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2018年
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
六、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八、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保山市侨务办公室是市人民政府管理侨务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侨务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和市委、市政府对侨务工作的指示、决定;研究拟定我市侨务规章并负责监督检查贯彻执行;调查研究国内外侨情和我市侨务工作情况,向市委、市政府、省侨办提供侨力信息;制订我市侨务工作发展规划;指导县(区)侨务工作。对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开展华侨、华人和归侨、侨眷工作进行必要的统筹、协调。研究提出我市华侨、华人工作建议,开展对华侨、华人、港澳同胞及其社团的团结友好工作;通过侨务渠道开展对台工作。研究提出引进华侨、华人及港澳同胞资金、技术、人才的政策建议;推动引进华侨、华人及港澳同胞资金、技术、人才工作的开展,归口管理我市华侨、华人及港澳同胞的捐赠工作。统筹、协调我市侨务宣传工作;开展对华侨、华人的宣传、文化交流及华文教育工作。依法保护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和华侨、华人、港澳同胞及其投资者在我市的合法权益;开展归侨、侨眷和港澳同胞眷属工作。负责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华侨和香港、澳门同胞到我市定居的工作。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它事项。
保山市侨联是由全市归侨、侨眷组成的全市性人民团体。主要职责是:密切联系广大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了解的反映侨情民意,加强团结、广泛沟通、化解矛盾;加强归侨、侨眷的法制教育和公民道德教育,为改革、开放、稳定、发展服务。依法维护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在我市正当权益;反映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意见和要求。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推荐人大和政协中的归侨、侨眷代表、委员的人事安排工作,为他们履行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职能提供服务。促进海外侨胞与我市进行经济合作和科技交流,兴办企业服务。宣传党和政府侨力工作的方针、政策,宣传归侨、侨眷的先进事迹,为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在我市兴办文教卫生和其他公益事业服务。研究提出保山市侨联的工作方针、工作计划和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全市归侨、侨眷代表大会、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的决议、决定,指导我市县(区)侨联工作。研究新世纪侨联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特点,以华侨农场和涉侨任务较重的县(区)为重点,加强侨联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承担市委、市政府授权的有关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保山市侨办属全额拨款参公管理单位,核定编制10人,内设4个科室。现有在职职工10人,其中:正处1人,副处3人,科级5人,工勤人员1人。有退休人员4人。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加强理论武装,不断提高侨务干部素质。认真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群团工作的意见》精神和市委、市政府的相关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理论修养和综合素质,增强做好侨务工作的信心和决心,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动侨务工作的改革发展。
二、加强海外联谊,服务经济跨越发展。一是协助省侨办做好赴欧洲开展“文化中国·味道云南”厨艺展示,依托海外中餐馆,讲述好中国故事云南篇章,把中国的传统美食文化,味道云南的经典滇菜传授给海外侨胞。二是组团出访泰国、老挝、柬埔寨3国,开展对外联谊、文化交流等活动,为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和云南“辐射中心”建设服务。三是进一步增进海外侨胞的亲情、乡情和友情,通过多渠道、多方式来多联系、多交流。积极参加上级部门的组团出访活动。积极邀请侨领、侨商赴保山考察。四是积极参加各类招商活动,继续组织参加南博会和东盟华商会,争取邀请1—2批华商到保山考察项目。积极邀请海外侨商到保山考察投资,做好项目的考察、跟踪、落地等服务工作,督促做好引进项目的前期工作,争取尽快落地,努力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的招商引资任务。充分发挥保山市侨商促进会的职能,做好侨资侨属企业的各项服务工作,加强企业间的横向、纵向联系。
三、加强华文教育,促进中外文化交流。一是举办海外华文教师培训班4期,培训海外华校教师200名。举办海外华裔青少年夏(冬)令营4期,组织缅甸和泰国华校的200名华裔青少年参加活动。二是认真做好《汉语》教材和新编教材的发送工作,计划发送2万册。三是认真做好外派教师的选派、管理和经费发放工作,加强华裔留学生的联系服务工作。
四、加强为侨服务,提高维护侨益水平。一是在重点侨乡或社区开展1—2次侨法宣传活动,加大侨法的宣传力度;以春节慰问等活动为抓手,加大对散居归侨侨眷的帮扶力度。二是抓好社区侨务工作,积极争取申报新的全国社区侨务工作示范单位。三是加强对在建捐赠项目的监督管理和跟踪服务,积极争取新的捐赠项目,切实做好侨务捐赠工作。拟争取“珍珠班”项目2个,资助贫困学生100人。四是做好侨务信访工作,维护侨界的和谐稳定。
五、加强文化挖掘,做好侨乡文化文章。一是深入重点侨乡调研,认真编制上报侨乡文化建设项目,积极向上级侨务部门争取侨乡文化建设经费支持。二是积极配合龙陵县做好象达侨乡特色小镇建设、协助腾冲市做好华侨历史博物馆建设的相关工作,进一步凸显保山的侨乡文化特色。三是鼓励创作反映保山侨乡文化的作品,鼓励编辑出版“侨乡文化”系列丛书,继续编辑出版《侨乡保山》。
