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保山市市本级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三、部门基本情况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
(二)项目支出情况
五、名词解释
关于保山市妇女联合会部门
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保山市妇女联合会的主要工作职责是引领全市各族各界妇女积极参与地方经济和社会事业建设,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基本职能是:代表和维护妇女权益,促进男女平等。按照全国妇联提出的“一手抓发展、一手抓维权”的工作思路发展妇女事业。其职能职责是:(1)团结、动员全市各族各界妇女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构建和谐新保山。(2)教育、引导全市广大妇女,增强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全面提高素质,促进妇女人才成长。(3)代表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参与有关妇女儿童法律、法规规章的制定、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4)为妇女儿童服务,加强与社会各界、各部门、各单位的联系,协调和推动社会各界为妇女儿童办实事。(5)巩固和扩大各族各界妇女的大团结,加强同各党派、各团体、各阶层、各协会、学会、妇女及华侨妇女的联谊,积极为构建和谐社会做贡献。
2017年着重从以下八个方面抓落实:
(一)强化思想引领,抓实责任担当。认真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中央、省委、市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及决策部署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引导各级妇联组织自觉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和群众性,引导妇女听党话、跟党走的政治任务,引导广大妇女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作风建设随时永远在路上,要扎实开展“学系列讲话、学党章党规、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认真把“实现新跨越、争当排头兵”大讨论等活动中查找出来的问题进行再梳理、再分析、再总结、再查找、再整改。继续开展“下基层、访妇情、办实事”活动,以严的精神和实的作风把工作真正落实到基层、落实到妇女儿童中,切实把妇联组织建设成为党开展妇女工作的坚强阵地和妇女群众可信赖依靠的“妇女之家”,切实让妇女儿童感受到妇联组织是他们的“娘家人”。
(二)强化阵地建设,抓实“工作手臂”。继续抓实城镇巾帼文明岗和农村“妇女之家”这“两大阵地”建设。积极培树全国、省级巾帼建功标兵、巾帼文明岗,扎实开展市级巾帼文明岗、巾帼建功标兵创评活动,积极与相关服务、窗口行业、部门联动创评行业系统的市级巾帼文明岗。鼓励各行各业女职工加强学习、立足本职、敢于担当、争创佳绩,争当巾帼建功标兵。充分发挥“妇女之家”的引领、示范和带动作用,组织打造好市级示范性“妇女之家”,加大对“妇女之家”的管理力度,完善“妇女之家”功能,整合资源大力开展各项活动,充分发挥广大妇女的建“家”积极性、主动性和首创精神,鼓励广大妇女群众主动建“家”、爱“家”、护“家”,真正让各级“妇女之家”成为广大农村妇女群众的“娘家”。
(三)强化品牌效应,抓实三张品牌。提升项目品牌质量。加大对“贷免扶补”、小额担保贷款,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和妇女发展循环金等发展项目的争取和扶持力度,扶持更多的妇女实现创业就业,带动周边更多的妇女脱贫致富。巩固“受艾滋病影响儿童社区关爱”、贫困单亲母亲住房援建、贫困儿童、大学生助学金等关爱类项目,进一步争取省级和政府转移出来的涉及妇女儿童和家庭的公共服务的项目力度,扩大项目种类、资金,让更多需要帮助的妇女儿童得到关爱和帮助。继续培育各级巾帼创新业示范基地、指尖上的技艺示范点、巾帼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等,加强对产业女能手、女经纪人的发现和培养力度,顺应“互联网+妇联”新趋势,为更好地运用互联网平台实现和拓展保山女性群体的创业门路。加大对妇女专业合作社、妇女手工艺产业、小微企业等培训、扶持和服务力度,提升传统产业在互联网的运用水平。扩大活动品牌影响。把节庆和提升妇女素质、展示巾帼风采结合起来,通过举办“三八”、“六一”等节庆活动,凝聚妇女人心、聚合妇女力量,引导妇女聚精会神把力量投入到保山跨越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上来。开展巾帼志愿服务行动,积极推广妇联参与隆阳兰城开展“955”的妇联模式,将巾帼志愿者的服务水平与服务对象的需求结合,取得双赢效果。进一步探索志愿者服务积分制度,完善志愿者管理制度,让志愿者通过自己的志愿服务得到社会的理解和尊重,得到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关注和支持。开展优秀妇女典型的评选表彰活动。加大与行业系统的合作力度,在事关国计民生等领域的行业系统开展优秀妇女典型的发现、挖掘和评选表彰力度,在社会层面掀起学先进、向先进看齐的热潮,激发广大妇女争做自尊自信自立自强时代女性的热情。凸显家字品牌特色。坚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三个注重”的讲话精神,进一步深化家庭文明建设,常态化开展寻找最美家庭和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对“好家风好家训”进行宣传展示,展现文明家庭风采,传播文明家庭理念。进一步挖掘“最美家庭”活动内涵,因地制宜开展好夫妻、好儿女、好媳妇、好公婆、好邻居等推选、评比活动,鼓励妇女群众积极参与,努力使每一个家庭都成为幸福的港湾。探索家庭助廉模式,在党员干部家庭中倡导廉洁家庭建设,引导妇女理解清廉、赞成清廉、支持清廉,共筑反腐倡廉的家庭防线。大力开展家庭教育培训,建立完善市级家庭教育讲师团和家庭教育研究会,深化家庭教育理论研究,加大家庭教育理念的实践力度,使家庭教育和实践有机结合,有机转化,更好的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四)强化巾帼脱贫行动,抓实精准扶贫。结合开展“挂包帮”“转走访”工作,因地制宜、因人而异,采取项目扶贫、培训扶贫、关爱扶贫和温暖扶贫等举措,有针对性地开展扶贫工作,把扶贫工作做到户、做到人,真正做到精准扶贫。大力宣传党的方针政策以及扶贫和惠民政策,鼓励贫困妇女依靠自身的能力、依托各方的资源来实现脱贫致富;加大对贫困妇女的扶贫培训力度,让她们能够学到1至2门实用技术,增强脱贫致富的本领;加大对贫困妇女的项目扶持力度,争取一些她们力所能及的项目,引导带动她们学习发展产业;加大各方资源的协调统筹力度,对实在无能力实现自身发展的孤寡残疾的贫困群众实施社会救助,争取做到一个都不能少,通过妇联组织的努力,让更多的妇女群众实现脱贫致富、走出困境的目标。
