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保山市市本级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一、基本情况
二、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三、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四、基本支出预算
五、项目支出预算
六、名词解释
七、“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市委办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简要说明
一、基本情况
市委办公室(含市委机要局、市国家保密局、市委督查室、市委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关工委、市委信息综合室)在职人员编制73名,实有在职人员63名,离退休人员26名(离休2名、退休24名),核定公务用车8辆、实有8辆。注:2016年度在职职工年末64人,郭熠于2016年12月份辞职,工资发放至2016年12月份,其含在在职职工年末数。
二、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围绕省、市委工作部署,开展调查研究,综合分析处理各种信息,为市委办决策提供依据或提出建议、意见。
(二)负责组织或参与制定市委有关政策、措施及规章制度,起草或组织起草市委综合性报告,负责市委重要文件、文稿的修改和审核工作。
(三)督促检查中央、省、市委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和中央、省、市委指示、领导同志批示的传达和催办落实情况;牵头负责市委相关重大工作部署落实的统筹协调。
(四)负责中央、省委文件的收发、传递和市委文件、文稿的应刷、分发工作,负责办理文、电、信件;管理档案和机要通讯。
(五)承办市委各种会议事物工作和市委领导同志参加重大活动的组织安排,负责市委的有关接待工作。
(六)负责协调市委机关大院的安全、保卫及综合治理;负责市委、市委办公室经费预算、财务工作;管理市委办车辆和市委大院内房屋等固定资产;负责市委办公室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七)负责市委应急事件的统筹协调工作,负责协调人民群众对市委和市委领导的来信来访工作。
(八)负责市委、市政府和市级各部门、企事业单位密码电报和内部传真电报的翻译、拍发、递送等工作;负责全市保密宣传、培训工作,组织开展保密检查和涉密案件查处工作。
(九)完成市委及市委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部门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根据市委对办公室各项工作的具体要求和工作任务,按照财政局关于编制部门预算的具体安排,充分合理地安排和使用好各项资金,确保资金使用效果、提高预算编制水平。
部门预算编制的基本原则:量入而出,收支平衡原则;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原则。
四、基本支出预算
市委办公室(含市委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委机要局、市国家保密局、市关工委、市委督查室)预算总收入1430.55万元,总支出为1430.55万元。
按经济分类,基本支出921.3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04.5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98.3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8.41万元;项目支出509.20万元,其中:交流干部周转房管理经费10.00万元、业务经费补助(上年结转安排)14.20万元、综合档案室建设经费7.00万元、“七五”保密法制宣传经费10.00万元、全市综合检查考评经费22.00万元(含5.00万元公务接待费)、党委信息工作经费4.00万元、党委信息提升工作经费30.00万元、督查工作经费5.00万元、业务经费补助15.00万元、困难家庭未成年人救助经费-助学金15.00万元、2015年度全省综合考评奖60.00万元(上年结转安排)、 基本建设支出(办公楼修缮经费-大型修缮)267.00万元、公文输出设备购置经费50.00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298.39万元,其中:公务费29.93(核定标准为年人均5000元,根据要求压缩5%);车辆费28.00万元(按8辆车核定,汽车燃修费核定标准为每车每年35000元);各种业务费155.80万元,主要为:机要局9.80万元,保密局8.00万元,关工委26.00万元,信息综合室6.00万元,督查室3.00万元,机关老年协会1.00万元,大口老体协2.00万元,市委办100.00万元(含异地交流干部小食堂及周转房16万元);其他交通费67.28万元(公务用车租车费用3.20万元、公务交通补贴64.08万元);福利费0.17万元;职教工会费17.21万元。
五、项目支出预算(509.20万元)
(一)交流干部周转房管理经费10.00万元,根据《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关于请予增加异地交流市级领导干部周转房管理经费的函》(保办函﹝2016﹞27号)增加预算经费;
(二)业务经费补助(上年结转安排)14.20万元;
(三)综合档案室建设经费7.00万元,根据《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关于请予将公文输出系统设备购置经费和综合档案室建设经费列入2017年度预算的函》(保办函﹝2016﹞30号),为推进档案全文数字化管理的要求,安排预算经费。
(四)“七五”保密法制宣传经费10.00万元;
(五)全市综合检查考评经费22.00万元(含5.00万元公务接待费),根据《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关于请予将全市检查考评工作经费列入年初预算的函》(保办函﹝2016﹞26号),安排预算经费;
(六)党委信息工作经费4.00万元;
(七)党委信息提升工作经费30.00万元,根据《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关于请予将全市党委信息工作经费列入2017—2019年财政预算的函》(保办函﹝2016﹞24号),为全面落实《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党委信息工作的实施意见》(云办发〔2012〕32号)、《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关于加强和改进党委信息工作的实施意见》(保办发〔2013〕49号)精神,严格执行《保山市党委信息工作综合目标考核办法》,进一步提升全市党委信息服务质量和水平。安排预算经费。
(八)督查工作经费5.00万元,根据《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关于请予将督查专项工作经费列入2017—2019年财政预算的函》(保办函﹝2016﹞25号),为全面贯彻省委督查工作会议精神,强化我市对中央及省、市委的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的督查,安排预算经费。
(九)业务经费补助15.00万元,2016年市委办公室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房租收入),2017年按比例返还为业务经费。
(十)困难家庭未成年人救助经费-助学金15.00万元,根据市关工委《关于2017-2019年项目经费的请示》(保关工委﹝2016﹞6号),安排预算经费,重点用于资助困难大学生、留守儿童及病患残疾青少年,帮助他们解决学习和生活问题;
(十一)2015年度全省综合考评奖60.00万元(上年结转安排);
(十二)基本建设支出(办公楼修缮经费-大型修缮)267.00万元,根据《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关于请予安排市委办公楼修缮改造经费的函》(保办函﹝2016﹞28号),市委办公大楼和部分建筑物因年久失修,存在不同程度安全隐患,为排除安全隐患,需进行修缮维护,同时为满足市委机关新增编办、农办、信息内外网及各种活动办公室建设需要,安排预算经费;
(十三)公文输出设备购置经费50.00万元,根据《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关于请予将公文输出系统设备购置经费和综合档案室建设经费列入2017年度预算的函》(保办函﹝2016﹞30号),为满足电子政务内网开通后公文交换的工作需要,安排预算经费。
六、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2、基本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3、“三公经费”:指政府部门人员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招待费。
七、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7年中共保山市委办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2016年、2017年均无预算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7.20万元,较上年减少0.1万元,减幅1.36%;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0.00万元,较上年增加22.50万元,增幅128.57%。主要原因是2016年车改中重新核定了车辆编制,车辆增加,且按照车改相关规定,少数厅级领导未参加车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