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保山市市本级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三、部门基本情况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
(二)项目支出情况
五、名词解释
六、“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关于共青团保山市委
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领导全市各级团组织开展团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向党组织输送新鲜血液,发挥团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团员的模范带头作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促进保山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二)结合青少年特点,负责提出并落实不同时期加强我市青少年思想政治工作的各项计划、措施、任务,通过开展各种丰富多彩,有益于青少年身心健康的活动,对青少年进行党的基本路线、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引导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提倡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坚定跟党走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
(三)围绕党的经济建设中心,组织各行各业青少年在生产劳动、教学、科研等战线开展各种形式的劳动竞赛、突击活动、组织青少年发明创造、技术练兵、技术培训活动等,发挥共青团在经济建设中的生力军、突击队作用。
(四)受市委、市政府委托,以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为主体,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和青少年信访工作,参与制定我市有关青少年工作的方针、政策;受市人大、市政协委托,起草、修改青少年工作方面的法规草案,负责市人大、市政协有关青少年方面的提案处理;负责有关青少年方面法规的宣传和青少年普法教育,运用法律手段保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开展对失足青少年的帮教工作。
(五)参与制定我市青少年事业发展规划;负责全市团属事业、青少年社团组织的管理、指导、协调和青少年活动阵地、教育阵地的建设、管理。
(六)承担市政府委托的青少年事务。参与青少年科普工作计划的制定和组织实施;青少年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组织实施“希望工程”,改善贫困地区办学条件,建盖希望小学。
(七)负责青年工作,完成市委、市政府、省青联交办的青年外事任务,做好青年统一战线工作,负责我市青年的团结教育工作,以结成广泛的爱国青年统一战线,为我市经济社会建设和改革开放服务。
(八)作为全市各级少年先锋队组织的领导机关,负责提出和落实全市少年先锋队的各项工作任务,指导少先队开展各项活动,加强自身建设;负责对青年学生的管理。
(九)负责全市团干部、团员队伍建设,协助各级党委抓好团干部的配备、教育和管理;负责团干部、少先队辅导员和其他青少年工作者的培训和团员培训工作,为各级党委、政府、经济部门培养、输送青年干部。
(十)负责青少年社会问题的调查研究,向市委、市政府反映青少年思想动态、愿望要求及社会热点;及时疏导青年思想情绪,维护社会稳定;为市委、市政府有关青少年问题方面的决策提供服务。
(十一)管理市青少年宫工作。
(十二)完成市委和团省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编制2017年部门预算时,团市委准确把握部门工作重点,认真理清本办经常性、必须性业务,按往年开支情况认真估算各项业务所需资金。收入预算按近二年的收入情况,兼顾考虑各项政策变化所引起的工作量的变化,严格按现行收费依据进行测算;支出预算按“人员支出按标准,公用经费按定额,项目支出按财力可能”的原则进行预算。预算坚持如下原则:
1.零基预算、综合预算。按照综合预算要求,根据预算度相关因素和事项的轻重缓急程度测算支出需求。
2.统筹兼顾、协调发展。结合部门职责,首先确保机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合理安排各项事业发展所需的经费支出。
3.收支平衡、厉行节约。发扬勤俭的优良传统,坚持量入为出、量力而行,按照公共财政的要求,在部门、单位财力范围内科学编制经费预算,不编赤字预算。
三、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是共青团保山市委,团市委是财政全供给单位,是行政单位。部门在职人员编制11人,其中:群团机关事业编制11 人。编制2017年预算时,实有在职人员11人(包括1名工勤人员),无离退休人员,车辆编制1辆,实有1辆。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团市委财务总收入147.5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47.59万元。
2017年团市委财政拨款收入147.5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47.59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47.59万元(本级财力147.59万元)。
2017年团市委预算总支出147.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7.59万元,占总支出的80%,项目支出30万元,占总支出的20%。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2012901”支出102.13万元,主要反映本部门行政运行的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080505”支出15.46万元,主要反映部门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12902”支出30万元,主要反映部门的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包括共青团工作专项经费、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青少年预防犯罪、青少年节日活动、希望工程前期工作、志愿者工作等经费支出。
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团市委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7.59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96.7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2%;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20.8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8%。与上年对比工资福利支出增加54.27万元,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工资调整,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增加13.3万元,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增加了公务交通补贴。
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团市委机关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0万元,如共青团工作专项经费、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青少年预防犯罪、青少年节日活动、希望工程前期工作、志愿者工作等经费开支。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五、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基本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三公经费”:指政府部门人员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招待费。
六、“三公”经费较上年预算增减变化情况
2017年团市委“三公”经费为5.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5万元;公务接待费3.00万元。比去年5.92万减少0.42万元。原因:节约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