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5515-3-04_A/2018-022802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算
  • 发布日期
  • 2018-02-28
  • 文号
  • 浏览量
  • 主题词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

六、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八、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国内外经济形势,制定国民经济发展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保山市人民政府委托向保山市人民代表大会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2.负责汇总分析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研究和分析全社会资金平衡。

3.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实施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

4.承担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制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衔接平衡需要安排中央、省和市投资及有关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

5.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制定综合性产业政策和实施意见,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有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服务业发展战略、重大政策和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

6.承担组织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并协调实施和进行监测评估的责任,负责规划编制的综合管理。

7.承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责任,按照规定权限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根据经济运行情况对进出口总量计划进行调整,编制重要商品储备规划。

8.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研究制定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起草人口及计生、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

9.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综合分析研究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组织制定发展循环经济、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

10.起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有关政策,参与非公经济发展政策的制定,按照规定指导和协调招投标工作。

11.负责电、油、气等能源资源管理,制定发展战略、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起草有关能源的政策草案,推进能源体制改革,拟订有关改革方案,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

12.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国家、省、市规划内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13.组织起草价格和收费方面的规范性文件草案,制定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14.制定价格调控和监管的政策措施。

15.开展扶贫开发工作研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组织编制区域经济发展规划、重点流域综合治理规划;参与拟订水资源平衡与节约规划、生态建设与环境整治规划;组织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提出区域经济发展和国土整治、开发、利用、保护的政策建议;负责拟订重点流域综合治理计划、“老、少、边、穷”地区经济开发计划和以工代赈计划;承担易地扶贫推进协调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筹备推进协调小组会议;负责牵头编制实施总体规划,牵头会同扶贫、财政等部门下达年度搬迁任务和实施计划,牵头会同扶贫等部门编制产业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订配套政策,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和专项建设基金;牵头指导各县(市、区)按投资项目管理要求做好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督促检查政策措施和重大项目落实情况;负责信息统计工作,编报工作动态、进展情况、季度分析、半年小结和全年总结等;完成推进易地扶贫协调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组织协调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规划和政策的实施,组织编制保山市实施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的规划;承担中央和省支持保山民族地区发展的有关工作,组织实施西部人才开发工程;负责贫困县小规模贷款贴息和西部开发税收优惠有关工作;承办保山市西部大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16.承办市人民政府和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保山市发展改革委下设24个正科级科室,属市级预算单位1个,无下设单位。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抓经济分析。按照与全市“十三五”规划的目标相衔接的要求,结合跨越发展的需要,对保山市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进行预期分析。

2.抓投资创新。一是抓任务目标。全面落实固定资产投资联审联批制度、固定资产投资月度调度、重点领域投资月度调度、10项重大项目重点督导等各项工作机制,突出抓好省市“四个一百”“五网”基础设施重点项目,确保全年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0%二是抓重点领域。狠抓省市“四个一百”、综合交通、工业、城镇基础、特色小镇等重点领域投资,力求形成强劲支撑。三是抓资金争取。大力争取国家和省预算内补助资金、国家专项建设基金、省级重点项目投资基金支持,保障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四是抓融资创新。拓宽融资渠道,继续做好银政企融资对接工作,力争全年贷款余额增长13%以上;五是抓项目保障。强化项目审批、规划、环评、用地(林地)、水保等要素保障,全面推行并联审批,提高项目报批效率。六是抓结构优化。积极引导民间投资通过政府和社会合作(PPP)模式参与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等重点领域建设,用好用活省市产业基金,发挥基金效益,推动产业项目落地实施,不断提高产业投资、民间投资的比重。

