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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保山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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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7-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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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保山市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

关于保山市2017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

——在2017年12月14日保山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局长 李余明

 

一、预算调整的背景

本次预算调整,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因素:一是省级出台了调整规范津贴补贴政策,10月底才安排部署,由于政策出台时间较晚,所需经费未纳入年初预算考虑,靠上级增加的财力性补助资金和压缩调剂相关预算经费无法满足支出需求,需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和调入其他资金;二是根据《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机场航空航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及《保山机场2017年航空航线补贴预算方案》,需追加安排2017年航空航线补贴资金;三是中心城区棚改指挥部、永昌投资公司等单位承担的2017年置换债券发行费和当年需支付利息,需调入预算安排后支付;四是上级专项补助比年初预算大幅减少;五是为了推动全市经济平稳增长,在上级专项资金减少的情况下,需从基金预算调入部分资金到一般公共预算,统筹用于支持“五网建设”、城市开发及其他基础设施建设;六是置换债券资金较年初预算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方案

(一)收入预算调整事项

1.增加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00万元。

2.调增下级上解收入3690万元,主要是各县(市、区)、各园区增加上解保山机场2017年航空航线补贴资金。

3.调增上级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10617万元,其中:省级综合财力补助资金9000万元,均衡性转移支付增量补助资金1117万元,民族地区转移支付增量补助资金500万元。

4.调增调入资金46126万元,其中:从基金预算调入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45800万元;由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指挥部、永昌投资公司等单位承担的一般债务置换债券发行费及利息326万元,单位已汇缴市国库,现将其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

5.调增债务转贷收入10400万元(上级转贷市本级一般债务置换债券资金较年初预算增加)。

6.调减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补助40000万元。主要是地下综合管廊试点项目中央补助资金今年只按70%下达,减少9000万元;城乡医疗保险上级补助资金今年直接下达到县,市级补助收入减少6500万元;农网改造项目由于改造任务已基本完成,中央补助资金减少6500万元;市级今年实施的项目较少,相应的项目补助资金减少18000万元以上。

上述调整事项共计增加收入来源31233万元。

(二)支出预算调整事项

1.安排调整规范津贴补贴政策增加的支出2117万元。本次调整规范津贴补贴共需资金10200万元,其中:调剂使用年初预留的工资福利支出预算资金2500万元,调剂使用年初预留非税收入安排支出预算资金1700万元,调剂使用无需下达的项目支出预算资金3483万元(年初预算安排到部门的市级专项资金,9月底部门仍未明确具体项目分配下达的,按规定由财政收回统筹用于安排其他支出),动支预备费400万元,需新增安排支出2117万元。

2.安排保山机场2017年航空航线补贴资金4390万元(2017年共需补贴资金6000万元,已支付1610万元;其中,市本级应承担1200万元,已支付500万元,调整预算追加安排700万元,各县区(园区)上解3690万元,合计新增支出4390万元)。

3.安排保山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公司注册资本金9000万元(用省下达的综合财力补助资金安排)。

4.安排永昌投资公司投入中心城市北城区开发建设成本45000万元(经清算认定,市级财政共需安排永昌投资公司北城区开发建设成本及收益51794.85万元)。

5.安排一般债券发行费及付息支出326万元。其中:债券发行费162万元,债券付息支出164万元。

6.调减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0000万元(由于上级专项补助较年初预算减少40000万元,对应的支出也减少)。

7.调增债务还本支出33566万元(市本级使用上级转贷的一般债务置换债券资金较年初预算增加)。

8.调减债务转贷支出23166万元(各县区实际置换的一般债务较年初预算减少,相应调减市级转贷各县区的一般债务置换债券资金)。

上述调整事项共计增加支出31233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平衡情况

市本级今年使用新增一般债券资金17000万元,市财政已于6月份向市人大报告对新增债券转贷收入和新增债券资金安排的支出进行了专项预算调整。

本次预算调整后的2017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平衡情况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2500万元,维持年初预算不变;上级补助收入103067万元,较年初预算减少29383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增加10617万元,专项转移支付补助减少40000万元);下级上解收入56560万元,较年初预算增加3690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6006万元,较年初预算增加400万元;调入资金52486万元,较年初预算增加46126万元;债务转贷收入381000万元,较专项预算调整后增加10400万元;上年结余结转9829万元;收入总计72144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19833万元,较专项预算调整后增加20833万元;补助下级支出32415万元,维持年初预算不变;上解上级支出5200万元,维持年初预算不变;债务还本支出150366万元,较年初预算增加33566万元;债务转贷支出213634万元,较年初预算减少23166万元;支出总计721448万元。按此方案调整后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方案

(一)收入预算调整事项

1.调增调入资金1049万元(中心城区棚改指挥部、永昌投资公司等单位使用专项债务置换债券资金,需自行负担发行费及利息,单位已将发行费及利息汇缴市国库,现将其调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

2.调增债务转贷收入2900万元(上级转贷市本级专项债务置换债券资金较年初预算增加)。

(二)支出预算调整事项

1.安排专项债券发行费及利息支出1049万元。其中:债券发行费185万元,债券利息支出864万元。

2.从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中调出45800万元到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使用,相应调减基金预算支出45800万元。

3.调增债务还本支出4668万元(市本级使用上级转贷的专项债务置换债券资金较年初预算增加)。

4.调减债务转贷支出1768万元(各县区实际置换的专项债务较年初预算减少,相应调减市级转贷各县区的专项债务置换债券资金)。

(三)基金预算平衡情况:调整后的2017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平衡情况是:基金预算收入12366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500万元,债务转贷收入253000万元,上年结余12073万元,调入资金9462万元,收入总计399695万元;基金预算支出91810万元,补助下级支出280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215568万元,债务转贷支出37432万元,调出资金46800万元,支出总计399695万元,年终结余528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