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保山市委宣传部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
六、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八、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保办字〔2015〕50号)精神,设立中共保山市委宣传部,为市委工作部门,正处级。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指导全市理论研究、理论学习、理论宣传工作,联系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2.负责引导全市社会與论,指导、协调全市各新闻单位的工作。对保山日报社、市广播电视台的工作实施方针、政策指导。
3.负责从宏观上指导精神产品的生产。联系市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对其政治方向和方针、政策方面实施领导。
4.负责规划、部署全市性的思想政治工作。代管中共保山市委对外宣传办公室、保山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保山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保山市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保山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配合市委组织部做好党员教育工作,负责编写党员教育材料;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改进干部群众思想教育工作;领导市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
5.会同市委组织部管理市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市广播电视台、保山日报社、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等部门和单位的领导干部;对各县(市、区)党委宣传部正副部长的任免提出意见;制定各级党委宣传部干部和有关宣传文化系统干部的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新闻专业技术人员、企事业政工人员的职称评定工作。
6.负责提出宣传思想工作、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产业发展的指导方针;指导宣传文化系统制订政策法规;按照省委和市委的要求,协调宣传文化系统各部门之间的关系。
7.负责指导、组织和协调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战略、重大经济政策、重大经济文化活动的宣传;组织保山市经济文化和整体对外形象的宣传工作;指导规划全市企事业单位职工思想政治工作。
8.负责指导宣传文化系统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和计划的研究制定;管理市级精神文明、宣传思想工作和文化产业专项资金;规划、统筹、组织实施全市宣传文化事业的重大建设项目;调研、指导全市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产业发展。
9.完成市委和省委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中共保山市委宣传部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为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下设0个单位。其中:内设7个正科级机构(即:办公室、宣传科、理论科、干部科、文化教育科、《活水》编辑室、市委讲师团办公室)和机关党总支,三个归口管理机构(即:保山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加挂保山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牌子),保山市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保山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和一个全额拨款所属事业单位(保山新闻网站)。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18年重点工作是:
一是实施“理论武装”工程。继续抓好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广泛开展集中性宣讲,抓好理论研究阐释工作,推动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
二是实施“舆论引导”工程。深入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学习宣传,做好社会舆情的有力有效引导。
三是实施“道德建设”工程。推进隆阳区争创省级文明城市,深化群众性文明创建活动,实施氛围营造工程,以家风家训培育、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等为载体,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工作落细落小落实。
四是实施“文化发展”工程。积极稳妥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实施系列文化惠民工程,扎实推进6个文化产业园区建设,确保到2020年文化产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比重达到5%以上,真正成为支柱性产业。
五是实施“精品外传”工程。推动建立对外宣传激励机制,创作一首唱响保山歌曲;加强与中央和省级主流媒体的协调联系,提高保山元素在中央、省级宣传舆论主阵地的上稿量、出镜率。
六是实施“阵地建设”工程。以巡察督查为抓手,推动责任制落小落细落到实处;加快媒体融合发展,构建对外传播矩阵;对领导干部和县乡宣传干部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轮训。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下设0个单位。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截止2017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8人,其中:行政编制20人,事业编制8人。在职实有44人,其中:财政全供养 44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离退休人员 8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8人。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11,849,288.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849,288.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上年结转0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11,849,288.00元,其中:本年收入11,849,288.00元,上年结转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849,288.00元(本级财力11,849,288.00元,专项收入0元,执法办案补助0元,收费成本补偿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1,849,288.00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1,849,288.00元,其中,基本支出5,069,288.00元,项目支出6,780,000.00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工勤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2013350事业运行472,860.00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4,800.00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公用支出;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98,100.00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20133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6,780,000.00元,主要用于宣传工作、理论武装及调研工作、学习型党组织建设、舆论引导、电影剧本《惠通桥》创作、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及思想政治等工作。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5,069,288.00元,项目支出6,780,000.00元)。
基本支出:行政运行基本工资支出1,296,588.00元、津贴补贴支出1,613,940.00元、奖金支出108,049.00元;事业运行基本工资支出229,200.00元、津贴补贴支出136,380.00元、绩效工资支出107,160.0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74,651.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2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98,100.00元;退休公用经费支出4,800.00元。
项目支出:商品服务支出6,545,000.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0,000.00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85,000.00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中共保山市委宣传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169,000.00元,比上年预算减1,000.00元,同比下降0.59%。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安排因公出国(境)费0元,比上年预算增(减)0元,同比增长(下降)0%。2017年、2018年预算中均未安排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
安排公务接待费69,000.00元,比上年预算减51,000.00元,同比下降42.5%。变动原因主要是我部将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规模。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
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70,000.00元,比上年预算增20,000.00元,同比增长4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增(减) 0元,同比增长(下降)0%,未发生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0,000.00元,增20,000.00元,同比增长40%,变动原因主要是2018年全市统一调整提高市本级车辆经费定额标准。
六、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预算指标。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3个,采购预算资金185,000.00元。
八、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8年基本支出预算5,069,288.00元比上年4,407,300.00元增长661,988.00元,同比增15%,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
(一)工资调整,增加工资福利支出。
(二)调整2018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增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三)2018年全市统一调整市本级公用经费及车辆经费定额标准。
2018年项目支出预算6,780,000.00元比上年5,570,000.00元增长1,210,000.00元,同比增21.7%,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
(一)“宣传工作经费”新增“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系列活动”。
(二)新增“理论武装及调研工作经费”。
(三)新增“与人民网、新华网合作经费”。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2.基本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3.项目支出:是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
5.三公”经费预算: 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从年初预算批复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我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邮电费、水费、电费、会议费、劳务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等机关运行经879,451.00元,比上年预算增194,351.00元,同比增28.37%,占基本支出的17.35%,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2018年全市统一调整提高市本级公用经费定额标准。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7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7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