(五)强化法治意识,抓实维权创新。加大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进机关、进党校、进高校、进社区、进家庭活动力度,使国策宣传更加深入基层、深入人心,加大宣传反家庭暴力法,深入研究深化农村改革中农村妇女权益保障问题,帮助解决妇女就业方面出现的新问题,重点提升抓好“平安家庭”创建工作,做好“三留人员”维权工作。抓住地方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换届契机,推动选拔配备优秀女干部,推动妇女参选参政。结合《反家暴法》的颁布实施,积极探索对家庭暴力受害者庇护救助等工作的研究和探索。
(六)强化“两规”推进,抓实中期评估工作。强化政府主导作用,按时召开保山市妇女儿童工作会议,对过去五年来我市妇女儿童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和回顾,分析当前妇女儿童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对今后五年工作进行全面安排和部署,同时,表彰一批妇女儿童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及时保山市实施“两个规划”重难点问题推进会。针对在开展两个规划中期评估中梳理出来的重难点问题,召开保山市实施“两个规划”重难点问题推进会,以现场推进会的方式,采取实地学习、总结交流、分析研究的方式进行,并邀请省妇儿工委领导现场指导。按照习近平总书记“三个注重”的要求,充分发挥“家庭”这个主阵地,创新方式,开展内涵丰富的家庭教育实践活动。特别是学习借鉴其他州市的一些好经验、好做法,在关注留守儿童方面着力,建立关爱服务机制,因地制宜开展爱心妈妈、爱心家长等活动。举办一次家庭教育工作骨干培训班。采取邀请国家专家和本土专家相结合的方式,对我市家庭教育工作者进行培训,提升家庭教育工作水平。多方协调,争取相关项目支持,在早期教育方面得到进一步拓展。
(七)强化素质提升,抓实妇联换届改革。立足“深化改革年”工作重点,以增强“三性”、克服“四化”为主攻方向,全力践行“忠诚感恩、阳光和谐、高效廉洁”的市妇联精神。继续加大干部教育培训力度,开展妇联干部能力建设专题培训,加大“送出去、请进来”教育培训的力度,认真筹备召开保山市妇女第四次代表大会,提高各级妇女代表大会、妇联执委会和常委会中基层一线妇女比例,把各领域普通妇女群众中的优秀代表更多地吸纳进妇联组织中,争取增设兼职副主席,增强妇联组织的群众性、广泛性和代表性;推进机关机构设置改革,探索妇儿工委办升格等工作。提高妇联干部依法办事、服务妇女群众的能力水平,着力解决自身队伍建设中与当前形势不相适应的能力素质问题、宗旨意识问题、创新理念问题等,全面深化妇联自身改革,把妇联组织建设成为充满活力、充满朝气、充满希望,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队伍。
(八)强化统筹推进,抓实常规工作。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做到了各项工作多管齐下,齐头并进。一是围绕服务对象,围绕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需求,围绕广大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教育、依法维权和依法行政工作。二是采取“五强化”措施(即:强化队伍建设,为宣传工作提供保障;强化学习培训,提升宣传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强化制度建设,促进宣传工作科学化;强化资源整合,畅通宣传渠道;强化载体创新,弘扬正能量),加强对内对外宣传力度,把妇女儿童宣传工作融入全市的大宣传格局之中。三是以“让党放心、让老干部满意”为目标,充分落实老干部们的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做到在思想上重视老干部,在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上关心照顾老干部,实现老干部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老有所为。四是要高度重视保密工作,做到警钟长鸣。五是认真搞好“挂包帮、转走访”、巾帼脱贫等工作。六是加强机关党支部党的执政能力和先进性建设,建设学习型妇联组织和学习型机关党支部为目标,坚持“三会一课”制度、民主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等,全面落实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制。七是深入学习领会新《条例》新《准则》,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安排部署,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发挥好“一把手”作用,扎实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云南时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发展战略和工作部署,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改革,积极探索中期财政规划和部门滚动预算管理,不断优化支出结构,提升预算管理绩效,深化预算公开,加快构建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
(二)基本原则:
