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粮食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
六、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八、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粮食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粮食流通管理条例; 研究提出全市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以及粮食流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履行粮食行政首长负责制的职责,确保粮食安全; 拟定全市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方案。
(2)负责全市粮食流通管理,指导县、区、乡镇粮食储备和农村粮食储备工作,管理粮食财务工作,保障军队粮食供给,指导和帮助灾区、库区和缺粮贫困地区、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和以工代赈的粮食供应。负责州、市间、县区间粮食调拨运输协调与监管。
(3)依法管粮,制定全市粮食流通行业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指导和协调地方粮食仓储建设,提出全市粮食流通及仓储、加工设施等建设规划建议; 指导县区搞好市场粮价调查,引导粮食购销价格合理平稳。
(4)协同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做好粮油质量标准的宣传贯彻和管理工作; 负责粮油市场的质量监督检查工作; 负责监督执行国家下发的粮油储存、运输技术规范; 负责全市粮油质量监测工作。
(5)指导全市粮食流通的行业管理和全行业的教育培训、职业技能鉴定; 指导并推动全行业的技术改造和新技术推广,负责全行业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贯彻行业统计制度,承担行业统计工作。
(6)贯彻执行中央、省、市级专项储备粮的管理办法,研究提出市、县区级储备粮的规模、总体布局调整建议和收购、轮换、销售计划,并负责监督实施; 监督检查中央、省级储备粮的库存、质量和安全,建立和完善全市粮食储备体系。
(7)负责全行业信息网络建设,收集市内外、省内外、国内外粮食生产与流通的有关科技和市场信息,特别是粮食加工转化方面的信息与技术,建立全市各类粮油商品流通信息网络系统,稳步发展电子商务,建立粮油交易网络,逐步实现粮油购销存管理现代化。
(8)按干管权限负责局机关的干部、人事、劳动保障、编制等管理工作和党务工作; 负责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负责粮食系统内的督查落实、信息传递等工作。
(9)发展订单农业,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工作。
(10)对粮食经营者粮食收购资格的审批,对全市粮食经营市场监管,规范粮食市场秩序; 指导粮食经营者建立粮食经营台账,负责全市社会粮食统计,掌握社会粮食购、销、调、存情况。
(11)承担市委、市政府以及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的通知》(保政发﹝2015﹞82号)文件精神,加挂保山市粮食局,主管全市粮食流通宏观调控和储备管理的工作部门。内设综合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调控科、储运科、粮食行业管理科、粮油质量检验科、质检站,7个职能科室站。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抓学习,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进一步坚定
深入贯彻“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要求,全面推进“基层党建巩固提升年”。一是狠抓政治理论教育。利用每周的集中学习,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夯实思想基础。
(2)抓改革,粮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有力
发挥粮食龙头企业带动作用,助推优势特色粮食产业发展。以“公司+合作社+基地+农户”的模式,引导龙陵县粮食购销有限责任公司进一步做强龙江“红细软”稻谷产业,2017年种植面积由0.5万亩扩大到1.2万亩,预计总产值2400万元,带动种植农户6千多户,受益2万多人,户均增收1800多元。
(3)抓主业,粮食宏观调控能力稳步提升
一是粮食购销平稳。守住粮食收购底线,确保种粮卖得出。二是粮食库存减少。三是粮油市场价格稳定。四是国有粮食企业扭亏增盈工作取得新突破。五是粮食储备吞吐调节机制不断健全,认真执行储备粮收储新政策,确保各级储备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
(4)抓基础,安全储粮能力明显提升
一是积极抓好2014年以来省级下达的9个“粮安工程”建设项目,项目预算总投资9059万元,拟建设改造仓容8.68万吨。二是编制上报《保山市粮库智能化升级改造规划方案》,申报项目12个,总投资1339.62万元,其中县(市、区)储备库4个,规划投资1163.27万元,收纳库8个,规划投资176.35万元。三是加大资金争取力度,2017年共争取省级配套补助资金203万元,市级配套项目补助资金50万元,已按照要求下达到项目实施县(市、区)。四是申报产后服务中心建设项目3个,项目总投资1485万元,项目建成后辐射我市粮食主产乡镇7个,服务粮食产量10.5万吨。
(5)抓质检,粮油质量建设体系逐步健全
一是着力完善监管体系,市级粮油检验检测能力显著提升,目前,已配齐了离子色谱、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近红外谷物分析仪等检测设备,设备总数达到86套(台),检测项目从原有的70项增加到205项,检测能力能够覆盖常规粮油质量指标和农残、重金属、真菌毒素等方面的卫生指标,检测能力迈入全省第一梯队行列。二是粮油质量检测体系建设项目推进有力,中央投资230万元、省级配套230万元采购仪器设备已经完成省、市两级验收;财政补助140万元采购仪器设备正在调试安装;市级政府投资的1000平米粮油质检实验室正在实施,主体大楼已经全部完工,正在开展实验室搬迁工作。三是深化检验检测结果的分析研究及质量体系管理培训力度。四是提升了县区粮油监管能力和产品质量管控能力,通过技术帮扶和人员支持,促进隆阳区粮油质检站通过资质评审,隆阳区购销有限责任公司通过相关质量管理体系评审。五是加强检验检测人才队伍能力建设,年内质检站三人获得工程师职称资格。
(6)抓监管,粮油市场平稳健康有序
加强市场巡查和粮油安全知识的宣传。
(7)抓考核,粮食安全责任制全面落实
