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保山市市本级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三、部门基本情况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
(二)项目支出情况
五、名词解释
关于保山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党的文艺工作路线、方针、政策,联络、团结、组织全市艺术门类的作者积极从事文艺创作。
2.倡导和鼓励全市作家、艺术家和文艺工作者自觉投入到改革开放的实践中去,感悟生活,汲取营养,增长知识,积累素材,勤奋创作,努力推出思想性、艺术性和观赏性相统一的文艺作品。
3.积极推行“普及与提高相结合”,“多出人才、多出作品”的工作方针,努力营造有利于文艺新人脱颖而出,中坚力量大有作为的良好环境和条件,不断开创我市文艺创作的新局面。
4.尊重少数民族文艺的传统和特色,重视培养少数民族作者,积极组织挖掘、整理我市民族民间文学艺术,促进少数民族文艺事业的发展。
5.负责指导全市文学艺术工作;负责全市文学艺术事业发展规划的制定和实施;负责指导、协调县(市、区)文联工作。
6.负责10个所属协会的联络、协调、服务工作,依法维护文艺工作者的合法权益,尊重和保护作者的创造性劳动成果,促进各协会团结协作,引导各协会组织创作,开展活动。
7.遵循文艺创作规律,研究制定我市文学艺术创作重大项目的总体策划并组织实施。
8.了解掌握我市文学艺术创作动态,制定激励措施,组织有利于多出优秀人才,多出优秀作品的评奖活动。
9.负责全市文联干部队伍和文艺人才的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各艺术门类的笔会、研讨会、展演赛、采风、联谊活动的策划与实施。
10.承担保山市文学艺术创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
11.发挥我市文化资源优势及人才优势,培育、扶持和推动我市文化产业的发展,增强文联及协会整体实力和竞争力。
12.负责调查、研究并提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文艺发展规律的建议,形成多出人才、多出作品、多出精品的良性机制。
13.主办《高黎贡》刊物。
(二)2017年重点工作
2017年,根据新的形势和任务,按照市委总体部署,市文联工作的总体布局是围绕“一个主题”、贯彻“两个重要讲话”、树立“三种意识”、履行“四项基本职能”。具体做好以下六项工作:
一是精心组织、深入学习,切实增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文艺工作重大部署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坚持问题导向,带头学、学原文,抓骨干、全覆盖,把学习与推动文联工作创新发展、与破解文联自身突出问题紧密结合起来,深入调研、把握规律,制定措施、积极行动,不断提高主动作为、积极作为的能力和水平。
二是紧扣主题、开展活动,为推动保山跨越发展贡献文艺力量。继续开展“深入生活、扎根人民”主题实践活动,推动文艺工作者坚守社会责任、恪守职业道德,争做引领时代风气的先觉者、先行者、先倡者。紧紧围绕推动跨越发展、建设“六个保山”实践和“中国梦·跨越梦·我的梦”主题文艺创作活动。组织艺术家赴江苏省太仓市开展文艺交流并举办“温润保山”书画展,赴上海参观学习考察《上海文学》编辑创作经验,学习借鉴先进发达地区经验。
三是扶持引导、加强协调,创作推出优秀文艺作品。出版《保山历史名人丛书》第二辑《杨元》《张志淳》《邓子龙》《张含》《寸性奇》5本系列丛书,举办首发式暨作家座谈会,组织做好第三辑创作申报工作。组织做好《人文保山》《哀牢文化》《梁金山》《滇西抗战》《保山风情》5部系列丛书和《善洲故事》《邓子龙》《杜文秀起义》《八戒寺传说》《九隆传说》5套连环画册的编辑工作。组织开展百名作家写保山、百名画家画保山、百名歌手唱保山等活动。开展文艺采风活动,组织文艺家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汲取素材、推动创作,举办“2017·高黎贡腾冲文学笔会”,邀请省内外有影响的文学期刊编辑和著名作家来授课,推出笔会专集。举办“幸福保山”——保山市摄影家协会会员作品展,保山市书法家协会会员作品展。
四是深入基层、服务群众,扎实开展文艺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好 “送欢乐下基层”文艺志愿服务活动。继续开展“结对子、种文化”活动,讲好保山故事、唱响保山声音。组织开展摄影家、书法家、美术家“新春走基层,文艺送祝福”活动,为老百姓送春联、拍摄全家福、老人照等。组织做好书法、舞蹈进军营、进课堂、进农村、进广场活动。积极推行文艺志愿者注册制度,着力优化文艺志愿服务队伍结构。
五是加强培养、提高素质,打造德艺双馨文艺队伍。进一步加大统筹规划和资源整合力度,将人才培训、作品研讨、项目扶持、宣传推荐等工作统筹起来,积极探索分层激励的扶持办法,形成各方面共同推进文艺人才建设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联系文艺家的制度,不断拓展服务文艺家的内容和形式,通过表彰奖励、调研座谈、展览展演、采风交流、结对帮扶等,为艺术家提供热心服务。
六是聚焦定位、改善提高,增强文联工作的凝聚力、影响力、感召力。组织开展文联工作调研活动,认清自身工作短板,理清工作措施,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保山市委关于加强文艺工作的实施意见》,以强有力的政策和制度保障文联工作创新发展。创新协会管理,完善各类制度。进一步完善创新文艺家协会的会员发展和管理制度。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一)全面清理本部门的经常性业务,充分预计2017年要开展的各项活动。认真编制部门预算,部门预算经市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后,日常严格按照预算执行。对一些不可预测的重大文艺活动,在编制预算时无法预测,在开展前逐级申报解决。
(二)认真估算各项业务所需资金。一是充分反映各项业务所需资金,对各项工作,根据业务性质及消耗水平合理确定所需资金;二是考虑财力的可能,根据财政收入的情况,合理安排资金;三是对所申请的资金合理分类排序,让财政部门了解部门的主要任务,统筹兼顾。
