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50000131800000
保山市财政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一部分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
六、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三)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九、名词解释
十、2019年预算公开表
第二部分 公开内容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方针政策,拟订全市财政税收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提出运用财税政策调控经济运行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市级与各县(市、区)政府间财政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2.起草财政、财务、会计管理制度;指导、监督相关制度的执行工作;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防范行政风险和廉政风险。
3.负责各项财政收支管理工作,根据预算安排,确定财政收入计划,并组织实施;编制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负责编制全市和市本级年度财政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市和市本级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全市和市本级年度财政决算;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完善转移支付制度;承担财政支出标准化建设,建立健全基本支出定额标准、项目支出定额标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标准及机关运行费实物定额和服务标准。
4.拟订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负责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监管彩票市场,按照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5.负责组织制定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并实施;指导和监督市级国库业务,承担国库现金管理有关工作;实施财政资金使用动态监控,统一管理财政专户。
6.负责制定并监督执行全市政府采购制度;拟订政府采购监督办法,指导和监督政府采购活动。
7.研究地方税收发展战略,参与开展重大税收政策的调查研究,提出税收政策建议;会同税务部门贯彻执行税收政策;根据预算安排,确定财政收入计划,并组织实施。
8.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负责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按照规定管理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制定需要全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
9.负责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收取市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负责审核、汇总编制市级和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按规定管理企业国有资产;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10.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按照规定负责地方金融企业资产和财务监管工作;完善地方金融企业改革发展有关财税政策;负责全市地方金融类机构的财务监管;负责信用担保制度建设和信用担保行业的监管工作。
11.负责办理和监督市级财政经济发展支出、市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市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创新政府投融资管理,推广运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制定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具体实施办法;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财政支农政策、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办法,统筹协调财政支农资金整合;负责管理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和资金工作;协调、督促、指导全市农村综合改革工作;负责建立政法经费保障机制;负责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服务机制。
12.参与全市社会保障政策和改革方案的研究制定;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市级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监督社会保障资金的使用;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编制社保基金预决算草案;管理市级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政专户。
13.拟订和完善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指导和监督市级部门及市以下各级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政府性债务规模和债务结构的总体控制;清理、统计、报告地方政府性债务;负责政府债务预算管理;负责政府一般债券、专项债券管理和对下转贷工作;组织政府性债务信息公开;参与政府性债务绩效评价及外债评审;评估各地区债务风险状况,发布风险预警报告,提出派遣债务风险观察员建议;推进地方政府信用评级建设;承担组织政府债务会计核算工作;负责债务管理系统信息化建设;负责管理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赠)款项目相关工作;代表市人民政府开展财税领域国际交流与合作;监管国债市场。
14.负责管理全市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监督执行会计法律、法规、会计准则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拟订地方会计管理制度和办法;指导全市会计信息化工作;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管理会计从业资格;承担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工作。
15.负责制定财政资金绩效评价有关制度和办法,建立和完善财政绩效评价体系;拟定市级财政绩效评价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市级财政绩效评价,指导和推动全市财政绩效管理工作。
16.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加强财政监督,推进内控制度建设,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构建贯穿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财政监督体系;监督检查市级会计信息质量。
17.参与全市教育、科技、文化体育事业及文化产业规划的研究制定;会同相关部门拟定财务管理制度和资金管理办法,并监督资金的使用;负责财政宣传工作;负责制定全市财政信息化建设管理制度,指导全市财政信息化建设工作。
18.承办市人民政府和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保山市财政局是主管全市财政收支、财税政策和国有资本金基础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同时加挂“保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管管理委员会”、“保山市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牌子。主要工作是贯彻实施国家的财政法律、法规,履行财政预算内外资金的筹集、分配、管理、监督职能,管理全市会计工作,代表市政府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及金融协调服务等。市财政局机关内设办公室、人事教育科、综合与研究科(市清理规范津贴补贴办公室)、税政法制科、综合预算科、预算评审与绩效评价科、债务管理科、国库科、行政政法科、教育科技文化科、经济建设科、农业科、社会保障科、产业发展科、财政金融与合作科、会计科、监督检查一科、监督检查二科、政府采购管理科、资产管理科、科技信息科、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农村综合改革科、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监事会工作科、金融办综合办公室、金融业务科、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科、票据及稽查科、项目科等共30个科室。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持续深化财政改革,进一步提高预算管理水平。一是狠抓增收节支,增强财力保障。继续抓好收入组织,完善税源监测分析制度,形成“重点税源时时监测,其他税源适时监测”机制;坚持依法治税,健全税收征管体系和非税收入收缴体系,确保收入及时足额入库。进一步树牢“过紧日子”的思想,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支出,切实降低行政运行成本,确保财政供养人员工资足额如期发放、机关高效顺畅运转;努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财政政策不断向“三农”、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公共卫生、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等方面倾斜,进一步提高民生保障能力。二是进一步深化预算编审体系改革。加快构建“规划约束、总额控制、目标引领、绩效引导、计划保障、管理推进”的预算编审体系。三是进一步强化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将中期财政规划作为编制年度预算的基础和依据,坚持年度预算编制在中期财政规划框架下进行,严格规划项目管理和调整。四是进一步完善预算信息公开机制。坚持“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进一步扩大预算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完善公开机制,提高预算透明度,强化社会监督,促进依法理财。五是按照中央和省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工作部署,继续推进全市相关领域的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改革。六是加强对县乡财政管理体制的调研和指导。
