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旅发委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
六、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八、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委、市人民政有关旅游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全市旅游产业发展战略目标和政策措施;编制全市旅游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统筹全市旅游产业发展和改革工作。
(二)负责全市旅游规划管理,监督旅游规划实施;参与各级各部门涉旅游规划和评审;组织对旅游重大项目的论证工作;参与旅游项目前置审批;负责旅游重大项目推进工作和督查;对旅行社、旅游饭店、特色客栈等旅游要素的产业规模进行调控。
(三)负责全市旅游资源的普查、开发和保护工作;负责协调完善旅游公共服务配套体系;指导重点旅游区域、旅游景区、旅游产品的规划和开发;指导旅游新线路、新产品开发;开展对旅游经济指标完成情况、旅游重点项目、旅行社招徕业绩的考核、评比和奖励。
(四)负责旅游经济运行分析、信息发布;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和使用好旅游发展资金及其他上级补助的旅游开发建设资金,引导旅游业的社会投资和利用外资。
(五)负责旅游市场研究和旅游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旅游整体形象的宣传推广,组织旅游对外宣传和重大营销活动;组织、协调重大旅游节庆和会展活动;负责保山旅游信息化建设工作。
(六)负责旅游行业标准化建设工作;负责旅游行业管理,承担旅行社、旅游景点、旅游饭店、旅游购物商店等涉旅企业及导游人员的审批服务和等级评定事项。
(七)负责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维护好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负责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旅游应急救援工作。
(八)负责制定旅游人才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旅行社、旅游饭店、导游其他旅游从业人员的管理和技能培训工作;负责全市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指导市旅游业协会工作。
(九)承办市人民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事项。承担保山市旅游产业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以上职责,保山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内设7个机构(正科级)。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保密、信访、党风廉政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消防安全、政务公开、扶贫等工作;牵头起草综合性稿件;负责机关的机构编制、人事、劳资工作。
(二)规划发展科
拟定旅游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旅游资源普查与评价,指导重点旅游区域、目的地和线路的规划、开发和保护;负责A级景区评定与复核工作;负责旅游统计工作和旅游经济运行分析工作;承担红色旅游及促进乡村旅游发展的有关工作。
(三)产业促进科
承担市旅游产业改革发展日常工作;推进旅游产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指导旅游产品、旅游小商品开发工作;负责旅游重大(重点)项目的协调服务和督促检查;指导旅游投融资工作,开展旅游招商引资,引导社会投资;负责市旅游发展资金项目及其它旅游开发建设资金项目的管理和监督工作;负责旅游购物市场、温泉旅游企业的等级评定。
(四)行业管理科
监督管理导游队伍,负责导游证办证的审核;负责旅行社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旅行社设立的审核;负责旅行社经营边境旅游资格、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审核;负责组织实施国家、省有关旅游饭店、经济型酒店、特色民居客栈、旅行社、导游、旅游汽车服务的旅游标准;根据省上有关旅游标准等级评定机构的授权,组织实施游饭店、经济型酒店、特色民居客栈、旅行社、导游、旅游汽车服务的等级评定、复核和管理工作;负责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旅游应急救援工作;负责旅游质保金的管理;负责边境旅游的相关管理工作。
(五)市场开发科
编制旅游市场开发规划或策划,制定年度旅游促销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旅游重点区域、目的地和旅游线路的统筹开发和宣传推广;组织参加海内外旅游市场重大促销活动及节庆会展;指导、协调旅游产品的宣传促销,积极参与旅游新业态的开发培育;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开展好海内外媒体、重要旅行商、航空公司的考察合作及采访报道。制定全市旅游信息化发展规划,负责全市旅游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信息上报、信息公开和新闻宣传工作;负责旅游电子政务和旅游办公自动化应用水平;推广旅游行业电子商务服务;培养旅游和服务业系统信息化队伍建设;负责委信息网络、电子商务网络和办公自动化网络的建设。
(六)教育培训科
负责拟订旅游人才建设规划和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旅游行业从业人员教育培训;负责组织全市旅游行业岗位资格考试、等级考试和考评;承担保山市非学历旅游培训工作;组织、协调旅游技能大赛工作;负责对民族文化和旅游人才的挖掘和培养;指导、协调旅游培训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指导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
(七)旅游执法支队