3.抓改革突破。全力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落实“去”的任务,强化“降”的举措,做好“补”的文章。着力抓好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五大任务,扩大有效供给,满足有效需求。一是扎实有效去产能。按照控制产能与结构调整、转型升级相结合的要求,加快推进国家天然气利用示范区试点建设,加快实施以电代煤、以气代煤工程,严控违规产能,加快产业转型升级。二是因城施策去库存。坚持“房住不炒”定位,落实人地挂钩政策,盘活城市闲置和低效用地,继续加快棚改步伐,加强住房市场监管和整顿,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三是积极稳妥去杠杆。严格规范政府举债规模,加强新增不良贷款风险防控,积极支持企业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改善市场主体资产负债结构。四是多措并举降成本。认真落实减费降税政策,切实为企业在制度成本、生产要素成本、社保负担、人力资源、财务成本等领域轻装减负,促进实体经济健康发展。五是全力以赴补短板。加快基础设施、产业发展、社会事业、脱贫攻坚、对外开放、机制体制等方面短板建设。六是深入推动各项重点领域改革。稳步推进投资体制改革,确立企业投资主体地位,发挥规划、产业政策的约束和引导作用。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大“放管服”力度,释放市场主体活力。深入推进财税体制、预算编审体系改革,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和政府债务管理。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继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健全市场信用体系和监管体系建设。推进殡葬、户籍制度改革和教育、文化、卫生、计生等领域改革。

4.抓产业培育。一是着力推动农业规模化进程。积极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大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加快农村土地流转机制,发展多种形式的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全力实施好10个万亩规模农业示范区建设。结合高标准农田、千亿斤增粮、农业综合开发等项目,实施好一批产业基地开发,推动茶叶、果蔬、中药材等一批基地标准化、规模化建设,发展一批优势特色产业专业村和规模化种植乡镇。巩固提升农业“小巨人”加工技术水平和市场开拓能力,着力打造特色农产品品牌,积极指导和帮助企业开展“三品一标”认证,申报知名品牌,全年力争实现农业增加值增长6%以上。二是着力推动工业聚集化进程。全面实施“51+49”股权债权政策、“10+3”投融资政策、“5+8”标准厂房足够政策、“30+37”电价优惠政策、“5+5”购房扶持政策,强化招商落户工作,加快西安隆基5GW单晶硅棒等项目扩大生产规模,推动新澳泰年产1500吨单晶硅生产、深圳沅创智能电视及广告屏生产等一批企业投产运营。促进要素向农特产品加工、新材料、轻纺、信息、旅游文化、现代物流产业“六大产业”集中,力争全年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5%以上。三是着力推动旅游品牌化进程。全面实施景区提升改造、全域健康养生度假、国家公园建设、全域自驾游自助游、全域乡村旅游、品牌塑造营销、服务质量提升、城乡环境整治“八大工程”,以全域旅游发展10项重点工作为抓手,加快推进腾冲全域旅游示范区、高黎贡山国家公园、清华海、天堂山旅游度假期、怒江大峡谷旅游综合体、龙陵松山大战遗址纪念园等重点项目,全面提升保山区域整体吸引力。确保全年旅游业总收入增长25%、服务业增加值增长9.5%。

