强化内涵管理和建设,不断提高医院综合实力,努力打造服务品牌,先后荣获“全国百姓放心示范医院”“全国医药卫生系统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全国巾帼建功先进集体”“云南省文明单位”“云南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云南省卫生计生系统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主要职责:

1.承担保山境内、周边地区及缅甸北部边境地区急、危、重、疑、难病人的救治任务。

2.承担120急救和各类突发事故的现场抢救及院内急救。

3.接受下级医疗卫生机构的转诊,指导下级医疗机构做好医疗、康复、预防保健等业务技术工作。

4.贯彻执行传染病预防诊治和管理工作,开展健康教育,进行防病指导。

5.承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卫生技术人员的进修和培训,承担医学院校临床教学、实习任务。

6.承办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74个内设机构,包括:22个职能科室:党办,院办,医务处,护理部,门诊部,科教科,感控科,人事科,总务处,财务处,保卫科,审计科,信息科,质控部,医保科,纪检监察室,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联盟管理办公室、采购办、病案室、药学部、科研部、老干管理科、疾病预防科、运营管理办公室;40个临床科室:骨外一科,骨外二科,普外一科,普外二科,心胸外科,泌尿外科,神经外科,妇科,产科,口腔颌面外科,耳鼻喉科,眼科,麻醉科,消化内科,心内科,肾内科,呼吸内科,神经内科,肿瘤科,康复科,感染病科,内分泌科,新生儿科,西院儿科,急诊科,重症医学科,中医科,中医骨伤科,皮肤科,口腔科,临床营养科,疼痛科儿三科/东院儿科,急诊外科,全科医疗科,血液内科,普外三科,小儿外科,老年医学科/干部保健科,核医学科,风湿免疫科,儿童保健科;9个医技科室:超声科,检验科,输血科,药剂科,病理科体检中心消毒供应室、临床药学科,舒适化诊疗中心;其他科室2个:120车队,洗浆房。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保山市人民医院在“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立足区域医疗服务需求,以“质量安全为核心、学科人才为支撑、智慧服务为抓手、运营效能为保障”为总体思路,聚焦以下十大重点工作,全面推进高质量发展:

一是抓实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全面落实《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和国家医疗质量安全改进目标,以信息化为依托,开展质控数据信息监测,强化对质控中心指导考核。提高医疗安全意识和医院感染防控能力,持续改进医疗质量,最大限度降低医院感染的发生,保障医疗安全。

二是抓实学科建设与发展。一是持续推进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普通外科)、省级区域医疗中心(神经疾病专业)、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培育项目(疼痛科)、10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和11个省级临床医学中心分中心服务能力建设,提高核心竞争力。

三是抓实医疗服务与内涵提升。持续提升“一站式”服务中心和综合服务中心、舒适化诊疗中心服务内涵。持续做好老年友善医院建设和职业健康体检工作,继续做好健康促进项目,加强健康教育和控烟工作,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健康素养。

四是抓实人才队伍建设。持续优化人力资源配置。积极筹备开展定岗定编工作,核定科室人员配置标准,实现科室人力资源最优配置。提高人力资源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和共享性。加快科室人才梯队建设。加强临床医疗领域的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医院优势学科领域核心竞争力。

五是抓实医教研协同发展。加强科研项目进度跟踪审查工作,不断加强医院科研产出;认真落实科研中心实验室管理规范,提高科研中心实验室利用度;持续完善科研门诊坐诊制度,提升科研门诊服务质量。积极申报国家、省级科研项目,与高校、科研机构等开展临床研究,完善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制度和内涵建设。做好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不断提高“两率”。

六是抓实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切实将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到基层。推进“全球影像”医疗云服务平台建设和医学检验中心、病理中心、影像中心建设,促进信息互联互通。以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目标管理为导向,降低药品、耗材和检查检验收入占比,提高医疗服务收入占比。

七是抓实智慧医院标准化建设。构建“互联网+医疗健康”新模式,做好互联网医院改造升级和功能提升。做好“医院互联互通五级”“医院电子病历应用水平分级评价六级”“医院智慧服务三级”评审前期准备工作,实现智慧医疗、智慧服务和智慧运营的闭环管理。

八是抓实运营管理。积极推进医院迁建(二期)建设项目及综合住院楼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工作。持续开展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规范医疗行为,守牢医保基金安全底线。

九是抓实后勤服务保障。持续跟进新能源汽车充电桩项目前期筹备工作,对东院区74亩预留用地进行科学规划,持续推进单光子发射型断层扫描仪(SPECT—CT)等大型医疗设备购置使用工作。坚持“开源节流”原则,进一步规范招标采购工作,管好用好后勤物资和资产,确保物尽其用、资产保值增值。