2.持续发挥财政职能,进一步增强服务发展能力。一是密切关注中央和省经济社会发展政策和资金投向重点,主动加强沟通联系,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的支持。二是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和财政政策支持重大产业、重大项目的激励和导向作用,注重引导社会资金更多投向农业、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保和社会事业等方面。大力支持园区发展,加快培育文化品牌、竭力打造旅游三张名片,做大产业规模,培育壮大财源。三是认真贯彻落实支持企业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促进企业发展壮大,使之成为带动就业,改善民生,促进经济增长的重要平台和载体。四是加快推广使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拓宽融资手段,扩大融资规模,保障中心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需求。进一步加强银政企合作,多渠道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
3.持续健全收入增长机制,进一步促进财政收入稳步增长。一是完善收入管理工作机制,坚持依法治税,健全税收征管体系和非税收入收缴体系,确保收入及时足额入库,促进经济和财政收入持续协调稳定增长。二是加强非税收入征管,做到应收尽收,确保完成预算收入任务。继续深化非税收入管理改革,贯彻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措施,按照2016年—2018年非税收入管理改革规划推进预算管理和财政资金的统筹使用,谋划2019年以后全市非税收入管理改革。三是加大对国有资产尤其是经营性资产的管理力度,盘活资产。
4.持续完善公共财政体系,进一步促进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一是完善财政民生保障长效机制,编制2019年社保基金预算及2019年至2021年三年滚动预算,将社保基金预算列入到中期财政规划管理的主要框架体系中。二是继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科学界定政府和市场在医疗卫生方面的投入责任,确定政府在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中的主导地位。合理划分各级政府的医疗卫生投入责任,形成职责明确、分级负担、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政府卫生投入机制。三是贯彻执行好健康扶贫30条措施。2019年将紧紧围绕解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看得起病、方便看病、看得好病、预防患病问题这一主线,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落实财政投入责任,加强财政资金监管,切实保障健康扶贫取得实效、为实现脱贫攻坚全面胜利奠定坚实基础。四是进一步完善社保信息系统。在财政社保信息系统基本搭建的前提下,2019年进一步完善系统,为社保基金预算管理、执行管理、决算管理、财政专户核算管理提供分析支持。以财政社保数据库为核心,探索社保大数据的建设,接入公安、民政等数据资源,实现社保基金的实时监控和动态管理,把社会保障专项资金管理纳入平台,真正实现对社会保障资金全口径管理,“一体化”管理。
5.持续强化财政监管,进一步提升财政监管工作水平。
(1)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强化财政管理、硬化支出预算约束要求,进一步提高财政支出管理能力。
(2)进一步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建立结余结转资金定期清理、限期使用、超期收回机制,限期办理存量资金收回收缴手续,严格控制新增存量资金。
(3)进一步健全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加快建立覆盖所有财政性资金和覆盖财政资金运行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切实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益。
(4)进一步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严控新增债务,努力化解存量债务,积极争取新增债券资金。通过增加财政收入,压减一般性支出,盘活存量资产及实有资金等方式逐步消化存量政府债务、降低政府债务率。同时,严控违规举借新增债务,积极争取2019年专项债券资金,在严守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债务风险的原则上,保障全市重大项目、重点工程的开展。
(5)进一步完善监督机制,强化监督结果的运用。一是认真贯彻落实《预算法》,加强预算管理监督。搭建财政资金下达预警系统(模块),将资金分配时限要求嵌入财政一体化指标模块,实施倒计时预警,对逾期未下达资金进行督办、处理。二是深入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根据省财政厅要求,预决算公开信息动态监督系统,建立统一公开平台,实行集中公开,后台审核,动态监督,对预决算公开工作重视不够,公开内容完整性、细化程度、及时性和公开形式未达到要求的县(区)、单位进行重点检查督促,推进地方预决算公开及时、完整、规范。三是抓好财政扶贫资金、民生资金、社保资金及预算执行和重大财税政策执行情况等事项的监督检查,实行跟踪问效,不断强化监督结果运用。四是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坚决纠正和查处各种违规违纪行为,努力规范财政财务管理,堵塞管理漏洞,切实维护财经秩序。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的单位共1个,下设0个单位,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8年12月统计,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96人,其中:行政编制93人,事业编制3人。在职实有89人,其中:财政全供养89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离退休人员1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9人。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3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8967159.24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8967159.24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上年结转0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7063200元,其中,本年收入17063200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7063200元(本级财力17063200元,专项收入0元,执法办案补助0元,收费成本补偿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8967159.24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7063200元,其中,基本支出12913200.00元,项目支出4150000.00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496400.00元。主要用于单位的人员经费和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机关运行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95800.00元。主要用于单位离退休人员的公用经费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921000.00元。主要用于单位公务员和事业人员医疗补助。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600000.00元。主要用于市级预算信息、资产管理、票据管理等系统的运行维护费用以及财政委托业务咨询及服务和金融工作经费支出。
5.农林水支出300000.00元。主要用于制作农村综合改革宣传片以及农村综合改革调研、会议、培训等工作支出。
