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保山市市本级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三、部门基本情况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
(二)项目支出情况
五、名词解释
中共保山市委党校关于2017年预算编制
说 明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部门预算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现将我校的基本情况和收入、支出做以下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1.主要职责
(一)按照有关规定轮训培训党员领导干部、行政干部、非党干部,培养党的理论队伍,学习、研究和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等重大战略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
(二)发挥干部培训轮训的“主阵地”、“主渠道”和党性锻炼“大熔炉”作用,发挥在党委、政府决策和保山市社科研究中的“思想库”作用。
(三)承办市委和市人民政府举办的专题研讨班。
(四)围绕市内外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科学研究,承担市委和市人民政府下达的调研任务。
(五)针对我市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开展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的理论宣传,开展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
(六)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开展研究生以及其他形式的干部继续教育和培训。
(七)开展同市内外教育、研究等机构和组织的合作与交流。
(八)履行保山市行政学校的职能,发挥公务员教育培训的主渠道作用、公共行政理论和政府管理创新研究的重要基地作用、政府决策咨询的思想库作用。
(九)履行保山市民族干部学校的职能,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培训工作。
(十)履行保山市社会主义学校的职能,服务全市统一战线工作大局,发挥统一战线教育培训主渠道作用。
(十一)履行隆阳区委党校(隆阳区行政学校、云南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隆阳区分校)的职能,做好全区党员领导干部的理论培训、学历进修和全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各项培训工作。
(十二)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设置
中共保山市委机构编制办公室保编办[2015]10号根据《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实施意见》(云发[2013]13号)、《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事业单位分类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厅字[2013]7号)、《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事业单位分类工作方案>的通知》(保办发[2013]44号)精神,经市编委员会议研究审定,机构名称:中共保山市委党校,加挂“保山市行政党校、保山市民族干部党校、保山市社会主义党校、中共隆阳区委党校(隆阳区行政学校、云南省农业广播电视党校保山分校)”牌子。类别:公益一类,为中共保山委直属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正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实行“一个党校、五块牌子”的管理体制。本校设置15个正科(室)内设机构。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内设机构10个,即:党委办公室、监察室、组织人事科、培训一科、培训二科、科研科、民族干部继续教育科、行政科、后勤科、老干部科;按事业性质管理的内设机构5个,即:马列主义理论教研室、综合教研室、市情研究室、图书资料室、网络信息中心。
3、主要工作
2017年工作总体要求是: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校姓党,坚持从严治校,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党校工作会议精神,科学谋划、狠抓落实,以做强主渠道主阵地为主要目标,坚持“教学是中心、科研是基础、行政后勤是保障、队伍建设是关键”的工作布局,振奋精神、只争朝夕,在培训、教学、科研、队伍建设上取得新的成绩和进步,努力推动整体异地搬迁如期实现,为建设保山高素质干部队伍、为我校实现跨越发展不懈努力,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具体目标任务和主要措施:
1.切实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和队伍思想政治、业务能力建设,为推进各方面工作提供坚强的政治、思想、组织保证;
2.认真做好干部培训轮训工作,充分挖掘办学潜能,广开办学门路,力争多办班;
3.进一步发挥好党校理论教育、党性教育的特色和优势,加大理论宣讲力度,在力之所及的范围内宣传好党的理论创新成果和路线方针政策;
4.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科研管理工作,把科研人员的注意力从追求成果的数量增长引导到重视质量提升上来,推动我校科研从数量型向质量型跃升,重视发挥资政作用、产生社会效益,进一步凸显党校是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的定位,向智库建设迈进;
5.统筹推进机关各方面工作,进一步提高行政管理和后勤服务水平,确保学校平稳高效运转;
6.进一步做好对县级党校的指导工作;
7.扎实推进项目建设,努力实现如期搬迁。在迁建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切实履行业主和迁建办公室的职责,积极主动与有关部门协调沟通,有序推进项目进度,确保2017年7月1日前迁入新校址办学的目标如期实现。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按照市政府、市财政局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逐步建立规范、公开、透明的部门预算体系的要求,我校在2017年部门预算基础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有关规定,遵循全面、准确地反映部门收支活动、规范和组织的原则,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做实项目库、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厉行节约降低行政成本、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的总体要求进行编制。校主要领导及财务人员在明确“点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下,在编制部门预算时,首先确保人员工资机构正常运转,经费严格按政策标准编制;其次是根据市财力可能,以保重点,社会发展目标及任务,以突出特征、突出重点,在加强教学研究的基础上,扩大教学、培训、科研项目,开发多功能的培训层面,建立横向的全国培训网络的创新思路。
三、部门基本情况
中共保山市委机构编制办公室根据保编办[2016]14号,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研究, 重新核定中共保山市委党校编制115名:暂定编制59名。现实际在职人员104人:其中参公人员47人—正处2人、副处5人、正科17人、副科17人、科员6人;事业人员57人—事业管理人员1人(副处),专业技术人员34人、技术工人22人;有离休人员2人,无退休人员(退休人员已于2016年11月划入市社保中心)。领取独生子女费的22人;领取妇女卫生费43人;领取回族补贴6人;领取遗属生活费6人(其中离休遗属1人,退休3人,在职死亡2人)。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中共保山市委党校财务总收入1450万元(含非税收入纳入预算管理安排经费122.9万元,上年财政应返还额度结转资金3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45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45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420万元,上年财政应返还额度结转资金收入3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420万元(本级财力1420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4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80万元,占总支出的81.38%,项目支出270万元,占总支出的18.62%。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入“2050802干部教育”支出1285.28万元,主要反映维持单位正常运转的支出、单位人员工资等支出;“2080502归口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17.73万元,主要反映离休人员工资支出,“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46.99万元,主要反映缴纳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单位承担的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人员工资、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80万元。
