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保山市市本级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一、市委统战部基本情况
二、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三、部门“三公”经费变动情况
四、名词解释
中共保山市委统战部2017年预算情况说明
一、市委统战部基本情况
市委统战部是市委主管统一战线工作的职能部门。
(一)主要职责。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统一战线的方针、政策,对我市的统一战线工作情况开展调查研究;负责联系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及时通报情况,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贯彻落实和督促检查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和举荐工作。开展以祖国统一为重点的海外统战工作;联系我市在港、澳、台及海外的同乡会、有关社团和代表人士。负责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调查、研究和反映我市非公制经济代表人士情况,协调关系,提出政策性建议;调查研究我市党外知识分子代表人士的情况,反映意见,协调关系,提出政策性建议;负责开展海内外统一战线的宣传工作;负责指导各县区党委统战部的工作,协调政府各有关部门的统战工作;受市委委托,领导市工商联党组,指导市商联、市侨联的工作。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的对台工作方针政策。负责联系台外全资企业协会的有关工作,向市委、市政府反映在我市投资的台、港、澳商、侨商和外商的意见的建议。
(二)市委统战部为市本级预算单位。
(三)统战部总编制18名,其中行政编制18名。实有在职人员18名,其中公务员17名,工勤人员1名;离休人员1名。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四)编制部门预算的指导思想。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委、省政府的方针政策及市委、市政府有关决策,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统筹安排预算内资金,提高部门预算管理水平,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努力安排好重点支出,促进统战工作新发展。
(五)具体做法。一是全面清算部门的经常性业务,充分预计2017年的业务工作。二是认真估算各业务所需资金。三是准确把握部门工作重点。把部门的中心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加以重点考虑,确保统战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市委统战部2017年度预算总收入387.8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为297.64万元,上年结转为:90.23万元。2017年部门支出总额为387.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7.59万元、占总支出48.36%;项目支出73万元、占总支出18.8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为:350.82万元、占总支出90.4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05万元、占总支出9.55%。
(一)基本支出情况
1.工资福利支出181.28万元。在职人员工资由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妇女卫生费等构成。
核定标准:在职人员工资依据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资审核批复按档次、分级别核定到人,妇女卫生费核定每人月均4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125.63万元。其中:办公费90.23万元、物业管理费0.50万元、维修(护)费3.00万元、公务接待费0.90万元、劳务费0.50万元、职教工会费5.16万元、福利费0.0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0万元、其它交通费用22.49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0.30万元。
核定标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核定每车年均2.50万元,在职人员福利费核定每人月均2.20元,职教工会费核定在职人员应发工资总额的3.5%。
3.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7.96万元。其中:离休费7.91万元、奖励金0.05万元。
核定标准:离休人员工资依据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资审核批复核定到人。
(二)项目支出情况
项目支出73.00万元:社会主义学校经费10.00万元;政协委员协商、少数民族生活经济社会等调研、防范和抵御宗教渗透经费13.00万元;换届工作专项经费15.00万元;统战工作经费20.00万元;对台工作经费15.00万元。其中,办公费24.00万元、印刷费5.50万元、咨询费0.30万元、邮电费2.00万元、差旅费8.90万元、会议费5.50万元、培训费9.00万元、公务接待费2.00万元、劳务费0.3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5.50万元。
三、部门“三公”经费变动情况
(一)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为5.4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为2.50万元;公务接待费为2.90万元;没有因公出国(境)费用。
(二)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为5.5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为2.50万元;公务接待费为3.00万元,没有因公出国(境)费用。
(三)公务接待费变动原因。2017年公务接待费为2.90万元,2016年公务接待费为3.00万元。为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市委和市政府厉行节约有关要求,加强管理,控制支出,按照2016年公务接待费的支出情况,公务接待费在2016年预算基础上减少了0.10万元。
四、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基本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三公经费”:指政府部门人员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招待费。
附件:中共保山市委统战部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表
附件【统战部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doc】
附件【附件1-7.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表(1).xls】
附件【附件3.部门季度预算执行情况统计表(1).xls】
附件【附件6.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1).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