1.厉行节约原则。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国务院“约法三章”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工作要求,严格控制行政成本,大力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将厉行节约与部门预算管理紧密结合,从严从紧编制预算。
2.准确性原则。全面测算各项收支计划,认真梳理重点资金需求,力求各项收支真实准确。严格按照实际情况填报预算编制基础数据,强化项目储备管理,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和精准度。
3.完整性原则。预算的编制要体现综合预算的思想,应将所有收支全部纳入部门预算,全面、完整反映部门各项收支。
4.绩效性原则。着重体现预算绩效管理意识,将绩效理念融入预算管理全过程,使之与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预算监督一并成为预算管理的有机组成部分,逐步建立“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
5.透明性原则。正确把握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形势,坚持公开方向不动摇,主动接受人大、审计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三)编制方法和总体思路:强化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完整性,确保预算编制与执行的有效衔接,努力缩小预决算差异。
三、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是保山市妇女联合会,属于财政全供给单位,属于参公管理事业单位。部门在职人员编制19人,其中:行政编制3人,事业编制16人。在职实有14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4人。离退休人员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6人。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2辆。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市妇联财务总收入244.2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44.29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44.2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44.29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44.29万元(本级财力244.29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44.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6.29万元,占总支出的68.07%,项目支出78万元,占总支出的31.93%。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2012901主要反映行政运行的支出172.14万元、2012902主要反映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的支出50万元、2080505主要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2.15万元”支出。
(一) 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市妇联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8.32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3.18%;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27.9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6.82%。与上年对比日常支出77.21万元,增加61.11万元,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调整了工资标准;商品和服务支出11.43万元,增加16.5万元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用于其他交通费用的支出。
(二) 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市妇联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8万元,如“儿童之家”示范点建设经费8万元、平安家庭创建工作经费15万元、服务业发展项目培训经费20万元、妇联专项工作经费5万元、妇儿工委办工作经费10万元、“双学双比”活动经费15万元、保山市妇女儿童发展中心工作经费5万元。与上年68万元对比增加10万元,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新成立一个下属事业单位的经费。
(三) “三公经费”较上年预算增减变化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8万元,较上年8万元增加0元,与上年持平。
五、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基本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三公经费”:指政府部门人员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招待费。
附件【市妇联(公开在预算上)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doc】
附件【保山市妇女联合会第一季度预算执行情况统计表.xls】
附件【保山市妇女联合会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表.xls】
附件【保山市妇女联合会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