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保山市市本级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三、部门基本情况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
(二)项目支出情况
五、名词解释
六、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五)部门收支总表
(六)部门收入总表
(七)部门支出总表
七、“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关于保山市大水河头山广播电视发射台
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保山市大水河头山广播电视发射台(保山市广播影视技管中心)负责全市广播电视事业技术发展规划和管理;组织开展广播电视重大技术建设项目、技术的改造与创新;负责大水河头山广播电视发射台的日常运行维护改造,对全市其他高山无线公共台站进行技术指导和管理;负责全市广播电视安全技术监控和网络监控;负责系统内视频维护与管理;承办全市广播电视科技论文评选工作,组织全市广播电视技术评奖和技术论文评选工作。
(二)2017年主要工作计划
一是全力做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后续建设各项工作,查缺补漏,确保通过国家复评验收。二是加强文化遗产传承保护与开发利用,做好国保、省保单位申报、文保单位修缮、施甸博物馆陈展等工作。三是继续加强对民族民间传统文化、抗战文化、自然资源文化的研究、挖掘与保护,持续扩大文化对外交流。四是加快文化产业化发展,提升文化品牌,推动“创意保山”顺利实施。五是继续深入开展全民阅读活动,推动阅读数字化。六是加大文化管理创新能力建设,推动全市文化志愿者、文化理事会、文化“联盟”等管理方式实施。七是加强文化服务统筹管理,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效能。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在编制2017年部门预算时,在编实有人数5人,其中:财政全供养在职5人,在编实有车辆1辆。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03.01万元,其中上级补助收入结余结转为3.11万元,事业基金为2.43万元,财政拨款为97.47万元。保山市大水河头山广播电视发射台编制2017年部门预算的指导思想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为主题,加快经济发展为主线,改善民生为根本,牢牢抓住桥头堡建设和新一轮西部大开发重大历史机遇,发挥财政职能,进一步深化财政体制体制,改革财政科学管理,不断调整和优化预算支出结构,坚持民生优先,加大对“三农”、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的支持力度;坚持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从严从紧编制预算,严格控制“三公经费”、会议费等一般性支出,进一步降低行政运行成本;细化预算编制,提高预算管理精细化水平,不断推进预算编制与预算执行相结合、相促进;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压缩结余结转资金规模;强化部门预算绩效评价,建立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运行机制,逐步实现“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应用、绩效缺失有问责”的全过程绩效管理模式,提高财政支出绩效。
三、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表编制部门预算的单位1个,(保山市大水河头山广播电视发射台)人员编制5人,事业5人,保山市大水河头山广播电视发射台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保山市大水河头山广播电视发射台财务总收入103.0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03.01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03.0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8.05万元,上年结转收入,44.96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8.05万元(本级财力58.05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2.4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03.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05万元,占总支出的45.68%,项目支出55.96万元,占总支出的
54.32%。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基本支出:2070404广播支出为:40.68万元,2070499其他广播影视支出为:55.96万元;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37万元。
2017年用于保障保山市大水河头山广播电视发射台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7.05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40.01,占基本支出的85.04%;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7.0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4.9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0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04%。
(一) 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保山市大水河头山广播电视发射台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5.96万元,其中:一是地方广播电视节目地面数字运行维护经费8.00万元;二是办公用房租赁费3.00万元;三其他广播影视支出44.96万元。
(三)“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0万元,公务接待费0.5万元。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为2.5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0万元,公务接待费0.5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与上年无增减,公务接待费与上年无增减。
五、其他说明
保山市大水河头山广播电视发射台于2017年3月单位名称变更为保山市广播电视发射台。
附件【附件1.发射台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表.xls】
附件【附件3.部门季度预算执行情况统计表.xls】
附件【附件6.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xls】
附件【附件7.部门“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