六、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机关效能。以改进作风为重点,以制度建设为突破口,继续巩固 “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成果,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面加强机关党建工作,不断提高机关的凝聚力、执行力和战斗力。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是保山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下设0个单位。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7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部门在职人员编制10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10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0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离退休人员4人,其中:离休 0人,退休4人。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8年市侨办财务总收入1846311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846311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上年结转0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8年市侨办财政拨款收入1846311元,其中,本年收入1846311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846311元(本级财力1846311元,专项收入0元,执法办案补助0元,收费成本补偿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8年市侨办预算总支出 1846311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1846311元,其中,基本支出1426311元,项目支出420000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2010301”支出1231052元,主要反映本部门行政运行、“2080501”支出2400元,主要反映本部门退休人员公用经费、“2080505”支出192859元,主要反映本部门机关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12506”支出420000元,主要反映本部门华侨事务经费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主要用于“30101”支出422376元(其中:基本支出422376元)、“30102”支出506964元(其中:基本支出506964元)、“30103”支出35198元(其中:基本支出35198元)、“30108”支出192859元(其中:基本支出192859元)、“30201”支出4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0000元,项目支出30000元)、“30202”支出3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0000元,项目支出20000元)、“30205”支出4000元(其中:基本支出4000元)、“30206”支出4000元(其中:基本支出4000元)、“30207”支出10150元(其中:基本支出10150元)、“30204”支出10000元(其中:项目支出10000元)、“30211”支出116000元(其中:基本支出30000元,项目支出86000元)、“30212”支出40000元(其中:项目支出40000元)、“30215”支出25000元(其中:基本支出5000元,项目支出20000元)、“30216”支出90000元(其中:项目支出90000元)、“30217”支出48000元(其中:项目支出48000元)、“30228”支出32524元(其中:基本支出32524元)、“30229”支出290元(其中:基本支出290元)、“30231”支出49000元(其中:基本支出35000元,项目支出14000元)、“30239”支出125370元(其中:基本支出125370元)、“30299”支出64400元(其中:基本支出2400元,项目支出62000元)、“30399”支出180元(其中:基本支出180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市侨办“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137000元,比上年预算增31000元,同比增长29%。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安排因公出国(境)费40000元,比上年预算增40000元。今年计划组团出访泰国、老挝、柬埔寨。
(二)公务接待费
安排公务接待费48000元,比上年预算增1000元,同比增长2%。公务接待任务增加。
(三)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
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49000元,比上年预算减10000元,同比下降17%,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无增(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9000元,减10000元,同比下降17%,公务用车编制数及实有数减少。
六、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预算指标。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元。
八、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增加原因:
人员变动;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调增;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增加;财政下拨人员公务经费增加。
(二)项目支出预算无变化。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2.基本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3.项目支出:是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
5.三公”经费预算: 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从年初预算批复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我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邮电费、水费、电费、会议费、劳务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等机关运行经费73150元,比上年预算增35150元,同比增92%,占基本支出的5%,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人员经费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7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7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保山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2018年