6.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50000.00元。主要用于国有资产监管相关工作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基本支出12913200.00元。按经济科目分类:(1)工资福利支出10980800元,其中:基本工资3271500.00元,津贴补贴4910800.00元,奖金267900.00元,绩效工资26300.00,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484400.00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556800.00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42900.00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02700.00元(其中:工伤保险7700.00元,生育保险92400.00元,失业保险2600.00元),医疗费17500.00元。(2)商品和服务支出6076800.00元,其中:办公经费40000.00元,印刷费20000.00元,水费10000.00元,电费120000.00元,邮电费130000.00元,物业管理费40000.00元,差旅费20000.00元,维修(护)费20000.00元,公务接待费20000.00元,劳务费68000.00元,工会经费287300.00元,福利费24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5000.00元,其他交通费880800.00(包括公务用车租车费42000.00元、公务交通补贴8388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63300.00元。(3)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中奖励金5600.00元(包括医疗费补助3800.00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800.00元)。
2.项目支出4150000.00元。按经济科目分类: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4150000.00元,其中:印刷费80000.00元,咨询费20000.00元,差旅费210000.00元,维修(护)费1600000.00元,会议费120000.00元,公务接待费160000.00元,劳务费20000.00元,委托业务费16800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00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200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10000.00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保山市财政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415000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30000元,同比下降23.85%。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安排因公出国(境)费0元,比上年预算增0元,同比增长0%。
(二)公务接待费
安排公务接待费180000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20000元,同比下降40%。减少原因:一是我局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和反对浪费厉行节约相关要求,进一步规范接待范围和标准;二是多数公务接待都安排在职工食堂进行,极大地节约了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
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235000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0000元,同比下降4.08%,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增0元,同比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35000元,减少10000元,同比下降4.08%,减少原因:我局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使用范围和运行费标准,节约了公务用车维护费。
六、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预算公开事项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12913200.00元,比上年预算增1019969.00元,同比增长8.58%,主要是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政策调整增加工资。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维修费、差旅费、会议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4150000.00元,比上年预算增4150000.00元,2018年市级预算没有安排项目。其中:市级预算信息、资产管理、票据管理等系统建设和运行维护服务费1600000.00元,主要用于保证各项办公系统、预算信息、资产管理、票据管理系统正常有序运转。金融工作项目支出300000.00元,主要用于金融工作的调研、会议、培训等方面。财政委托业务咨询及服务费1700000.00元,主要用于聘请中介组织,参与各种绩效评价工作,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前期工作经费300000.00万元,主要用于制作综改工作宣传片、综改工作调研、会议、接待等经费支出。国资监管工作经费支出250000.00元,主要用于推进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工作,通过开展调研、学习考察、业务培训和购买服务等,努力探索进一步深化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改革的有效途径。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9年我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邮电费、水费、电费、会议费、劳务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等机关运行经费2458000.00元,比上年预算增644501.00元,同比增35.54%,占基本支出的19.03%,增加的原因主要是物价上涨。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2019年保山市财政局采购预算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
(三)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2019年保山市财政局单位共申报项目5个,全部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为100%。纳入一般公共预算项目5个,财政预算安排4150000.00元,编制绩效指标39个,其中:重点项目5个,财政预算安排4150000.00元,编制绩效指标39个。2019年 保山市财政局对纳入预算安排的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实现了随部门预算同步公开。
下一步,我单位将继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严把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关,扎实做好预算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动态监控,深入推进重点项目绩效自评,做好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的绩效理念。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8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8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九、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三)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十、2019年预算公开表
0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1-1
0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1-2
0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1-3
04.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1-4
05.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1-5
06.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1-6
07.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1-7
08.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1-8
09.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1-9
10.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市本级) 1-10
1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1-11
12.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1-12
13.政府采购预算表 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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