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保山市市本级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三、部门基本情况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
(二)项目支出情况
五、名词解释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中共保山市委政策研究室,为中共保山市委工作部门,正处级,加挂中共保山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共保山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
主要职能
(一)根据市委的意图和工作部署,围绕市委的中心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县(市、区)研究部门,就市委关注的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供市委决策参考。根据市委指示,起草市委领导的重要讲话稿(文稿);参与和组织协同市级有关部门共同起草、修改市委重要文件(文稿)。
(二)调查了解各地各部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情况,及时向市委反映新情况、新经验、新问题,提出相应的建议。组织编撰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文章或资料;建立为市委决策服务的相关信息、数据资料库;组织县(市、区)和市级有关部门编辑出版市情图书、资料。
(三)承担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负责领导小组的联络、会议组织、简报编印、资料管理等工作;统筹、协调、督促、检查、推动各深化改革专项小组的工作;组织开展全面深化改革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统筹协调各项改革工作方案和措施,协调、督促、落实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的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拟定全面深化改革年度工作要点、工作进展、评估报告、中长期规划建议;研究办理有关重要改革的请示事项,备案深化改革的有关决定和重要改革方案,研究评估后提出建议;收集汇总有关改革的信息资料,协调各改革专项小组、有关部门、专家学者就改革重要问题进行研究和咨询,在综合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对策建议。
(四)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农村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参与研究制定农村工作的重大政策和重要工作措施,协助市委、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做出工作部署;督促检查中央、省委农村政策和市委农村工作重大举措的贯彻落实;对事关农村全局性的重大政策以及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政策意见和工作措施;注重发现农村发展中的新生事物,总结推广典型经验,抓好农村政策宣传和典型宣传。承办组织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的重大活动和重要会议;负责组织起草市委农村工作重要文件、领导讲话和材料;协调市直涉农部门工作。指导深化农村改革,筹划并提出农村经济体制、社会事业以及农村其他改革的意见,供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决策;负责农村有关重大改革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新农村建设的指导和管理工作。
(五)承办市委、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工作重点
(一)进一步编实基本支出预算
完善基础信息管理工作。在人员、车辆信息与相关数据对接的基础上,采取“存量控制、增量核实”的方式,提高基础信息数据质量。继续加大基础信息核查力度,避免因信息漏报、误报对预算编制造成的负面影响,杜绝虚报、瞒报信息套取财政资金的行为,确保各项基础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提高基础信息的质量。
一是对人员经费支出,按照标准逐人核定,人员经费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及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工资福利支出为在职人员支出。按机构编制主管部门批准的编制内实有人数和国家规定的工资、津贴、奖金标准编制。
二是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分类分档按定额和项目编制预算。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公务费、汽车燃修费、福利费、职教工会费、退休公用经费、其他等。
三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预算单位基础信息,是编制本单位基本支出预算的重要基础,我办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对基础信息准确性的审核力度,实事求是的审报基础信息。
(二)编准项目支出预算
2017年我室(办)在编制项目支出预算时,严格把关,研究制定相应的绩效评价、筛选管理办法,切实提高项目的申报质量。对历年实施需继续安排的项目认真整理立项依据及相关文件,列入项目库,稳定推进项目支出预算滚动管理。项目支出预算要根据事业发展需要和财力可能统筹安排,把握部门工作重点。
编制部门预算的指导思想及基本原则
中共保山市委政策研究室2017年部门预算的指导思想是: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以建立健全公共财政管理体制和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为目标,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市委、市政府有关决策,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统筹安排预算内外资金,确保工资性支出和机构运转的基本需要,在全面加强基础性管理工作的基础上,完善编审机制,探索和建立项目支出预算事前评审制度,强化财政结余资金管理,创新理财手段和方法,提高部门预算管理水平,努力实现财政资金分配的科学性、规范性,最大限度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促进全市国民经济持续发展。
2017年度我室(办)编制预算的基本原则是:
收支平衡的原则:我室(办)在编制预算时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从严控制支出,既考虑规划建设发展需要,又要考虑财力可能,综合平衡,不编制赤字预算。
综合财政预算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将应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纳入预算管理,全面反映预算外资金情况,按照先预算外,后预算内的原则,统筹安排部门的支出预算,将部门和单位组织的各项收入,安排的支出纳入部门综合预算,综合平衡,合理安排。
零基预算的原则:部门预算的编制应根据各部门的职能、任务和发展目标。按照建立公共财政基本框架的要求,以零为起点,以项目为依据编制。在满足工资性支出和机构运转基本需要,根据财力可能,按照零基预算办法规定的项目排序原则,分轻重缓急,统筹安排项目预算。
定员定额的原则:定员定额管理是编制基本支出预算的重要方法,我室(办)认真核实财政供养人数、车辆数等基础数据,严格按照规定的定员定额标准编制基本支出预算,对公务费按人均4000.00元/年的标准编制预算。
三、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为财政全供给行政单位。部门在职人员编制31人,其中:行政编制22人,待消化暂定编制9人。在职实有30人,其中:财政全供养30人。离退休人员8人,其中:退休8人。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市委政研室财务总收入434.8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34.80万元,无其他收入。
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434.8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34.80万元,无上年结转收入。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34.80万元(本级财力434.80万元),无其他财政拨款。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434.8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9.80万元,占总支出的80.45%,项目支出85万元,占总支出的19.54%。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行政运行2013101款302.57万元,用于人员经费246.96万元,日常公用支出55.5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0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款47.23万元,用于在职人员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支出2130701款30万元,用于市委农办省市宜居乡村重点建设村规划培训及管理经费;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13102款55万元,用于《保山发展研究》丛书编制、课题研究及市委农办、改革办的工作经费。
(一) 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49.8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4.12%;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15.88%。与上年的116.1万元对比增加了233.7万元,增减比例201.29%,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根据《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保办字〔2015〕50 号)精神,撤销保山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其职能归并市委政策研究室,并入了18名人员(其中在职16人,退休2人),人员增加了129.4%;又加之2016年调增了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工资,增加了日常支出的比例。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5万元,如用于市委农办省市宜居乡村重点建设村规划培训及管理经费,用于《保山发展研究》丛书编制、课题研究及市委农办、改革办的工作经费等开支。与上年的45万元对比增加了40万元,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由于市新农办职能的划入,增加了对省市宜居乡村重点建设村的规划培训及管理工作职能,增加该项工作管理经费30万元;将《保山发展研究》丛书编制经费10万元纳入了预算。
(三)“三公”经费预算支出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支出合计12.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5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因公出国(境)费用。与上年相比增减0万元,在职能和人员都增加的情况下,我室认真履行厉行节约,在预算上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五、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2、基本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3、“三公经费”:指政府部门人员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招待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