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5515-3-04_A/2017-0413126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算
  • 发布日期
  • 2017-04-13
  • 文号
  • 浏览量
  • 主题词
保山市图书馆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2017年保山市市本级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三、部门基本情况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

(二)项目支出情况

五、名词解释

六、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五)部门收支总表

(六)部门收入总表

(七)部门支出总表

七、“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保山市图书馆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保存借阅图书资料、促进社会文化发展、知识培训与社会教育。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编制2017年市级本部门预算的通知》精神,围绕编制部门预算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我馆结合实际,对2017年的收支预算进行认真预测,合理安排。

三、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表编制部门预算的单位1个,属公益性1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共有人员编制17人,实有在职职工15人,退休人员8人。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保山市图书馆财务总收入169.6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69.63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69.6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69.63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69.63万元(本级财力169.63万元,专项收入0元,执法办案补助0元,收费成本补偿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69.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9.63万元,占总支出的76%,项目支出40万元,占总支出的24%。

(一) 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0.35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3%;办公经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9.2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

1.工资福利支出120.35万元

在职人员工资由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妇女卫生费等构成;
     核定标准:在职人员工资依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资审核批复按档次、分级别核定到人,妇女卫生费核定每人月均4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9.26万元;
      核定标准:公务费核定每人年均3000元,在职人员福利费核定每人月均2.2元,职教工会费核定在职人员应发工资总额的3.5%,退休公用经费核定退休人员每人年均400元;
     其他纳入预算管理的支出:1.4万元(全部用于公用支出)。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02万元;
      独生子女奖励金0.02万元; 
      核定标准:独子费核定每人月均5元。

(二) 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市图书馆完成特定的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0万元

1.2017年图书报刊购置经费35万元。

2.国家公共文化示范区后续建设图书馆服务功能提升经费5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

2016年度“三公”经费预算为2.12万元,2017年度“三公”经费预算为2万元,基本支出公务接待费2万元,比上年2.12万元减少0.12万元,减少比例为6%,严格执行厉行节约,使“三公”经费逐年下降。
     特此说明                                   
                                            

保山市图书馆

2017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