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保山市市本级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三、部门基本情况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
(二)项目支出情况
五、名词解释
六、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五)部门收支总表
(六)部门收入总表
(七)部门支出总表
七、“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保山市图书馆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保存借阅图书资料、促进社会文化发展、知识培训与社会教育。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编制2017年市级本部门预算的通知》精神,围绕编制部门预算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我馆结合实际,对2017年的收支预算进行认真预测,合理安排。
三、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表编制部门预算的单位1个,属公益性1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共有人员编制17人,实有在职职工15人,退休人员8人。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保山市图书馆财务总收入169.6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69.63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69.6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69.63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69.63万元(本级财力169.63万元,专项收入0元,执法办案补助0元,收费成本补偿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69.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9.63万元,占总支出的76%,项目支出40万元,占总支出的24%。
(一) 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本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0.35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3%;办公经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9.2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
1.工资福利支出120.35万元
在职人员工资由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妇女卫生费等构成;
核定标准:在职人员工资依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资审核批复按档次、分级别核定到人,妇女卫生费核定每人月均4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9.26万元;
核定标准:公务费核定每人年均3000元,在职人员福利费核定每人月均2.2元,职教工会费核定在职人员应发工资总额的3.5%,退休公用经费核定退休人员每人年均400元;
其他纳入预算管理的支出:1.4万元(全部用于公用支出)。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02万元;
独生子女奖励金0.02万元;
核定标准:独子费核定每人月均5元。
(二) 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市图书馆完成特定的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0万元。
1.2017年图书报刊购置经费35万元。
2.国家公共文化示范区后续建设图书馆服务功能提升经费5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
2016年度“三公”经费预算为2.12万元,2017年度“三公”经费预算为2万元,基本支出公务接待费2万元,比上年2.12万元减少0.12万元,减少比例为6%,严格执行厉行节约,使“三公”经费逐年下降。
特此说明
保山市图书馆
2017年4月6日
附件【保山市图书馆部门“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xls】
附件【保山市图书馆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xls】
附件【保山市图书馆部门季度预算执行情况统计表.xls】
附件【保山市图书馆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