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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1525515-3-04_A/2017-0413024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算
  • 发布日期
  • 2017-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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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造林绿化管理办公室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2017年保山市市本级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三、部门基本情况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

(二)项目支出情况

五、名词解释

六、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五)部门收支总表

(六)部门收入总表

(七)部门支出总表

七、“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保山市造林绿化管理办公室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预算编制情况

1、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生态建设、国土绿化和退耕还林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督促指导全市退耕还林工程、木本油料林基地、防护林工程、国家造林补贴试点项目、森林抚育补贴试点项目、低效林改造等营造林项目作业设计的编制,并负责对县区作业设计的审核、审批。

3、承担市绿化委员会、市退耕还林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市低效林改造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组织协调退耕还林工程、木本油料林基地、防护林工程、石漠化治理、低效林改造、国家造林补贴试点项目、森林抚育补贴试点项目的具体实施、检查验收和评比表彰等工作。

4、负责组织林业产业项目、退耕还林工程等林业重点造林项目及国有贫困林场扶贫项目的申报工作,积极争取省、国家项目资金扶持。

5、协调市计划、财政、粮食、农发行等部门及退耕还林工程实施县区做好各项政策的兑现工作,负责开展退耕还林工程实绩考核,协助中央、省有关部门搞好退耕还林阶段验收工作。

6、负责全民义务植树检查指导工作,承担市直机关义务植树的组织实施。

二、部门基本情况

保山市造林绿化管理办公室原为保山市退耕还林领导小组办公室,属于保山市森林资源管理总站的职能办公室,为财政全额拨款正科级事业单位,编制10人。2007年12月20日,省人事厅批准保山市退耕还林领导小组办公室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2008年12月2日,保山市林业局召开参公公推会议,根据保登复﹝2008﹞38号文件,12月15日,市退耕还林领导小组办公室10名在职人员按规定全部进行了参公登记,由事业人员管理转换为参照公务员管理,参公管理时间从2008年1月1日起算。参公后机构级别,人员编制按照保市机编办﹝2009)26号文执行。在2010年7月,根据保市机编办﹝2010﹞62号文件,更名为保山市造林绿化管理办公室。其机构性质级别为正科、人员编制10人。纳入2016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部门在职在编实有人数8人,其中:财政全供养8人;无编实有车辆2辆(其中一辆已在2013年肇事报废,保险公司赔款19万元)。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

三、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保山市造林绿化管理办公室财务总收入121.8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21.84万元。

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21.8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92.17万元,上年结转收入29.67万元。

(一) 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保山市造林绿化管理办公室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6.98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3.52%;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16.48%。

1、工资福利支出76.98万元

即在职人员工资由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绩效工资、妇女卫生费、回族津贴等构成。

2、商品和服务支出15.17万元

其中:公务费2.57万元(包含办公费1.5万元,邮电费0.1万元,差旅费0.2万元,公务接待费0.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57万元。),公务交通补贴7.98万元、福利费0.02万元、职教工会费2.2万元、汽车燃油费2万元、公务用车租车费用0.4万元。

3、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02万元

其中:独子费0.02万元。

保山市造林绿化管理办公室

2017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