负责国家、省有关旅游业管理法律、法规的落实及旅游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指导旅游行业法制建设工作;负责组织听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对旅游服务质量实施管理;负责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及日常专项监管,规范旅游市场秩序;负责开展行业诚信体系建设;负责对重大旅游投诉进行受理及督办;负责协调旅游保险的赔付工作;负责全市旅游执法质监队伍建设,指导县(区)旅游行政执法工作。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工作思路
紧扣全市全域旅游和旅游品牌化发展战略,以打造“东方黄石公园”为总蓝图和核心目标,促进多种资源、多种产业、多种要素有机融合,把特色做优、精品做强、品牌做响,构建“一圈一环一线”的大发展格局,推动旅游品牌化发展成规模。
(二)工作目标
2018年,接待国内外旅游者2900万人次,同比增长15.48%,其中:接待海外旅游者21万人次,同比增长10.06%,接待国内旅游者2879万人次,同比增长15.52以上;实现旅游业总收入330亿元,同比增长25.23%,其中:实现旅游外汇收入7600万美元,同比增长10.18%,实现国内旅游收入324亿元,同比增长25.17%。
(三)工作任务及工作措施
1.推进全域旅游发展十项工作。全力推进腾冲全域旅游全国示范试点、青华海“三个万亩工程”、两个机场航线开辟、10个万亩规模农业观光园、50个美丽乡村和10个特色旅游小镇、高黎贡山国家公园、高黎贡山旅游度假区、旅游经典红色旅游环线、一批A级景区、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启动潞江坝摄影旅游小镇、百花岭国际观鸟基地建设等。
2.加快推进旅游品牌化发展。一是加快打造自然保护区生态旅游圈。完成高黎贡山国家公园概念性规划、重点区域修建性详细规划,按5A级景区标准推进百花岭、林家铺游客中心等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推动青华海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获批,开展4A级景区创建工作;抓好永子围棋特色小镇建设;提升改造火山热海景区,巩固5A级景区创建成果;加快推进天堂山生态旅游景区开发运营项目一期、阿背寨·新田园乡居等项目建设。二是加快打造高黎贡山旅游环。完成高黎贡山东西坡隧道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积极做好项目申报工作;抓好高黎贡山摄影小镇建设,加快推进道路、“一水两污”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完善龙江特大桥景区配套设施,启动4A级景区创建工作;加快推进腾冲市全域旅游综合能力提升及生态修复工程、玛御谷温泉小镇、银杏小镇、云水兮高黎贡民俗小镇、龙陵龙江水上温泉度假小镇等项目建设。三是加快打造红色经典旅游线。重点抓好善洲小镇、松山小镇、和顺古镇、滇西抗战江防遗址建设项目,确保施甸七零七至龙陵龙山卡红色旅游公路春节前建成通车;提升完善配套设施,启动善洲林场、松山景区、滇西抗战纪念馆及国殇墓园4A级景区创建工作;抓好滇西抗战驻军遗址群、红旗桥至松山索道等重点项目前期工作。
3.强力推进“一部手机游云南”工作。紧紧依托云南旅游大数据中心、旅游综合服务平台、旅游综合管理平台,高标准、高质量采集、整理、提供和传输我市旅游数据信息,向省级平台提供优质特色内容,全力推进“一部手机游云南”在保山高效落实。推动旅游产品业态创新、发展模式变革、管理服务提升,不断提升保山的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实现“游客旅游体验自由自在、政府管理服务无处不在”的目标。
4.强化旅游品牌宣传。与昆明航空合作推出以“东方黄石公园高黎贡山”号冠名的飞机,打造高黎贡山“空中名片”,重磅推出“空中旅游名片”。继续在昆明长水机场国内到达主通道汇聚口投放“东方黄石公园—高黎贡山”旅游形象广告,持续在丽江机场、芒市机场、保山机场、腾冲机场等支线机场投放保山旅游形象巨幅灯箱广告、户外广告,实现“以昆明为中心,辐射滇西”的品牌传播策略。加强与各类媒体合作,构建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大宣传格局。
5.强化市场整治和行业管理。深入推进旅游标准化工作,做好旅行社、星级饭店、导游的日常管理工作,加大旅游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进一步完善旅游市场监管体系,理顺旅游综合执法机制,深入贯彻落实《云南省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措施》《保山市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方案》,认真落实“1+3+N”工作措施,加快建立和完善旅游警察、旅游巡回法庭和旅游工商三支队伍,持续抓好旅游市场秩序整治,重点打击旅行社和导游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整治“高定价、高回扣”和“不合理低价游”等突出问题,不断提升旅游市场规范化,努力构建安全、有序、文明、和谐的旅游环境。
6.深入推进“旅游+”行动。一是大力推动旅游与城市生态化融合发展。打造城市景区景点和旅游环线,重点推动腾冲老城和西山坝相连形成核心区,向中和、荷花、曲石、马站方向延伸,构建最美城市、最美乡村、最美景区融合发展的大格局。二是大力推动旅游与农业融合发展。每个万亩规模农业示范区启动1个休闲观光景点建设。三是大力推动旅游与交通融合发展。每个县(市、区)、高黎贡山旅游度假区各打造一条景观道路。四是大力推动旅游与文化、体育及大健康等产业融合发展。重点抓好腾冲东山中医药健康旅居小镇建设,办好高黎贡山国际观鸟节、高黎贡山超级越野赛、腾冲国际马拉松、世界围棋名人争霸赛等国际赛事。五是大力推动旅游与扶贫融合发展。以乡村旅游、旅游特色小镇、旅游特色村、旅游农庄建设为抓手,坚持精准扶贫,全面完成旅游扶贫工作任务。
8.统筹推进其他工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健全网络舆情信息监测、分析制度,正确把握和引导网络舆论导向;继续推进精准脱贫,深入开展挂包帮转走访工作;统筹抓好机关党建、党风廉政、综治维稳、禁毒防艾、创建卫生城市和老干等各项工作。
9.加强作风建设。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持续抓好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守政治底线,不踩纪律红线,面对错误思潮敢于亮剑、敢于交锋。坚决向“庸懒避散”顽症开刀,深入整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不良现象,为保山旅游产业实现品牌化发展和全域旅游发展,争当全省旅游转型升级排头兵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行政单位1个。截止2017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3人,其中:行政编制 17人,事业编制6人。在职实有22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22人。