三、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部门在职人员编制8人,其中:事业编制8人。在职实有10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0人。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退休2人。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保山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财务总收入215.8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15.83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15.8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15.83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15.83万元(本级财力215.83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15.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0.83万元,占总支出的56%,项目支出95万元,占总支出的44%。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如下:
1、2012901行政运行104.63万元,主要反映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独生子女奖励金、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方面的支出。
2、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6.20万元,主要反映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单位部分)方面的支出。
3、2070111文化创作与保护15万元,主要反映2017年度《高黎贡》全年6期编辑出版方面的支出。
4、2012999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30万元,主要反映繁荣发展全市文艺事业方面的支出。
5、2070199其他文化支出30万元,主要反映文联所属10个协会开展文艺活动方面的支出。
6、2070110文化交流与合作20万元,主要反映文学艺术精品扶持方面的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保山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0.83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100.8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3.42%;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20.0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6.57%;独生子女奖励金0.01万元,占基本支出0.01%。工资福利支出100.80万元与上年49.98万元对比增加50.82万元,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2016年在职人员调资增资。商品和服务支出20.02万元与上年7.93万元对比增加12.09万元,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2017年将对个人的公车补助预算在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01万元与上年11.45万元对比减少11.44万元,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自2016年11月起,2名退休人员的退休费由社保机构发放,故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大幅减少。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保山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5万元,如《高黎贡》编辑出版经费15万元、文艺事业经费30万元、文联所属协会活动经费30万元、文学艺术精品扶持经费20万元等开支。2017年项目经费95万元与上年50万元对比增加45万元,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文联所属协会活动经费增加10万元,以及增加《高黎贡》编辑出版经费项目15万元和文学艺术精品扶持经费项目20万元。
(三)“三公”经费预算支出情况
2017年保山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数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5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2.5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2.50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支出5万元与上年5万元对比,无增减变化情况。
五、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2、基本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3、“三公经费”:指政府部门人员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招待费。
保山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17年4月7日
附件【保山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2017年预算公开情况表.xls】
附件【市文联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doc】
附件【保山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季度预算执行情况统计表(2017年第一季度).xls】
附件【QQ图片20170410134323.png】
附件【QQ图片20170410134355.png】
附件【QQ图片20170410134403.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