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
六、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八、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保山市侨务办公室是市人民政府管理侨务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侨务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和市委、市政府对侨务工作的指示、决定;研究拟定我市侨务规章并负责监督检查贯彻执行;调查研究国内外侨情和我市侨务工作情况,向市委、市政府、省侨办提供侨力信息;制订我市侨务工作发展规划;指导县(区)侨务工作。对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开展华侨、华人和归侨、侨眷工作进行必要的统筹、协调。研究提出我市华侨、华人工作建议,开展对华侨、华人、港澳同胞及其社团的团结友好工作;通过侨务渠道开展对台工作。研究提出引进华侨、华人及港澳同胞资金、技术、人才的政策建议;推动引进华侨、华人及港澳同胞资金、技术、人才工作的开展,归口管理我市华侨、华人及港澳同胞的捐赠工作。统筹、协调我市侨务宣传工作;开展对华侨、华人的宣传、文化交流及华文教育工作。依法保护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和华侨、华人、港澳同胞及其投资者在我市的合法权益;开展归侨、侨眷和港澳同胞眷属工作。负责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华侨和香港、澳门同胞到我市定居的工作。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它事项。
保山市侨联是由全市归侨、侨眷组成的全市性人民团体。主要职责是:密切联系广大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了解的反映侨情民意,加强团结、广泛沟通、化解矛盾;加强归侨、侨眷的法制教育和公民道德教育,为改革、开放、稳定、发展服务。依法维护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在我市正当权益;反映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意见和要求。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推荐人大和政协中的归侨、侨眷代表、委员的人事安排工作,为他们履行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职能提供服务。促进海外侨胞与我市进行经济合作和科技交流,兴办企业服务。宣传党和政府侨力工作的方针、政策,宣传归侨、侨眷的先进事迹,为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在我市兴办文教卫生和其他公益事业服务。研究提出保山市侨联的工作方针、工作计划和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全市归侨、侨眷代表大会、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的决议、决定,指导我市县(区)侨联工作。研究新世纪侨联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特点,以华侨农场和涉侨任务较重的县(区)为重点,加强侨联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承担市委、市政府授权的有关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保山市侨办属全额拨款参公管理单位,核定编制10人,内设4个科室。现有在职职工10人,其中:正处1人,副处3人,科级5人,工勤人员1人。有退休人员4人。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加强理论武装,不断提高侨务干部素质。认真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群团工作的意见》精神和市委、市政府的相关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理论修养和综合素质,增强做好侨务工作的信心和决心,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动侨务工作的改革发展。
二、加强海外联谊,服务经济跨越发展。一是协助省侨办做好赴欧洲开展“文化中国·味道云南”厨艺展示,依托海外中餐馆,讲述好中国故事云南篇章,把中国的传统美食文化,味道云南的经典滇菜传授给海外侨胞。二是组团出访泰国、老挝、柬埔寨3国,开展对外联谊、文化交流等活动,为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和云南“辐射中心”建设服务。三是进一步增进海外侨胞的亲情、乡情和友情,通过多渠道、多方式来多联系、多交流。积极参加上级部门的组团出访活动。积极邀请侨领、侨商赴保山考察。四是积极参加各类招商活动,继续组织参加南博会和东盟华商会,争取邀请1—2批华商到保山考察项目。积极邀请海外侨商到保山考察投资,做好项目的考察、跟踪、落地等服务工作,督促做好引进项目的前期工作,争取尽快落地,努力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的招商引资任务。充分发挥保山市侨商促进会的职能,做好侨资侨属企业的各项服务工作,加强企业间的横向、纵向联系。
三、加强华文教育,促进中外文化交流。一是举办海外华文教师培训班4期,培训海外华校教师200名。举办海外华裔青少年夏(冬)令营4期,组织缅甸和泰国华校的200名华裔青少年参加活动。二是认真做好《汉语》教材和新编教材的发送工作,计划发送2万册。三是认真做好外派教师的选派、管理和经费发放工作,加强华裔留学生的联系服务工作。
四、加强为侨服务,提高维护侨益水平。一是在重点侨乡或社区开展1—2次侨法宣传活动,加大侨法的宣传力度;以春节慰问等活动为抓手,加大对散居归侨侨眷的帮扶力度。二是抓好社区侨务工作,积极争取申报新的全国社区侨务工作示范单位。三是加强对在建捐赠项目的监督管理和跟踪服务,积极争取新的捐赠项目,切实做好侨务捐赠工作。拟争取“珍珠班”项目2个,资助贫困学生100人。四是做好侨务信访工作,维护侨界的和谐稳定。
五、加强文化挖掘,做好侨乡文化文章。一是深入重点侨乡调研,认真编制上报侨乡文化建设项目,积极向上级侨务部门争取侨乡文化建设经费支持。二是积极配合龙陵县做好象达侨乡特色小镇建设、协助腾冲市做好华侨历史博物馆建设的相关工作,进一步凸显保山的侨乡文化特色。三是鼓励创作反映保山侨乡文化的作品,鼓励编辑出版“侨乡文化”系列丛书,继续编辑出版《侨乡保山》。
