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5515-3-04_A/2017-0413116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算
  • 发布日期
  • 2017-04-13
  • 文号
  • 浏览量
  • 主题词
关于保山市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2017年保山市市本级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三、部门基本情况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

(二)项目支出情况

五、名词解释

六、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五)部门收支总表

(六)部门收入总表

(七)部门支出总表

七、“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关于保山市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保山市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主要工作职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版权)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拟定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版权)事业、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推进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版权)领域的体制机构改革、创新。负责推进全市文化馆、图书馆、综合文化站、综合文化室、广播电视台站、电影放映等文化、广电、新闻出版领域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与管理,引导公共文化产品生产,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水平。负责指导和管理全市文学、艺术创作,推动各门类文学、艺术的繁荣发展。负责指导和管理全市各类文化、艺术展览、演出、比赛和交流活动。负责指导和管理全市文物、博物工作,推进文化遗产研究、保护与开发利用。负责指导和管理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利用工作。负责指导和管理全市文化产业,推动文化产业繁荣发展,促进文化与旅游的结合,开展文化招商引资工作。依法负责审核、审批和指导管理全市文化艺术、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版权)、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及新媒体的行政许可工作。负责指导和管理全市广播电影电视节目的制作、传输、监测和安全播出工作。负责指导和管理全市新闻出版单位、出版活动、出版物内容;负责全市新闻单位记者证的初审、报批、发放和管理,监管市内新闻单位和记者站;负责全市版权、著作权工作。负责市“扫黄打非”领导小组和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指导和管理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违规活动。负责全市对外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版权)交流和宣传工作,代表市人民政府签订文化合作协议,组织实施大型对外文化交流活动。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主要工作计划

一是全力做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后续建设各项工作,查缺补漏,确保通过国家复评验收。二是加强文化遗产传承保护与开发利用,做好国保、省保单位申报、文保单位修缮、施甸博物馆陈展等工作。三是继续加强对民族民间传统文化、抗战文化、自然资源文化的研究、挖掘与保护,持续扩大文化对外交流。四是加快文化产业化发展,提升文化品牌,推动“创意保山”顺利实施。五是继续深入开展全民阅读活动,推动阅读数字化。六是加大文化管理创新能力建设,推动全市文化志愿者、文化理事会、文化“联盟”等管理方式实施。七是加强文化服务统筹管理,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效能。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保山市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编制2017年部门预算的指导思想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为主题,加快经济发展为主线,改善民生为根本,牢牢抓住桥头堡建设和新一轮西部大开发重大历史机遇,发挥财政职能,进一步深化财政体制体制,改革财政科学管理,不断调整和优化预算支出结构,坚持民生优先,加大对“三农”、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的支持力度;坚持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从严从紧编制预算,严格控制“三公经费”、会议费等一般性支出,进一步降低行政运行成本;细化预算编制,提高预算管理精细化水平,不断推进预算编制与预算执行相结合、相促进;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压缩结余结转资金规模;强化部门预算绩效评价,建立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运行机制,逐步实现“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应用、绩效缺失有问责”的全过程绩效管理模式,提高财政支出绩效。

三、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表编制部门预算的单位6个,分别是市文广局机关、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市图书馆、市文化馆、市博物馆、市大水河头山广播电视发射台。共有人员编制109人,行政44人,事业65人,离休1人。保山市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局机关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保山市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财务总收入766.6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766.66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766.6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52.83万元,上年结转收入313.83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52.83万元(本级财力452.83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6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766.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3.23万元,占总支出的48.68%,项目支出393.43万元,占总支出的

51.32%。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基本支出:2070101支出306.82万元,主要反映机关行政运行的支出;2070404支出9.92万元,主要反映广播支出;2080501支出8.05万元,主要反映行政单位离退休工资支出;2080505支出48.44万元,主要反映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养老保险支出。项目支出:2070199支出142.43万元,主要反映文化体育和传媒支出;2079999支出121.12万元,主要反映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070102支出9.93万元,主要反映反映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70404支出39.46万元,主要反映广播影视支出;2070204支出11.3万元,主要反映文物保护支出;2070499支出67.43万元,主要反映其他广播影视支出;2070409支出1.76万元,主要反映版权管理支出。

(一) 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保山市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73.23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301.77,占基本支出的80.85%;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62.5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6.7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8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38%。

(二) 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保山市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93.43万元,其中:一是对保山市民间唱书进行收集整理、编印成册,加以研究和利用10万元;二是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后续建设复评工作经费20万元;三是扫黄打非工作经费5万元;四是老年艺术团活动经费1.6万元;五是三馆文化广场管理经费8万元;六是《保山市村级文化综合体建设及公共服务规范》地方标准课题研究项目经费10万元;七是优秀群众业余文艺演出队活动经费补助15万元;八是耿德铭科研经费10万元;九是其他文化与体育传媒支出历年结余结转313.83万元。

(三)“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1.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公务接待费16.5万元。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为21.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万元,公务接待费1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增长原因是:公车改革后,我局机关有2辆车辆编制,按2.5万元每辆预算;公务接待费较上年减少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接待。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总体与2016年相比,无增减。

五、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2、基本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3、“三公经费”:指政府部门人员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招待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