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5515-3-04_A/2016-0923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算
  • 发布日期
  • 2016-09-23
  • 文号
  • 浏览量
  • 主题词
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理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理局

2015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基本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保政办发[2002]151号)和保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理局增加职能科室和人员编制的请示》的批复(保市机编办[2005]53号)文件精神,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理局为市林业局领导下的副处级事业单位,负责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为: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自然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组织实施自然保护区的规划;

3、制定自然保护区的各项管理制度,统一管理自然保护区;

4、指导自然保护区自然资源的管理,指导自然保护区界标的设置和管理,协调自然保护区的林政、防火、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的管理;

5、调查自然资源并建立档案,组织环境监测,保护自然保护区内的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

6、组织或者协助有关部门开展自然保护区的科研工作;

7、在不影响保护自然保护区的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的前提下,组织开展参观、旅游等活动;

8、开展自然保护知识宣传教育,积极开展社区共管;

9、依法开展自然保护区的国内、外交流合作;

10、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资源管护成效显著,资源安全得到加强

1.森林防火再创佳绩

认真做好去冬今春保护区森林防火工作。局领导对森林防火工作高度重视,把森林防火作为资源保护的首要工作来抓,根据国家、省、市森林防火工作的要求,结合高黎贡山实际,认真做好保护区森林防火工作,强化森林防火措施的落实,积极做好周边社区、中缅边境火情防控,发现火情及时处置。2015年取得了“零”火灾成绩,并且成功将“3·22”缅甸森林火灾拒于国门之外,保护区“十二五”森林防火工作划上了圆满句号,同时实现保护区连续16年无重大森林火灾发生的佳绩。

2.扎实开展资源管护

按上级主管部门工作安排和要求,认真做好自然保护区林业行政执法、“六五”普法等相工作。认真做好保护区边界管理、野外巡护、资源林政、重点生态公益林管理、林业行政执法等日常工作。严格按规定办理各科研机构、院所和合作组织等到高黎贡山开展植物资源考察、鸟类研究和昆虫资源考察,完善和规范经批准进入保护区开展科研考察活动的管理。收集和汇总编制上报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基础信息、自然保护区建立、管理相关资料的调查表及资源管理相关资料信息。

3.认真完成执法改革

完成自然保护区行政执法改革等各项工作。为积极配合国家简政放权的思路,加强保护区行政审批事项管理,结合省级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按照市委编办和市林业局的有关要求,认真对保护局现有行政审批事宜进行清理,完成相关材料并逐级上报。

4.生态公益林管理规范

高黎贡山自然保护区是国家重点生态公益林补偿项目实施的重点地区,总面积128.0588万亩,其中:隆阳分局62.3446万亩,腾冲分局65.7142万亩(含省级2319亩)。保护区各级管理机构严格按国家重点生态公益林管理规范和要求,加强管理和督促检查,切实做好重点生态公益管理工作,做到辖区公益林管理到位,内业管理规范,资源管护效果明显。对在国家重点生态公益林管理中出现的问题,认真开展调查核实,妥善解决。

二、项目落实进展顺利,基础设施不断完善

1.保护性设施建设项目顺利实施

认真做好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片区)保护性设施建设项目的实施工作,项目总投资777.2万元,目前,已按设计的建设内容基本完成了各项建设工程,下一阶段将按建设工程规范和要求组织进行工程竣工验收、工程竣工结算和依法进行竣工结算审计,确保建设尽早发挥效益。

2.完成白眉长臂猿保护展示体系建设项目、高黎贡山国家公园生态解说规划和科普教育示范项目

按批准的实施方案完成白眉长臂猿保护展示体系建设项目和高黎贡山国家公园生态解说规划及科普教育示范项目实施。项目已按规范要求进行了单项工程验收,下一步将报请主管部门依据项目组织进行项目验收后,向省林业厅上报项目成果报告,积极争取省厅给予后续项目支持。

3.积极争取项目支持

积极完成2015年保护区机构能力建设项目、腾讯基金项目、森林防火通道建设、保护区保护项目等的申报工作,为保护区争取更多资金支持,促进保护区健康快速发展出力。

三、科研监测有序开展,交流合作更进一步

1.“保护高黎贡山行动”一期项目圆满完成

圆满完成由绿化基金会资助的“保护高黎贡山行动”一期项目,并争取到二期项目在高黎贡山实施。“保护高黎贡山行动”一期项目通过了专家评估,一期项目总投资357万元,历时3年,通过项目实施,加强了保护区机构能力建设,扩展了保护区对外宣传教育,提高了保护区科研监测水平,培养锻炼了保护区工作人员,并且为保护区周边社区的发展做出了贡献。

2.认真开展极小种群保护工作

一是继续开展“高黎贡山杏黄兜兰回归管理及监测项目”,加强坝湾、林家铺、百花岭3个回归点管理工作,新建大蛇腰回归点,尝试开展兰科植物拯救繁育工作,收集相关技术数据。二是与北京全景地理书业有限公司合作,编辑出版了《白眉长臂猿之乡——中国、保山》,宣传以白眉长臂猿为代表的高黎贡山生物多样性保护成果。