5.抓民生保障。一是抓好易地扶贫搬迁。严守搬迁对象精准的“界线”,住房面积的“标线”,搬迁不举债的“底线”,项目规范的“红线”,确保易地扶贫搬迁政策执行不走偏、不走样,杜绝出现新的整改。用好用活易地扶贫搬迁土地增减挂钩政策,抓实项目资金整合,切实解决易地扶贫搬迁缺口资金问题。紧密结合城镇化,统筹推进2017年度搬迁任务,超前谋划2018年度搬迁任务,千方百计提高城镇化安置比例。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扎实推进项目建设,确保2017年度搬迁任务20183月底前全部竣工,2018年度任务及时启动、顺利推进。抓实后续帮扶,确保到城镇、工业园区、旅游景区安置的建档立卡搬迁户每户至少有1人就业,盘活安置区优势资源,抓好迁出地土地开发利用,增加群众收入。二是促进社会事业健康发展。持续推进教育、卫生计生、文化、民政、旅游产业、就业和收入分配有序发展,实施好教育、卫生计生、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民政残联、旅游、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等建设项目,持续提升全市基本公共服务水平。三是扎实做好稳价保供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稳定物价保障市场供应的各项措施,加强对群众生活必需品价格的监测预警工作。重点做好建材价格专项监测和市场监管及重大节假日期间民生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监测分析。认真开展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服务性收费及药品价格等重点行业价费专项检查;清理各类电子政务平台服务收费、中介服务等收费以及建筑业没有法律依据的各类保证金,严厉查处价格违法行为,确保2018年全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控制在103%以内。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下设0个单位。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7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80人,其中:行政编制 80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77人,其中:财政全供养 77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离退休人员 25人,其中: 离休 2人,退休23人。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3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5826209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5775229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上年结转50980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15826209元,其中:本年收入15775229元,上年结转5098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5775229元(本级财力15625229元,专项收入150000元,执法办案补助0元,收费成本补偿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5826209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5775229元,其中,基本支出9675229元,项目支出610000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功能科目2010401款支出8176536,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机关运行经费、对单位职工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2.功能科目2080501款支出199518,主要用于退休公用经费、对单位职工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3.功能科目2080505款支出1299175,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4.功能科目2010499款支出5500000,其中:市发改委项目前期工作经费5000000元,主要用于市级重点项目前期工作开展的差旅费,接待费、打印费等相关费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项目经费500000元,主要用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开展差旅费、接待费、培训费、信用体系平台建设委托业务费等。

5.功能科目2010402款支出600000,其中:产业建设、县域经济、桥头堡建设等办公室工作经费450000元,主要用于市发改委承担产业建设、县域经济、桥头堡建设等办公室工作职能所需工作经费开支;办案经费15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我市价格监督检查,查处各种乱收费行为的相关开支。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9675229元,项目支出6100000元)。

1.经济科目301类工资福利支出7796107元,其中基本支出7796107元,分别为:基本工资2822688元,津贴补贴3439020元,奖金235224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299175元;项目支出0元。

2.经济科目302类商品和服务支出7762840元,其中基本支出1662840元,分别为:办公费60000元,印刷费5000元,手续费800元,水费20000元,电费20000元,邮电费13000元,差旅费88250元,因公出国(境)费用50000元,维修(护)费18000元,会议费4000元,培训费8000元,公务接待费70000元,工会经费219148元,福利费2032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82581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38800元。项目支出6100000元,分别为:办公费550000元,印刷费460000元,水费20000元,电费20000元,邮电费200000元,差旅费1790000元,会议费55000元,培训费70000元,公务接待费395000元,劳务费10000元,委托业务费45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30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580000

3.经济科目303类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16282元,其中基本支出216282元,分别为离休费185718元,生活补助29844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20元;项目支出0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835000元,比上年预算减739000元,同比下降46.95%。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安排因公出国(境)费50000元,比上年预算增50000元。原因分析说明:辐射办业务工作开展需要出国境。

(二)公务接待费

安排公务接待费465000元,比上年预算减584000元,同比下降55.67%。变动原因分析说明:市发改委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等规定和按照压减一般性开支要求控制公务接待费用。

(三)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

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320000元,比上年预算减205000元,同比下降39.0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增(减)0元,同比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20000元,减205000元,同比下降39.05%,变动原因分析说明:市发改委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等规定和按照压减一般性开支要求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

六、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预算指标。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个,即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项目,采购预算资金450000元,主要用于社会信用体系平台建设。

八、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8年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基本支出预算9675229元,较20178064000元增1611229元,增19.98%;项目支出预算6150980元,较201716148300元减9997320元,减61.91%。变动主要原因如下:

(一)在职人员较上年增加,相关费用增加。职工工资福利较上年增加。

(二)相关标准提高,如公车燃油费、人均公务费等。

(三)项目支出上年结转安排支出大幅减少,本年新增项目支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项目经费支出500000元。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2.基本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3.项目支出:是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

5.三公”经费预算: 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从年初预算批复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我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邮电费、水费、电费、会议费、劳务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等机关运行经费1662840元,比上年预算增409840元,同比增32.71%占基本支出的17.19%,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在职人员较上年增加,车均燃油费和人均公务费标准增加等。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7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7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7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7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