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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算
  • 发布日期
  • 2017-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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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地方公路管理处关于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2017年保山市市本级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三、部门基本情况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

(二)项目支出情况

五、名词解释

六、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五)部门收支总表

(六)部门收入总表

(七)部门支出总表

七、“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保山市地方公路管理处关于2017年部门

预算编制的说明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17年部门预算的批复通知》(保财建[2017]7号)对保山市地方公路管理处的预算批复,现予以公式如下: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保山市地方公路管理处基本支出

保山市地方公路管理处主要工作职责是负责保山市辖区内农村公路的养护管理和养护科学技术推广研究指导培训工作。2016年全市养护列养里程为11252 公里,其中:隆阳区2963公里,施甸县1603公里,腾冲3159公里,龙陵1634公里,昌宁1893公里。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通过五县区和乡镇级政府、部门的共同努力,我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不断规范,养护质量不断提高,成效突出,切实做到“有路必养,有路必管”,确保农村公路安全畅通,为我市农村经济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目前全处设有办公室、财务科、养护科、安全科、工程技术质量监督科、农村办六个科室。

(二)保山市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公室(项目支出)

保山市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公室在市农村公路建设领导小组和市交通运输局的领导下,负责全市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的日常管理工作。具体负责指导各县区农村公路建设技术管理工作;具体负责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实施工程图纸设计的初步审查,施工质量进度进行检查监督,以及相关信息的收集整理上报;考核检查上级补助资金的使用,确保专款专用;负责制订农村公路建设的奖惩办法和有关规章制度;组织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的招投标和竣工验收等工作。

市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公室现有人员4人。

二、预算编制原则及依据

实行收支平衡的原则。即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不编制赤字预算。保证工资性支出和机构运转的基本需要,保证社会保障支出。编制依据:以在职在编财政供养人数为依据。

三、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属于财政全供给事业单位。部门在职人员事业编制16人。在职实有14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4人,无车辆编制。

四、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市地方公路管理处预算总收入123.65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无其他收入。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23.65万元。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23.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3.65万元,占总支出91.91%,项目支出10万元,占总支出8.09%。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208类05款05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6.97万元,“214类01款06项”交通运输支出-公路水路运输-公路养护费96.68万元,“214类01款06项”交通运输支出-公路水路运输-公路养护费-是农村公路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业务费10万元(项目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人员工资、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运转支出为113.6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6.42万元,增幅为71.123%,增加原因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增加。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106.4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4.260万元,增幅为71.123%,增加原因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增加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金增加。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93.7%,其中:在职人员基本工资44.43万元,占基本支出39.09%;津贴补贴24.45万元,占基本支出21.51%;绩效工资20.64万元,占基本支出18.16%;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金16.97万元,占基本支出14.93%。

2、商品和服务支出7.1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0.58万元,增幅为8.82%,增加原因主要是职工工资额增加导致职工教育经费预算增加。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6.3%。其中:

(1)公务费3.99万元,与上年同期持平,占基本支出3.15%。其中:①办公费1.04万元;②邮电费1.65 万元;③差旅费1.30 万元。

(2)职教工会费3.1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0.66万元,增幅为26.72%,增加原因主要是职工工资额增加导致职工教育经费预算增加,占基本支出2.76%。

(3)福利费0.04万元,与上年同期持平,占基本支出0.04%。

人均商品和服务支出0.511万元,比上年增减0.041 万元,增幅0.63%,主要是职工工资额增加导致职工教育经费预算增加。其中人均公公务费0.285万元,与上年持平,人均职教工会费0.224万元,比上年增加0.047万元,增幅为1.91%,人均福利费0.003 万元,与上年持平。

3、核定标准:公务费核定每人年均2850元,在职人员福利费核定每人月均2.2元,职教工会费核定在职人员应发工资总额的3.5%。核定标准均与上年持平。

(二)项目支出10万元。

2017年项目支出(保山市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公室业务经费)10万元。其中:1、办公费0.69万元;2、印刷费1.31万元;3、邮电费1.68万元;差旅费4.02万元;4、业务培训费0.8万元;公务接待费0.5万元;劳务费支出1万元。

与上年对比持平。

(三)三公经费说明。

1、因公出国(境)预算支出为0元,预算与上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预算为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为0元。预算与上年持平。

3、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为0.50万元,比上年减少0.05

万元。坚持逐年减少公务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