离退休人员4人,其中: 退休 4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2872777元,其中:2872777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2872777元,其中:本年收入2872777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872777元(本级财力2872777元,专项收入0元,执法办案补助0元,收费成本补偿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2872777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 2872777元,其中,基本支出2872777元,项目支出0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5109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477668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975546(其中:基本工资871896元、津贴补贴1030992元、奖金72658元)、商品服务支出502002元(其中:公务费152950元、职教工会费66605元、福利费607元、汽车燃料费35000元、其他交通费244440元、退休公用经费24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20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工资福利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395109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477668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975546(其中:基本工资871896元、津贴补贴1030992元、奖金72658元)、商品服务支出502002元(其中:办公费950元、印刷费5000元、水费2000元、电费5000元、邮电费5000元、差旅费15000元、会议费35000元、公务接待费20000元、工会经费66605元、、福利费607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24444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4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20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保山市旅发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120000元,比上年预算增(减)0元,同比增长(下降)0%。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安排因公出国(境)费0元,比上年预算增(减)0元,同比增长(下降)0%。以2017年预算增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安排公务接待费20000元,比上年预算增(减)0元,同比增长(下降)0%。以2017年预算增持平。
(三)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
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100000元,比上年预算增(减)0元,同比增长(下降)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增(减)0元,同比增长(下降)0%,以2017年预算增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0000元,增(减)100000元,同比增长(下降)0%,以2017年预算增持平。
六、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保山市旅游发展委不涉及此项预算指标。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元。
八、预算收支增减变化的情况说明
(一)2018年基本支出2872777元,比2017年基本支出2885800元减少13023元,主要为2018年部门预算在职员减少1人,退休人员减少1人。
(二)2018年没有安排项目支出预算。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2.基本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3.项目支出:是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
5.三公”经费预算: 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从年初预算批复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我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邮电费、水费、电费、会议费、劳务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等机关运行经费32950元,比上年预算增32950元,同比增(减)100%,占基本支出的20%,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保山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大楼搬迁,需支付水电费、物业管理费。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7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7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