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保山市市本级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三、部门基本情况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
(二)项目支出情况
五、名词解释
六、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五)部门收支总表
(六)部门收入总表
(七)部门支出总表
七、“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关于保山市科学技术局(机关本级)2017年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科技创新、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牵头拟订科技发展规划和政策,起草科技创新方面的政府规章草案,研究提出全市知识产权管理的政策措施和意见。
(二)负责本部门年度预算执行中的科技经费预决算、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管理列入保山市科学技术局的市级科学事业费、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科学技术普及经费、科技专项资金、科技发展基金和知识产权专项资金。
(三)组织制定市级科技计划并实施,负责统筹协调基础研究、重大社会公益性技术研究、产业关键技术、共性技术研究,组织开展区域合作的有关科学技术问题;牵头协调有关部门推进创新型保山建设的有关工作。
(四)负责提出科研条件保障的规划和政策建议,推进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和科技资源共享;负责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众创空间、科技孵化器、生产力促进中心、企业技术创新中心、科技型企业等创新平台的认定管理工作,推动全市技术创新体系建设。
(五)会同有关部门研究科技人才资源合理配置工作,组织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的培养、选拔和引进工作;负责保山市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技术创新人才选拔培养工作;负责农村科技实用人才培训;负责认定管理市级创新团队和院士专家工作站工作。
(六)负责高新技术开发区创新政策规划研究;负责审核、推荐国家和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并做好监督、检查等管理工作。
(七)负责研究提出科技成果奖励、科技成果评价、科技成果登记、科技保密、技术市场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和管理办法;负责全市科技奖励、科技成果评价、科技成果登记、科技保密、技术市场等工作。
(八)负责与市内外科技交流与合作工作,拟订年度科技合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市直有关部门和县(市、区)科技管理工作,做好市、县(市、区)创新型云南行动计划考核工作。
(九)组织编制专利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和知识产权保护行动计划;负责专利行政执法工作,处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专利纠纷,调解本行政区域内跨县(市、区)的专利纠纷,查处本行政区域内有重大影响的假冒、冒充专利行为;负责有关知识产权的宣传教育与培训工作,指导企事业单位和部门的专利工作,研究制定专利人才培养规划,组织实施专利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和教育工作。
(十)制定实施科普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承担保山市科学技术普及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安排的工作,组织实施科普活动、科技培训、科技宣传工作;负责审核推荐科普教育基地建设管理工作。
(十一)承担保山市科技教育领导小组安排的具体工作。
(十二)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预算编制情况
2017年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省委九届十二次全会、市委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围绕“做大蛋糕、分好蛋糕、管好蛋糕”的思路,按照“编制要细、结构要优、执行要快、绩效要好、信息要明、改革要实”的要求,遵循“保障重点、控制一般、加强统筹、提升绩效”的原则,积极适应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着力支持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强化预算绩效理念,创新体制机制,优化资源配置,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准确性和科学性,加快建设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管理制度。
总体要求主要是:严格按照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精神,2017年市科技局预算编制以强化控制,突出绩效为核心,积极深化预算管理改革;以增强预算的前瞻性和可持续性为基础,推动中期财政规划管理;以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为前提,推进预算信息公开透明;以“合法合规、真实科学,综合预算、统筹安排,规划约束、讲求绩效,民生优先、确保重点”为原则,全面深化部门预算改革,严肃财经纪律,硬化预算约束。
三、机关基本情况
市科技局根据市编制委员会下达人员编制13人,现实有人数15人。其中,局长1人(正处级),副局长2人(副处级);正科级领导职数5人,副科级领导职数1人。
四、2017年预算收支情况
(一)预算收入情况
2017年预算收入444.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6.26万元,项目支出257.81万元,均为财政拨款。
(二)预算支出情况
2017年预算支出444.07万元。基本支出186.2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49.6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8.8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83万元;项目支出257.81万元,其中科普经费30万元,市级创新人才、团队培养及重点新产品开发经费110万元,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建设经费20万元,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经费30万元,知识产权及专利转化经费5万元,科技项目前期经费15万元,上年科技项目结转经费47.81万元。
(三)“三公”经费预算支出情况
2017年预算公务接待费5.7万元,与2016年预算相比减少4.3万元,单位以节约为原则,最大限度的节约公务接待支出。预算公务用车运行费为2.5万元,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与2016年持平,主要原因是行政机关实行公车改革。
五、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工资福利支出:指正常开支的在职职工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类社会保险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指用于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主要包括:单位发放的离休经费、独生子女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指在日常工作中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不包括项目支出中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科技局根据职能职责为完成行政工作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保山市科学技术局
2017年4月10日
附件【附件1.市科技局机关本级_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表.xls】
附件【附件2.市科技局机关本级_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xls】
附件【附件3.市科技局机关_2017年第一季度部门季度预算执行情况统计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