六、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机关效能。以改进作风为重点,以制度建设为突破口,继续巩固 “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成果,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面加强机关党建工作,不断提高机关的凝聚力、执行力和战斗力。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是保山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下设0个单位。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7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部门在职人员编制10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10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0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离退休人员4人,其中:离休 0人,退休4人。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8年市侨办财务总收入1846311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846311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上年结转0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8年市侨办财政拨款收入1846311元,其中,本年收入1846311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846311元(本级财力1846311元,专项收入0元,执法办案补助0元,收费成本补偿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8年市侨办预算总支出 1846311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1846311元,其中,基本支出1426311元,项目支出420000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2010301”支出1231052元,主要反映本部门行政运行、“2080501”支出2400元,主要反映本部门退休人员公用经费、“2080505”支出192859元,主要反映本部门机关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12506”支出420000元,主要反映本部门华侨事务经费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主要用于“30101”支出422376元(其中:基本支出422376元)、“30102”支出506964元(其中:基本支出506964元)、“30103”支出35198元(其中:基本支出35198元)、“30108”支出192859元(其中:基本支出192859元)、“30201”支出4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0000元,项目支出30000元)、“30202”支出3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0000元,项目支出20000元)、“30205”支出4000元(其中:基本支出4000元)、“30206”支出4000元(其中:基本支出4000元)、“30207”支出10150元(其中:基本支出10150元)、“30204”支出10000元(其中:项目支出10000元)、“30211”支出116000元(其中:基本支出30000元,项目支出86000元)、“30212”支出40000元(其中:项目支出40000元)、“30215”支出25000元(其中:基本支出5000元,项目支出20000元)、“30216”支出90000元(其中:项目支出90000元)、“30217”支出48000元(其中:项目支出48000元)、“30228”支出32524元(其中:基本支出32524元)、“30229”支出290元(其中:基本支出290元)、“30231”支出49000元(其中:基本支出35000元,项目支出14000元)、“30239”支出125370元(其中:基本支出125370元)、“30299”支出64400元(其中:基本支出2400元,项目支出62000元)、“30399”支出180元(其中:基本支出180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市侨办“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137000元,比上年预算增31000元,同比增长29%。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安排因公出国(境)费40000元,比上年预算增40000元。今年计划组团出访泰国、老挝、柬埔寨。
(二)公务接待费
安排公务接待费48000元,比上年预算增1000元,同比增长2%。公务接待任务增加。
(三)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
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49000元,比上年预算减10000元,同比下降17%,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无增(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9000元,减10000元,同比下降17%,公务用车编制数及实有数减少。
六、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预算指标。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元。
八、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增加原因:
人员变动;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调增;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增加;财政下拨人员公务经费增加。
(二)项目支出预算无变化。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2.基本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3.项目支出:是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
5.三公”经费预算: 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从年初预算批复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我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邮电费、水费、电费、会议费、劳务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等机关运行经费73150元,比上年预算增35150元,同比增92%,占基本支出的5%,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人员经费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7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7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