加大落实力度,粮食安全责任得到加强。省政府印发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实施意见后,市粮食局主动履职、积极作为,代市政府起草了《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及《保山市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办法》,逐步建立起了市县(市、区)政府共同保障区域粮食安全的制度体系。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下设0个单位。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7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9人,其中:行政编制 16人,事业编制3人,待消化岗位7人。在职实有22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22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离退休人员 38人,其中: 离休 1人,退休 37人。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务总收入8708654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708654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上年结转4000000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8708654元,其中:本年收入4708654元,上年结转收入4000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708654元(本级财力4036654元,专项收入0元,执法办案补助0元,收费成本补偿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672000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8708654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4708654元,其中,基本支出3478654元,项目支出1230000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 基本支出3478654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0501款,99986元,主要用于离休费用、2080505款,369531元,主要用于养老保险缴费。粮油物资储备2220101款,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688068元、办公费150000元、水电费20000元、邮电费5000元、差旅费116000元、会议培训费40000元、工会经费福利费108027元、车辆运行费45000元、其他交通费210970元、其他支出255100元、对遗属补贴21072元。2220150款,159900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的工资。
(2)项目支出5230000元,其中;2220102款,250000元主要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220401款880000元,主要用于市级储备粮补贴。2220401款100000元,主要用于粮油检测经费。2220403款4000000元,主要用于粮库智化改造建设资金。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3478654元,项目支出1230000元)。
(1)工资福利支出2217379元。
其中;基本工资838668元,津贴补贴908004元,奖金63736元,绩效工资37440元,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缴费369531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2370097元。
其中;办公费210000元,水费50000元,电费40000元,邮电费15000元,差旅费146000元,维修费40000元,会议费45000元,培训费5000元,公务接待费100000元,专用材料费30000元,劳务费140000元,工会经费102447元,福利费558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000元,其他交通费用210970元,其他高品和服务支出1185100元(含市级储备粮补贴88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1178元。
其中;离休费85586元,遗属生活补助35292元,独生子女补助300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粮食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145000元,比上年预算减少40000元,同比下降21.62%。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安排因公出国(境)费0元,比上年预算增(减)0元,同比增长(下降)0%。
(二)公务接待费
安排公务接待费100000元,比上年预算减10000元,同比下降9.09%。变动原因分析说明,严格经费开支,厉行节约的原则。
(三)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
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45000元,比上年预算减30000元,同比下降4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增(减) 0 元,同比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000元,减30000元,同比下降40%,变动原因分析说明;严格经费开支,同期减少一辆车。
六、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部门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的项目为粮安工程粮库改造市级配套资金,金额500000元,主要用于粮库建设。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元。
八、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本条主要填写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变动情况及主要原因)
(一)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主要是市级新增储备粮补贴。
(二)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粮安工程市级配套资金转移支付到企业,项目就减少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2.基本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3.项目支出:是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
5.三公”经费预算: 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从年初预算批复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我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邮电费、水费、电费、会议费、劳务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等机关运行经费468098元,比上年预算增75697元,同比增19%,占基本支出的16.67%,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车辆维护费和离退休公用经费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7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7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