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补充说明
一、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工资福利支出1505300元比上年增加214700元,同比增长16.63%,原因是2017年的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由单位自行缴纳。
(二)商品服务支出301700元比上年增加180900元,同比增长149.75%,原因是增加了公务交通补贴。
(三)个人的家庭的补助支出7500元比上年减少320300元,同比减少97.71%,原因2017年退休干部工资划转至社保中心发放。
(四)项目支出975000元,比上年增加904100元,同比增长1275%,原因是2016年的宗教团体工作经费及宗教团体负责人生活费未在年初下达。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7年我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邮电费、水费、电费、会议费、劳务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等机关运行经费94000元,比上年预算增8200元,同比增9.56%,占基本支出的5.18%,增减变化的
原因主要是工作任务繁重,会增加相应的机关运行经费。
三、“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2017年保山市民宗局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如下:
1.公务接待费9万元,较上年2.5万元增加6.5万元,增幅为72.22%,原因是高黎贡山移民工作调研工作量大、省级、怒江州及潞江、芒宽镇等地来访人群较多;
2.公务用车运行经费9.5万元,较上年2.5万元增加7万元,增幅为73.68%,原因是高黎贡山移民工作调研工作、实地调研指导工作较多。
保山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2018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