3. 组织开展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国家公园)生物多样性监测

按照省厅的要求,聘请大理大学范朋飞教授、保山学院汪建云教授为咨询专家,充分利用科院院校技术力量,组织保护区技术人员,开展高黎贡山自然保护区(国家公园)生物多样性监测,目前已经完成人员培训和两次野外调查,年底前计划完成植物植被监测等工作,通过开展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国家公园)生物多样性监测,逐步摸清资源分布现状和消长变化趋势,为保护区的建设和发展提供相应的科学依据。

4. 完成《高黎贡山药用植物(图集)》出版工作

与云南中医学院中药学院合作,通过收集整理翻译文献、研究鉴定照片、标本,完成《高黎贡山药用植物(图集)》编辑出版工作,共记载高黎贡山地区药用植物116科、279种,其中蕨类植物5科、5种;裸子植物3科、4种;被子植物108科、270种,该书以药用植物生态环境、典型形态特征的彩色照片为主要内容,直观真切,简明实用,为高黎贡山中药资源开发与利用及生物多样性保护提供科学依据。

5.开展高黎贡山植物专项调查

由我局与中国科学院昆明植物研究所组成的联合调查组根据109个目标物种历年来在高黎贡山的标本采集记录,先后到怒江河谷、百花岭-林家铺、大塘、自治、猴桥、黑鱼河、青海、北海、1952年老保腾公路、1996年保腾公路沿线进行野外调查,取得丰硕成果,重新采集到95种植物,其中包括14种珍稀濒危植物,最为重要的是重新发现并采集到矮马先蒿这种已被植物学界认为已野外灭绝的物种,证明高黎贡山保护区多年保护成效明显。

四、项目合作稳步推进,社区和谐添砖加瓦

1.自然学校建设项目初步完成

争取资金40万元,与香港社区伙伴共同实施“高黎贡山自然学校建设及自然教育推动项目”,建立中国大陆第一个自然学校,举办了近20期的自然教育体验实践课,编写完成近10万字的《高黎贡山自然教育实践与探索》自然教育教材并顺利出版,供社区自然教育教学并很好地宣传了保护区,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按项目计划内容圆满完成自然教育一期项目工作,完成项目终期评估,通过了社区伙伴组织完成的省级项目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同时协商研讨完成二期项目计划并上报社区伙伴。

2.继续开展“社区种植项目”

完成投资35万元,支持大塘社区种植木瓜404亩,通过绿化基金会检查,实施效果得到好评。

五、国家公园再谱新章,户外胜地初见成效

1.国家公园建设稳步推进

积极推进保护区和国家公园生态旅游开发,完成高黎贡山国家公园一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引进云南康藤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实施总投资800万元的高黎贡山徐霞客生态旅游线路项目。

2.开展解说规划和标牌展示系统建设

为提高高黎贡山国家公园解说系统的设置水平,使景观解说、科普宣教、线路指引、安全提示等解说标识更加规范,更加突出高黎贡山国家公园的特点,发挥其教育功能、提升游憩品质,扩大高黎贡山国家公园的知名度与影响力,投资50万元,编制了高黎贡山国家百花岭至林家铺景区解说规划,制作安装了高黎贡山国家公园百花岭至林家铺景区全景导游牌2块、游客须知牌3块、线路导引牌21块、景点(景观)解说牌33块、观鸟解说牌4块、提示牌18块、防火警示牌18块、生态垃圾箱10个。

3. 新开辟3个景区景点建设

高黎贡山国家公园除了东坡已有的百花岭、自然公园两个景区外,管理局依据《高黎贡山国家公园总体规划》,在西坡逐步开辟了大树杜鹃、天台山、林家铺3个景区,完成旅游步道初级建设20公里,3个景区已融入腾冲旅游市场。

4.将高黎贡山南方丝绸古道申报为“国家登山健身步道”

国家体育总局自2010年起将“国家登山健身步道”作为全民健身的体育设施来推广,自2009年浙江宁海第一条国家登山健身步道建成并命名后,全国已经有多个地方成功修建并申报了十余条国家登山健身步道。今年我国将隆重纪念抗战胜利七十周年,管理局与云南省登山协会联合发起将高黎贡山“南斋公房”丝绸古道申报为“国家登山健身步道”,并在9月3日(抗战胜利日)这天完成相关事项而得到授牌。

5. 充分发挥高黎贡山国家公园科普教育宣传作用

管理局推出了用影像保护自然,用图片讲述国家公园的故事,与北京和朴文化转播有限公司合作拍摄了《在高黎贡山在》、《拜访大树杜鹃》两部微电影,完成《山晖水韵》、《龙川江上》、《两栖爬行》三本《高黎贡山的一千零一面》系列丛书的编辑出版,完成《高黎贡山国家公园》宣传折页的编辑制作。

