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保山市市本级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三、部门基本情况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
(二)项目支出情况
五、名词解释
六、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五)部门收支总表
(六)部门收入总表
(七)部门支出总表
七、“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保山市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
关于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保山市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2017年部门预算的批复》(保财建〔2017〕8号)对保山市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的预算批复,现予以公示。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1、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主要职能
一是贯彻执行国家和本省有关交通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的工作方针、政策和法规。 二是依照安全生产有关的政策、法规,在保山市交通运输局委托的范围内,负责公路工程施工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安全生产行为进行监督,监督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和防护措施,并及时上报有关安全的报表和资料,按程序报告安全事故。 三是受理和审查申报工程质量监督的申报材料,编制受监工程的公路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计划,拟办《公路工程质量监督通知书》。 四是按相关规定及监督计划对受监公路建设项目的工程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和规范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从业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及其运转情况;工程质量情况,使用材料、设备质量情况;工程试验检测工作情况;工程质量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合法性情况;对从业单位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行为进行检查。 五是汇总监督检查资料和数据,对质量监督情况进行分析和总结。 六是参加工程交工验收质量检测,参加工程竣工验收,起草工程质量等级鉴定书。
2、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
(一)加强监管队伍建设。一是根据交通部、省厅规定将水运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以及地高网下放到各州市质监站,积极向市编办争取增编5人;二是积极推进隆阳区、龙陵县申报成立县级质监机构工作;三是2017年出台“保山市公路(水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明确县级质监机构工作职责以及相关行业管理模式。
(二)继续抓好隆阳区和腾冲市2016年通畅工程和“溜索改桥”建设项目扫尾监管工作,同时继续作好已完项目竣(交)工检测工作。
(三)加强养护大中修、安保工程以及危桥改造工程监管力度。
(四)确保地高网质量安全监督工作正常开展。一是继续积极向上争取监督工作专项经费,省政府办公厅以云政办发〔2016〕93号文件要求,需将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所必须的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并逐年加大投入力度,为高速公路建设监管提高有效的经费保障;二是大力推行“平安工地”创建考评工作,将“平安工地”建设作为安全监督的长效机制和主要抓手,强化责任制落实;三是推行质量安全专业化服务机制。通过购买服务选择第三方专业机构,提供质量检测、安全管理、技术审查咨询、试验检测、安全监测等有关技术服务,提升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水平。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保山市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编制2017年部门预算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编制方法、总体思路等内容。
1.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合理使用财政拨款,确保全年任务的完成。
2. 基本原则及编制方法
严格执行财政预算制度,按照收支平衡原则,从严控制各项支出,既体现实际需要,又考虑财力可能,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原则,根据工作目标,安排预算。
3、总体思路
依据云南省财政厅预算编制的总体要求,结合实际,做好部门预算。按照机构编制内实有人数编制人员和公用支出预算,并结合本单位工作职责编制项目支出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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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基本情况
本单位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10人,在职人员10人,退休人员1人。无公务用车。
四、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保山市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预算总收入79.38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79.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9.38万元,占总支出100%。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208类05款05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1.78万元,“214类01款99项”交通运输支出-公路水路运输-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67.60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人员工资、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运转支出为79.3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9.13万元,增幅为57.97%,增加原因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增加。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74.2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2.31万元,增幅为76.97%,增加原因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增加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金增加。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93.59%,其中:在职人员基本工资28.54万元,占基本支出35.95%;津贴补贴18.2万元,占基本支出22.93%;绩效工资15.77万元,占基本支出19.87%;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金11.78万元,占基本支出14.84%。
2、商品和服务支出5.0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0.48 万元,增幅为10.46%,增加原因主要是职工工资额增加导致职工教育经费预算增加。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6.39%。其中:
(1)公务费2.85万元,与上年同期持平,占基本支出3.59%。其中:办公费2.85万元
(2)职教工会费2.1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0.52万元,增幅为31.14%,增加原因主要是职工工资额增加导致职工教育经费预算增加,占基本支出2.76%。
(3)福利费0.03万元,与上年同期持平,占基本支出0.04%。
人均商品和服务支出0.507万元,比上年增减0.048万元,增幅0.10%,主要是职工工资额增加导致职工教育经费预算增加。其中人均公公务费0.285万元,与上年持平,人均职教工会费0.219万元,比上年增加0.052万元,增幅为31.14%,人均福利费0.003 万元,与上年持平。
3、核定标准:公务费核定每人年均2850元,在职人员福利费核定每人月均2.2元,职教工会费核定在职人员应发工资总额的3.5%。核定标准均与上年持平。
(二)项目支出0万元。
与上年对比持平。
(三)三公经费说明。
1、因公出国(境)预算支出为0元,预算数与上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预算为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为0元。预算数与上年持平。
3、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为0万元,预算数与上年持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