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保山市市本级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三、部门基本情况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
(二)项目支出情况
五、名词解释
六、“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第一部分 保山市青少年宫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为方便财政部门、群众了解、掌握我单位相关财务情况,现将保山市青少年宫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基本职能
保山市青少年宫在贯彻执行青少年法律、法规的基础上,为党政工作大局服务,为青少年成长成才服务,为共青团工作服务,开展青少年文化、娱乐、科技、创新等活动,充分发挥青少年校外教育阵地的作用,实施青少年素质教育方案,坚持有偿和无偿服务相结合,拓展服务功能,创造良好的成长环境,为社会培养出各类优秀人才。承办和完成主管部门和其他部门交办的有关事项。
(二)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
1、强化责任,大力提升单位党建工作水平
一是落实好主要负责人责任。成立以王东梅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单位党建工作。实行“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二级领导班子为主要负责人的工作制度,形成主任统一领导,部室负责人督促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是采取跟踪问责形式,要求职工做到“四个明确”。明确中央确定的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要求;明确市委、团市委党建工作的总体安排、方法步骤;明确单位每个阶段的工作重点、教育目的;明确各项工作的责任人。
三是注重教育宣传,鼓励自主学习,加强队伍建设。我宫始终把“建一流的班子、带一流的队伍、创一流的业绩”作为领导班子和职工队伍建设的宗旨。部室例会、业务工作会议之前由主任或会议主持人传达党的规章制度和上级部门的各项部署,号召二级领导班子,全体党员、所有员工认真学习、加强交流讨论,不断修炼提升政治素养。努力培养有理想、有责任、能力强、形象好的高素质队伍,全面提升领导水平和队伍素质。领导班子和职工呈现出工作水平高、业务思路新,组织凝聚力强、工作业绩佳的良好态势,为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
2.扎实开展专项整治。
按照市委、市纪委、团市委要求,面向党员、领导班子成员开展“为官不为”、“六个严禁”以及作风建设专项整治活动,认真做好自纠自查和谈心谈话活动。面向全体职工,签订《严禁领导干部收送红包承诺书》,整治不良风气。
3.加强现有师资队伍的教育培训
一是组织各专业教师参加各类幼儿教育、专业教育培训,订阅《人民日报》、幼儿保教、艺术类书籍,提升教师的服务教育水平。
二是充分发挥自身“知识造血”能力,组织各专业教师进行培训教育活动的交流讨论,将经验梳理总结后分发学习。
三是加强新进年经员工的教育培养。给新进年轻员工提供学习锻炼机会,安排参加团市委、市科协、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的各类教育培训活动,让青年人挑起担子。
4.开拓创新,努力推动校外教育工作上新的水平
承办第十三届保山市青少年“希望之星”英语口语大赛;继续开展寒暑假各类培训并开展丰富多彩的各类活动;推进艺术普及和跨文化交流,组织学生参加云南省科幻绘画比赛及学艺大赛,美术、音乐、舞蹈等培训班组织学生参加2017年全国社会艺术考级,同时继续与保山市人民政府侨务工作办公室合作,组织华裔青少年开展丰富多彩的“寻根.学国学”活动,向他们讲解国学,指导专项国学练习,吸引他们对国学的兴趣,增强他们对中华文化的认同感、归属感。
展望未来,任重道远。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青少年宫是团属培养教育青少年成长成才的重要场所。作为共青团保山市委下属的重要窗口单位,保山市青少年宫将着眼于新形势、新任务、把握机遇,与时俱进,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党的领导,以校外教育为主导,以提高青少年综合素质为出发点,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创造性地开展各项校外教育培训活动,为全市青少年提供更优质的服务,为助力实现中国梦,推动云南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促进保山“实现新跨越,争当排头兵”的改革建设培养更多优秀的青少年人才。
(三)机构设置及构成情况
保山市青少年宫机构数1个,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正处级。内设机构数3个,分别是:办公室、托儿所办公室、艺术科技部。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处理日常事务,综合协调、督促检查各部室的工作;负责文秘、人事、档案、财务、资产管理和行政管理、后勤保障服务等工作。托儿所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制定全园招生报名计划、教学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开展适合幼儿身心健康发展的各类亲子活动。艺术科技部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小饭桌学生的日常管理工作;寒暑假培训班的招生报名及培训工作;组织全市英语口语大赛的开展;市、区级科幻绘画及科学论文的评选工作;组织各类校外教育活动文艺科技活动的开展。
(四)人员情况
2014年12月,根据保编办【2014】83号文件,保山市青少年宫核定编制数为:事业编制20 名。其中,科级领导职数2名。目前实有人数16人:正科级1名,专技人员13名,工勤2名,离休人员1名,退休人员9名。
(五)车辆情况
保山市青少年宫无公车。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一)部门预算的指导思想
保山市青少年宫编制部门预算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做好社科工作的一系列指示和要求,不断增强社科工作的说服力、引导力、凝聚力和创新力,大力建设和谐文化,加快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努力开创校外教育工作新局面,更好地为建设经济繁荣社会和谐新保山提供理论支持。
(二)基本原则
1.收支平衡的原则。根据实际需要,平衡预算。
2.统筹兼顾、保证重点的原则。根据各部门的职能和工作任务,合理确定支出范围、支出规模,集中财力保证重点工作。
3.真实准确的原则。基础资料数据真实、准确、完整,符合实际情况。
(三)编制方法
根据单位人员及公用基础信息、有关财政财务政策标准及预算定额标准,按照财政局编制年度部门预算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组织核实本单位申报基本支出预算的基础数据和相关资料,并依据政策标准和定额标准组织编制本单位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项目经费预算,审核汇总后报送保山市财政局对口科室,并录入预算编制管理系统;保山市财政局对口科室对报送的基本支出预算进行审核、批复后,单位财务部门执行。