1.工资福利支出919.4万元
即在职人员工资由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等构成,占基本支出77.92%;
核定标准:在职人员工资依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资审核批复按档次、分级别核定到人,妇女卫生费核定每人月均4元,回族津贴核定每人月均8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240.17万元
其中:公务费162.4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万元、福利费0.27万元、职教工会费26.6万元、公务用车租车费2.3万元、公务交通补贴46.08万元,占基本支出20.35%;
核定标准:公务费核定每人年均4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核定每车年均25000元,在职人员福利费核定每人月均2.2元,职教工会费核定在职人员应发工资总额的3.5%;
3.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0.43万元
其中:离休费17.73、生活补助2.56万元、奖励金0.14万元,占基本支出1.73%;
核定标准:离退休人员工资依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资审核批复按档次、分级别核定到人,遗属补助依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审批通知,独子费核定每人月均5元。
2017年预算增加的原因主要是:2016年调整基本工资及改革性补贴,2016年工资福利支出预算,不包含个人和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支出,而2017年人员经费支出中的工资福利支出预算,包含了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支出。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项目支出240万元
1、2017年调研、培训项目经费60万元
为进一步增强党校干部教育培训主阵地意识、改革意识、创新意识,紧紧围绕争当桥头保建设排头兵这一中心任务,进一步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力度,切实提升研究水平和办学质量;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着力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和科研能力;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努力提高教师综合素质。在师资队伍建设方面,我校努力提高党校干部职工的综合素质,加强教职工的政治学习和业务培训,鼓励和支持中青年教师参加上级党校的业务培训和各种学术交流活动,加强区市县党校之间的交流合作,建立了一支奉献求实、忠诚守纪、开拓创新的教职工队伍。
商品和服务支出60万元,其中:办公费3万元、印刷费5万元、差旅费9万元、培训费18万元、劳务费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8万元(调研费)。
2、2017年校园迁建前期规划经费180万元
根据中共保山市委2016年5 月4日常委会会议决定,请将市委党校搬迁建设前期规划项目经费列入2017年部门预算。关于搬迁事议又在2016年9月12日召开了中共保山市委专题会议纪要,会议认为,办好党校,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决策部署的具体举措,也是开创新形势下我市党校工作新局面的迫切需要,建设好市委党校,已经迫在眉睫、势在必行。会议要求,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市党校工作会议和三届市委常委会会议精神,按照市委的决策部署和赵德光书记的要求,进一步提高认识、通力合作、积极参与,全力开展好各项工作,加快推进项目建设,确保市委党校明年7月1日前搬迁到新校址办学,努力将市委党校办成全省州市中最好的学校。会议决定:1.关于组织领导。2.关于土地和房屋等资产所有权划拨。3.关于建设总体规划。4.关于资金筹措.5.关于建设方式.6.关于督查审计.
建成改造后,可以同时容纳学员食宿500人,单期培训最大容量1200人的规模,配套改造培训需要的大小报告厅、多媒体教室、会议室、讨论室、标准教室,新建学员公寓。(一)教学用房:1、450人阶梯多功能报告厅1个;2、150人阶梯多功能报告厅3个;3、120人圆桌会议室1个;4、50人圆桌讨论室间;5、100人平层多功能教室5间;6、标准教室10间;7、教师休息室、储藏室、卫生间、开水间。(二)餐厅和厨房:1、学员餐厅;2、教师餐厅;3、回族餐厅。(三)图书楼、办公室。(四)学员宿舍。(五)电梯。(六)拓展训练馆。(七)室外篮球馆。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市委党校搬迁建设工作正在按流程稳步推进,前期规划工作进展顺利。根据中共保山市委2016年5月4日常委会会议决定,将市委党校搬迁建设前期规划费用180万元列入2017年财政预算。一定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围绕“办成云南省州市中最好的党校”的目标,下大力气抓好硬件和软件建设 ,整合力量、借助外脑,发挥好“三个阵地一个”作用,确保全市党校工作进入全省前列。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专款专用。
其他资本性支出180万元。
保山市委、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党校工作,决定对我校实施整体异地搬迁建设。但我校现有教学设备陈旧老化,已经严重不适应正常开展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需要,为使我校搬迁后的办学条件能够满足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需要省财政厅特拨款30万元。因2016年省财政厅拨给专项资金,用于教学设备购置,我校2017年才进行搬迁使用,所以结转到2017年再用。
其他资本性支出——办公设备购置30万元
(三)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7.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30万元,公务接待费7.5万元。
2017年“三公”经费比2016年减少0.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与2016年预算数减少0.2万元,公务接待费减少0.5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勤俭节约。
在编制2017年纳入预算管理非税收入122.9万元,主要收入构成是:
1、 大礼堂收入:4.9万元;
2、 学员公寓住宿收入:20万元 ;
3、 短期培训进修费:30万元;
4、 其他收入(教学管理费):50万元;
5、 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培训费:18万元。
全部收入将主要用于在职干部培训支出和弥补办公经费的不足。
五、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2、基本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3、“三公经费”:指政府部门人员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招待费。
附件【附件1.中共保山市委党校预算公开情况表.xls】
附件【党校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doc】
附件【附件3.中共保山市委党校季度预算执行情况统计表.xls】
附件【附件6.中共保山市委党校“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xls】
附件【附件7.中共保山市委党校“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xls】
附件【中共保山市委党校关于2017年预算编制说明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