十是抓实党的建设。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持续改进工作作风。进一步探索党建与业务融合的有效路径和模式,精准定位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的融合点,在医疗服务、健康扶贫等领域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构建和完善党建与业务工作的融合机制,优化考核评价体系。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6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0个;差额供给单位1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5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853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事业编制853人。在职实有787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0人,财政差额补助787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382,其中:离休2人,退休380人。

车辆编制23辆,实有车辆23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746,532,836.5,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0,342,836.5,政府性基金0,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1,726,190,00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上级补助收入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其他收入0元,上年结转结余0部门财务总收入比上年预算增加49,976,136.50元,同比增长2.95%。主要原因是:医院持续建设、新老院区同时运营,更新医疗设备药品耗材需求量大,开展新医疗服务项目,为满足医疗需求借入贷款,故增加2026年预算收入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0,342,836.5元,其中:本年收入20,342,836.5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0,342,836.5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部门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预算增加1,591,136.5元,同比增长8.49%。主要原因是:上级补助项目资金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746,532,836.5。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0,342,836.5,其中:基本支出15,440,700比上年预算增加151,200同比增长0.99%,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以及政策调整离休人员经费增加,增加退休人员医保费用及8.13人员补助;项目支出4,902,136.5比上年预算增加1,439,936.5同比增长41.59%,主要原因是: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增加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20805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342,000元,主要用于离休人员经费及退休人员因病护理

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3,618,000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20805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0,600元,主要用于“8.13”人员生活补助;

20808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18,000元,主要用于已故离休干部无固定收入配偶生活补助;

2100299卫生健康支出—综合医院-其他公立医院支出515,186.5元,主要用于医院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项目;

2100408卫生健康支出—公共卫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291,500元,主要用于重点人群健康管理、健康教育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2100409卫生健康支出—公共卫生—重大公共卫生服务1,374,600元,主要用于疾控机构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重大传染病防控项目;

2100499卫生健康支出—公共卫生—其他公共卫生健康支出10,200元,主要用于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卫生健康人才培养项目;

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140,000元,主要用于两名离休人员医疗保险缴费;

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74,500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大病医疗保险缴费;

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1,245,600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医疗保险缴费;

2109999卫生健康支出—其他卫生健康支出—其他卫生健康支出2,692,650元,主要用于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及卫生健康人才培养培训项目。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2026年本单位不涉及此项预算公开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73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93,116,886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43,432,73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35,844,156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13,840,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人民医院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0与上年持平,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保山市人民医院2026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与上年持平预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增减变化情况:与上年持平,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保山市人民医院2026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与上年持平,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次,共计接待0人次。

增减变化情况:与上年持平,无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保山市人民医院202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与上年持平。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3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1.事业收入用于债务还本项目经费,绩效目标:2014年经市委市政府及市卫健委审核批准在东城区建立新院,进行医院整体搬迁。基建总投资约15亿元,贷款金额为5亿元。医院债务还本项目就是一个为医院量身定制的、系统性的还款计划,核心目标是帮助医院在不影响正常运营和发展的前提下,安全、有序地偿还到到期债务。2026年预计偿还338,000,000到期债务。

2.用事业收入安排医院建设和改造经费,绩效目标:根据保山市人民政府2015年第36次常务会议精神和《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人民医院迁建项目一二期工程合并建设的批复》(保政复﹝2015﹞号文件),医院在东城区建设新院区。同时,为方便患者就诊,更好服务于患者,经预算委员会讨论、院长办公会和院党委会审核通过,计划对老院区进行改造。2026年医院东、西院区建设和改造预计投资13,840,000元,所需资金用事业收入安排。资金使用包括基础工程建设、零星修缮及房屋改造等。

3.用事业收入安排设备购置专项经费,绩效目标:医院用事业收入安排设备购置项目的核心是形成一个良性循环:让设备投入既能持续提升医院的医疗服务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又能反过来促进事业收入的稳定增长,最终实现医院的可持续发展。2026年医院预计购买设备97,154,000元。

4.已故离休干部无固定收入配偶生活补助资金,绩效目标:无固定收入已故离休干部配偶人员数一人,经保山市委老干部局批准后,按时足额发放生活补助。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2.“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接待经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3.机关运行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人民医院2026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0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保山市人民医院属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三)委托业务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人民医院2026年委托业务费安排10,200元,较上年增加10,200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上级补助项目资金门急诊诊疗信息(国家传染病数据)接口传输委托费10,2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保山市人民医院资产总额2,744,997,841.58,其中,流动资产879,583,947.15固定资产1,691,462,117.93,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在建工程152,869,831.44,无形资产21,081,945.06,其他资产0。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2,981,213.69,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2,058,229.95。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处置车辆2辆,账面原值279,617;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资产使用收入2,286,262.37,其中出租资产10,051.95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2,286,262.37。鉴于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5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5年12月资产月报数。


附件:2026年部门预算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