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2026年预算
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2026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2026年部门
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市卫生健康、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提出相关政策建议。统筹规划全市卫生健康资源配置,编制和实施全市区域卫生健康规划。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推进落实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2.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实施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拟订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卫生服务价格政策的建议。
3.组织实施国家免疫规划,拟订并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组织指导传染病疫情预防控制,编制专项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预案演练,指导开展寄生虫病与地方病防控工作。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4.组织拟订和协调推进医养结合政策的落实,监督落实医养结合标准、规范,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
5.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开展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及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负责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卫生监管。
6.负责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管理工作,承担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职责。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监督实施传染病医疗机构管理办法。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
7.监督实施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8.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有关政策建议,落实计划生育政策。
9.指导县(市、区)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10.贯彻落实国家中医药法律法规及政策。参与拟订全市中医药产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进重大中医药产业项目实施,负责综合管理中医(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医疗、教育、科研、文化建设、对外交流合作等工作。
11.健全完善艾滋病防治工作机制,加强宣传教育,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综合防治艾滋病。
12.推进全市大健康产业发展,统筹实施医养结合、医体融合等健康政策,建设辐射周边和南亚东南亚地区的滇西医疗卫生辐射中心。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党工委办公室、组织人事与科技教育科、规划信息与健康产业科、财务科、体制改革与宣传科、医政科、基层卫生健康与药政科、妇幼与人口家庭发展科、中医药综合管理科、爱国卫生运动协调指导科、医疗应急科、疾病预防控制科、法规与综合监督科、防治艾滋病科。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深化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促进资源均衡配置。一是强化医疗服务能力。抓好重点专科建设,全面加强医联体建设与管理,做好等级医院复评审工作。二是优化分级诊疗格局。进一步完善“市级龙头引领、县级全面提升、乡村网底牢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持续巩固提升城市医疗集团试点和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成果。三是做强基层医疗根基。持续推进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达标建设,积极推进昌宁县省级基层卫生健康综合试验区建设,在提升乡村医生转化培训效果上下功夫,在家签服务提质增效上持续用力。四是保障医疗安全底线。抓好质控体系建设,每月监测、每季分析指导,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2.筑牢公共卫生防护网,强化应急处置能力。加强传染病监测预警和检验检测能力,加强重点传染病防控,聚焦降低乙类和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率,加强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服务工作,加强职业病防治“三项行动”,提升应急和安全保障能力。
3.聚焦重点人群需求,优化健康服务供给。促进医养结合扩面提质,加强妇幼健康管理,扎实开展老年健康服务,提升慢性病管理质效,接续开展第三轮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持续提升群众健康素养水平。
4.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拓展特色健康服务。建强中医药服务体系和中医药文化阵地,抓好腾冲市中医医院三甲创建工作,加快推进隆阳区中医医院建设。建设名院、名科、名医,加强本地特色中医药资源保护与应用,提升中医药在重大疾病防治中的作用。丰富医康养业态供给,立足中医药资源和温泉资源优势,积极发展温泉医康养。
5.深化人才引育,加强行业队伍建设。持续实施促进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发展十条措施、“兴保英才计划”、“银龄”医师行动计划,精准引育,分层分类施策,市级重点引进高层次人才,着力突破博士人才引进瓶颈;县(市、区)级单位以硕士研究生、中级以上业务骨干引进与自主培养并重。完善保障机制,破解引留现实难题,积极落实“两个允许”绩效激励政策。深化行业作风建设,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加强医德医风教育。
6.推动行业内涵创新,激发发展内生动力。加快信息化项目建设,持续做好卫生健康行业投资,推进卫生健康产业发展。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单位编制2026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5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55人,其中:行政编制43人,工勤人员编制4人,事业编制8人。在职实有51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51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46人,其中:离休2人,退休44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3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3,063,1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3,011,100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52,000元,上年结转结余0元。
部门财务总收入比上年预算增加2,886,400元,同比增长28.36%。主要原因是:一是本年较上年在职人员增加11人,人员经费增加;二是本年较上年增加其他收入预算。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3,011,100元,其中:本年收入13,011,100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3,011,1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部门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预算增加2,834,400元,同比增长27.85%。主要原因是:本年较上年在职人员增加11人,人员经费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3,063,100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3,011,100元,其中:基本支出10,289,400元,比上年预算增加2,022,700元,同比增长24.47%,主要原因是:本年较上年在职人员增加11人,人员经费增加;项目支出2,721,700元,比上年预算增加811,700元,同比增长42.5%,主要原因是:本年非税收入安排的考试考务费项目预算增加。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411,000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工资、公用经费支出;
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36,600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0808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9,000元,主要用于发放死亡人员家属抚恤费;
2100101卫生健康支出—卫生健康管理事务—行政运行7,305,000元,主要用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人员工资、日常办公费、水电费等;
2100102卫生健康支出—卫生健康管理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50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全市医师资格考试、护士资格考试等考试考务费支出;
2100103卫生健康支出—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机关服务297,600元,主要用于卫生健康服务中心事业人员工资待遇支出;
2100408卫生健康支出—公共卫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38,800元,主要用于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2100409卫生健康支出—公共卫生—重大公共卫生服务463,400元,主要用于开展防治艾滋病工作;
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530,500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保险支出;
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18,800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保险支出;
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356,300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1,600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障缴费支出;
2109999卫生健康支出—其他卫生健康支出—其他卫生健康支出1,122,500元,主要用于临聘人员经费支出、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补助、推进健康县城建设、卫生健康综合服务中心补助等。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2026年本单位不涉及此项预算公开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5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24,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24,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15,000元,较上年增加25,000元,增长27.78%,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2026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与上年持平,预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增减变化情况:与上年持平,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2026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0,000元,较上年减少10,000元,下降5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8次,共计接待80人次。
减少原因:我单位全面贯彻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标准及陪餐人数。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202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05,000元,较上年增加35,000元,增长5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5,000元,较上年增加35,000元,增长5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增加原因:由于疾控机构改革,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监督执法局撤销,1辆公车划转至市卫生健康委使用。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1.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补助经费,绩效目标:组织完成卫生系列高职材料审核、组织评委会专家开展评审,加强我市基层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
2.考试考务经费,绩效目标:认真组织做好保山考点的考试考务工作,保证考试工作顺利开展,考试结果公平公正,提升改善保山医疗卫生人才队伍结构。
3.推进健康县城建设补助经费,绩效目标:巩固扩展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成果,各县(市、区)国家卫生县(城市)建设成果得到巩固提升。
4.卫生健康综合服务中心补助经费,绩效目标:促进全市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更好的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提升医疗卫生管理水平,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接待经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2026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079,200元,较上年增加190,400元,增长21.42%,主要原因是:本年在职人员较上年增加11人,公用经费安排相应增加。
(三)委托业务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2026年委托业务费安排569,000元,较上年增加147,400元,增长34.96%,主要原因是:上年未使用完毕的防治艾滋病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经费本年继续使用。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资产总额5,520,893.43元,其中,流动资产516,734.82元,固定资产3,452,036.9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490,000元,无形资产1,062,121.64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804,175.88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51,539.5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5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5年12月资产月报数。
附件: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2026年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