(四)总体思路
1.全面清理单位的经常性业务,充分预估2017年业务开展的主要事项,力争做到保经常性业务,保重大工作事项,确保预算不漏、不缺。
2.认真估算各项业务所需资金,努力做到预算资金足额、节俭。在开展部门预算时,一是充分反映各项业务所需资金,各项工作都要根据业务性质及消耗水平合理预算所需资金;二是对预算项目进行合理分类排序,做到言简意赅、一目了然,便于财政部门了解、掌握我单位预算情况。
三、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财政全供给共计单位中事业单位1个。部门在职人员编制20人,其中: 事业编制20人。在职实有16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6人,非财政供养0人。离退休人员10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9人。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保山市青少年宫财务总收入342.5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64.26万元,上年结转收入78.27万元。
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42.5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64.26万元,上年结转收入78.27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64.26万元(本级财力134.26万元,专项收入13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42.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9.26万元,占总支出的55.25%,项目支出153.27万元,占总支出的44.75%。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207(类)-99(款)-99(项)”支出,主要反映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的支出 ;“208(类)-05(款)-02(项)”支出,主要反映事业单位离退休的支出。“229(类)-99(款)-01(项)”支出,主要反映其他支出。
(一) 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8.34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62.53%,较上年增加46.94万元,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工资增加;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33.34%。与上年对比增加了55.04万元,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本年度我单位非税收入较上年增加。
(二) 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单位发展目标,用于项目支出的经费支出153.27万元,如设施维修改造及办公设备购置等开支。与上年对比增加64.27万元,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本年度有上年度的结转安排支出。
(三)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青少年宫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0.9万,全部用于公务接待费0.9万;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0.8万,全部用于公务接待费0.8万。无因公出国(境)费。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6年减少0.1万。原因在于:1.市青少年宫严格执行“三公”经费支出相关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将“三公”经费预算支出控制在合理范围内;2.2017年市青少年宫开展的较大活动较2016年减少。
五、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2、基本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3、“三公经费”:指政府部门人员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招待费。
第二部分 保山市青少年宫2017年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 保山市青少年宫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表1:2017年保山市青少年宫“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附件6.
|
表2:“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
附件7.
|
|
|
|
|
|
|
|||
“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
|
|||||||||
编制单位:保山市青少年宫
|
|
|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三公”经费支出
|
因公出国(境)支出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
公务接待费支出
|
|||||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合计
|
小计
|
小计
|
公务用车购置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小计
|
||
类
|
款
|
项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合计
|
0.80
|
0.00
|
0.00
|
0.00
|
0.00
|
0.80
|
|||
2079999
|
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
0.80
|
0.00
|
0.00
|
0.00
|
0.00
|
0.80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注:“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数包括当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实际支出。
|
附件【附件1.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表.xls】
附件【市青少年宫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doc】
附件【附件3.部门季度预算执行情况统计表.xls】
附件【附件6.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xls】
附件【附件7.部门“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