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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1525515-3-04_A/2017-0413104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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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预算
  • 发布日期
  • 2017-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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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保山市委政法委员会部门预算编报说明

2017年保山市市本级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一、基本情况

二、编制部门预算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三、部门基本情况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

(二)项目支出情况

五、名词解释

六、“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一、基本情况

1、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共保山市委政法委员会主要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保办字[201689号文件,主要职是:

(1)领导管理政法工作。根据中央和省、市党委、政府关于政法工作的决策和部署,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履行领导、管理全市政法工作的职能,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不断加强对政法工作的领导。

(2)负责组织推动政法战线的调查研究工作,针对政法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对策建议,为领导决策服务。

(3)组织和指导全市政法部门领导班子建议和政法干部队伍建设;协助市委及其组织部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

(4)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全市政法系统执法工作,指导和监督政法各部门各负其责,密切配合,严格执法,秉公办案。

(5)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市综治维稳(平安)建设工作,检查督促各项治理措施和工作业务的落实,负责考评各成员单位和县(市、区)综治维稳(平安)建设工作情况和责任追究,并处理综治委日常事务。

(6)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市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7)负责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建设法治保山工作的总体谋划、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

   8)负责指导、协调、组织全市禁毒工作,收集、掌握、分析、研究、反馈全市禁毒工作情况,并向市委、市政府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组织安排全市禁毒宣传教育工作,考评各成员单位和县(市、区)禁毒工作情况,处理禁毒委日常事务。

(9)负责防范、处理“法轮功”问题和农村邪教以及清理整顿对社会有害气功组织掌握邪教动向,收集有关信息,防范各类邪教组织的扰乱和渗透活动及时反映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工作中的重要情况。

(10)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编制部门预算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市委政法委编制部门预算的指导思想是遵循“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绩效和收支平衡”的原则,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根据市委的总体部署和要求,落实科学发展观,强化经费保障,确保政法各部门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综合治理、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稳定社会治安大局、加强对敌斗争、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建设法治保山、深化禁毒人民战争方面的职能作用的发挥,全面提升新形势下政法工作现代化水平,为实现实力、幸福、开放、创新、法治、美丽的“六个保山”创造了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安排项目的原则:本着突出重点、合理使用、讲求绩效。“6995”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为重点,以信息化为支撑,全力建设保山新型智慧城市“995”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深化平安创建,强力推进“三个一”立体化防控体系建设

    三、部门基本情况

    2017年市委政法委独立编制机构数1个,独立核算机构数1个,属行政部门全额财政拨款。委机关内设机构有:办公室、政治部、执法监督室、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一科、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二科、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三科、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四科市委610办综合科、市委610办宣传教育转化科、市委依法治市办综合协调科、市禁毒办考核督办科、市禁毒办基础调查科(宣传教育科),总编制33名,其中行政编制24名,待消化暂定编制9名。书记1名,由市委常委兼任;正处级领导职数5名,其中:常务副书记兼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主任1名、副书记2名(1名兼任市社管综治办主任1名兼市维稳办主任、市委全面推进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专职副主任1名、610办主任1名;副处级领导职数6名,其中:市委610办副主任1名、市综治办副主任1名、市维稳办副主任1名、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1名、政治部主任1名、执法监督室主任1名;科级领导职数12、副科级领导职数8名

市委政法委机关2016年末实有在职人员28名,其中:行政人员27名,工勤人员1名。退休人员4人。在行政人员中正处级领导4名,副处级领导5名,正科级领导12名,副科级领导6名, 工勤人员1名车辆编制6辆,实有2(含610办),另外5辆根据规定2016年11月29日移交云南昊鹏拍卖有限公司。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市委政法委财务总收入763.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763.8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763.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763.8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7.52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63.8万元(本级财力763.8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76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3.8万元,占总支出的50%,项目支出380万元,占总支出的50%。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201(类)-3101(款)”支出,主要反映人员工资的支出(对“款”解释说明)、“201(类)-3102(款)”支出,主要反映综治维稳经费项目的支出。

(一) 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政法委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86.54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5%;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25%。与上年对比增加了24.4万元,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增加了“其他交通费用”(公车补贴)

(二) 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政法委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80万元,如综治维稳经费开支与上年持平。

五、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2、基本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3、“三公经费”:指政府部门人员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招待费

     六、2017年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7市委政法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如下:

    1、因公出国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18万元,较上年减少1.4万元(上年19.4万元),下降了7%;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9.5万元,较上年减少4.5万元(上年14万元),下降了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