6.完成国家公园评估

根据云南省国家公园管理办公室的要求,进行自检自查,按照国家公园管理工作评估标准,对高黎贡山国家公园管理进行详细评估。高黎贡山国家公园管理工作自评评估分值为79.6分,评为“良”。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5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部门实有人员编制21人,其中:事业编制21人(参公管理事业编制21人);在职在编实有事业人员21人(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1人)。

离退休人员4人,其中:退休4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高黎贡山保山管理局决算总收入669.2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36.60万元,占总收入的95.13%;其他收入32.60万元,占总收入的4.87%。与上年对比减少484.08万元,下降41.97%;主要原因: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较上年度减少402.27万元,减幅38.72%,是因基本建设项目减少,资金相应减少;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较上年度减少69.41万元,减幅100%,是因2015年没有安排项目资金;其他收入较上年减少12.40万元, 减幅27.56%,是因上级部门安排项目资金减少。

资金来源结构表

项目

金 额(万元)

占总收入重(%)

总收入

669.20

100%

一、财政拨款收入

636.60

95.13%

二、其他收入

32.60

4.87%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部门决算总支出722.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2.96万元,占总支出的21.18%;项目支出569.25万元,占总支出的78.8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172.94万元,增幅31.49%。主要原因:2015人员工资标准增加,项目支出增加。

资金来源结构表

项目

金 额

(万元)

占总收入比重(%)

总支出

722.21

100%

一、基本支出

152.96

21.18%

二、项目支出

569.25

78.82%

(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5年用于保障高黎贡山保山管理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52.96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9.0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0.98%。与上年对比减少127.53万元, 减幅45.47%,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较上年度增加,是因2015年调整工资标准增加;日常公用经费较上年度减少,是因2015年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严格执行厉行节约相关规定,保护区业务工作经费2015年财政安排在项目经费上,基本支出相应减少。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5年高黎贡山保山管理局机构为完成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项目工作的经费支出569.2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00.49万元、增幅111.81%。主要原因:保护区业务工作经费2015年财政安排在项目经费上。

具体项目明细开支如下: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目25.80万元,占4.53%;行政运行项目40.00万元,占7.03%;林业事业机构30.76万元,占5.4%;森林培育9.71万元,占1.71%;森林生态效益补偿5.14万元 ,占0.90%,林业自然保护区373.49万元,占65.61%;动植物保护73.85万元,占12.97%;其他林业支出10.5万元,占1.85%。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高黎贡山保山管理局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76.6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3.68%。与上年对比增加176.33万元,增35.25%。主要原因:2015年人员工资标准经费增加,项目资金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5.8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1%。主要用于政府综合性考核奖金25.80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4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8%。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工资、生活补助等

3、农林水支出633.3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3.61%。主要用于行政运行、林业自然保护区、动植物保护、其他林业支出等。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高黎贡山保山管理局2015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20.4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93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7.48万元。

2015年“三公”经费决算数比2014年决算数减少8.21万元,下降28.69%,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厉行节约精神,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支出,2015年出台了系列管理制度《“三公”经费支出管理暂待办法》、《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努力压缩因公出国(境)费、车辆运行支出和接待费用的结果。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5年高黎贡山保山管理局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实际发生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2014年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5年高黎贡山保山管理局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3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2.93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比2014年决算减少0万元;运行维护费12.93万元,比2014年决算减少5.5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5年高黎贡山保山管理局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67批次,641人,接待费开支7.48万元;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接待费开支0万元。公务接待费比2014年决算减少2.71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国家、省级及其他相关部门对我局森林防火;资源管理;社区工作;生态公益林项目;环境自然教育等项目工作的指导。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高黎贡山保山管理局2015年运行经费支出16.8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01.56万元,下降85.81%。主要原因:保护区业务工作经费2015年财政安排在项目支出经费上,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和相关办公及运行经费。单位电话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工会经费、残疾人保障金等。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15年固定资产增加112.40万元,是房屋建筑物净增加88.85万元(增加动植物标本储藏用房59.52万元,增加办公区公用车库3.17万元,增加办公区道路硬化6.26万元,增加白眉长臂猿监测站房屋修缮工程19.90万元),增加办公设备23.55万元(风力灭火机1.26万元、笔记本电脑0.83万元、动植物标本箱和柜子6.99万元、联想扬天台式电脑3.07万元、兄弟双面自动打印机0.17万元、清华紫光双面扫描仪0.37万元、彩色激光打印机0.28万元、录音笔0.38万元、摄像机0.86万元,高清摄录一体机5.46万元,彩色数码复合机3.88万元)。

2015在建工程90.55万元,其中: 2014年能力建设项目标本展示馆布展工程款57.92万元、保护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概预算编制费3.93万元、设计费15.00万元、监理费12.00万元、审图费0.70万元、地勘费0.50万元、检测费0.50万元 。

2015年其他资本性支出199.93万元与固定资产200.92万元差额0.99万元,是增加房屋建筑物动植物标本储藏用房,资产已增加,但扣工程质量保证金9,950.00元,2015年未列支出。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